⑴ 股票證券的承銷、代銷、包銷分別是什麼呢
股票承銷方式:
股票代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發行公司發行股票的方式.
股票包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機構達成協議,如果證券機構不能完成股票發售的,由證券機構承購的股票發行方式,股票包銷又分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二種。
區別:
代銷和包銷都是發行公司於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前者發行股票的方式,但二者之間存在一些顯著區別:
(1)代銷指代企業銷售,銷售多少是多少,銷售不完的由企業自己處理。
(2)包銷指包銷商一次性從企業打包拿走所有發行標的後銷售,銷售不完剩下的包銷商要自己出錢買下。然後由自己處理。
(3)代銷對股票發行企業有銷售不完的風險;包銷對股票中介機構有銷售不完的風險。
⑵ 證券承銷業務的風險
銷業務概述股票承銷是指具有證券承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藉助其在證券市場上的良好信譽和營業網點,在規定的發行有效期限內幫助發行人發行股票的行為,並因此收取一定比例的承銷費用。在證券發行過程中,券商充當承銷商角色,對券商來說,證券承銷業務是券商的重要業務並構成券商傳統業務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我國的證券公司在證券市場的發展中也取得了不錯的成績,而證券公司的股票承銷業務具有以下特點:1.對人力資本的依賴性。股票承銷的成功與否和收益的大小更主要地依賴於股票承銷業務人員的素質和技能,要求從業者不僅具備較好的財務、法律知識、還應該具備快速學習能力、良好的分析判斷能力以及溝通能力。2.項目周期長,涉及面廣,不確定因素多。一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證券公司都要介入前期的企業改制輔導工作,一般最少需要一年時間,才能上報審批,直至決定股票發行承銷,時間跨度很大。3.高收益與高風險並存。一旦證券公司爭取到承銷項目,就能為證券公司帶來一次性的巨額收益,但由於市場變化,其風險也很大。4.業務的創新性。特別表現在承銷手段以及發行方式上的創新,更能給證券公司爭取較多的承銷業務。承銷方式主要有兩種:包銷和代銷。
⑶ 證券代銷失敗是指承銷商在協議約定期限內銷售的證券未達到總發行量的多少
發行失敗是指採用代銷的方式承銷股票,在代銷期限屆滿時,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70%。在這種情況下,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股票認購人。根據《證券法》的規定,發行失敗僅在股票代銷這種方式中出現。建立發行失敗制度有利於促使發行人和承銷商充分考慮市場需求,合理確定發行價格,否則將承擔發行失敗的風險。這一制度的建立有利於建立完善的定價機制,也有助於證券公司迴避巨額包銷的風險。
⑷ 股票包銷與代銷有何區別
1.代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2.包銷分兩種情況:一是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然後再向投資者銷售,當賣出價高於購入價時,其差價歸證券公司所有;當賣出價低於購入價時,其損失由證券公司承擔。二是證券公司在承銷期結束後,將售後剩餘證券全部自行購入。
3.代銷與包銷最大的不同在於發行人與證券公司之間的法律 關系不同,前者僅為一般的委託代理關系,後者實質上是股票購銷關系。
4.代銷方式下,在約定的發行有效期內,如證券公司 沒有將所有證券出售出去,剩餘部分將退回發行人,證券公司 不承擔任何風險,因此,代銷方式的承銷傭金相對較低。
5.包銷方式下,在約定的發行有效期內,如證券公司沒有將所有證券 出售出去,剩餘部分由證券公司自行購買,因此,證券公司的 風險較大,承銷傭金也較高。
(4)股票代銷風險擴展閱讀
1.網店代銷可以免費為網店提供貨源,方便了一些想開店但沒有資金的初級賣家,這是它的最大好處,但越來越多的代銷網站只注重銷量,不怎麼注重管理渠道,導致代銷容易造成各個代銷客戶之間惡意競爭,影響正規賣家的利潤,同時容易對產品品牌造成不利影響。當前在代銷的基礎上,國內已經有一些網站開始發展分銷渠道,分銷作為銷售渠道的重要一環,有別於代銷,它將對整個銷售渠道及過程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
2.包銷協議本身不是買賣合同,它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一般交易條件,其主要內容如下:
(1)雙方的基本關系。明確出口方與包銷商之間的關系是買賣關系。包銷商應自籌資金買斷商品,並自負盈虧進行銷售。
(2)包銷的商品、地區、期限。協議應規定包銷商品的種類或型號,並對包銷商享有經營權的地理范圍作出規定,這些都按出口商的營銷意圖和包銷商的銷售能力和所承諾的銷售數量,由雙方商定。包銷期限即為包銷協議的有效期限、通常規定為一年至兩年,也有不規定期限,只規定中止條款或續約條款。
⑸ 如何分散股票承銷的風險
多家證券公司承銷
⑹ 股票承銷方式風險大小的問題
全額包銷又稱確定包銷,是指由承銷商與發行人簽訂協議,由承銷商按約定價格買下約定的全部證券,然後以稍高的價格向社會公眾出售,即承銷商低價買進高價售出,賺取的中間差額為承銷商的利潤。全額包銷如果證券銷售不出去;風險由承銷商自負,故風險較大,但是其收益要比代銷的傭金高,余額包銷,也稱助銷,是指承銷商(承銷團)按照規定的發行額和發行條件,在約定期限內向投資者發售股票,到銷售截止日,如投資者實際認購總額低於預定發行總額,未售出的股票由承銷商負責,並按約定時間向發行人支付全部證券款項。余額包銷的承銷商要承擔部分發行風險。所以從風險角度來講全額包銷大於余額包銷大於盡力包銷。
⑺ 比較余額包銷,全額包銷和代銷三種方式對證券發行人和承銷商的影響
比較余額包銷全額包銷和代銷三種方式對證券發行人和承銷商的影響:全額包銷方式:承銷商承擔 證券發行的全部風險,而發行人不承擔風險,只要對承銷商支付高於採用其他承銷方式所付出的承銷費,或者給予承銷商較大的承銷折扣即可。
代銷方式:承銷商只接受發行人的委託,作為證券銷售代理人,並不承擔發行風險,所獲得的承銷傭金較低。而 證券發行人則承擔證券發行的全部風險。
余額包銷方式:發行人和承銷商共同承擔證券發行風險,承銷商獲得的承銷費也比代銷的傭金高。
余額包銷在一定量的前提下,承銷商先行銷售,全額包銷在股票還沒有向公眾發行前, 承銷商就全部買入並承銷,在最後截止日那天如果沒有全部賣完,那麼承銷商就自己消化。
承銷商承擔證券發行的全部風險,而發行人不承擔風險,只要對承銷商支付高於採用其他承銷方式所付出的承銷費。
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承銷商只接受發行人的委託,作為證券銷售代理人,並不承擔發行風險,所獲得的承銷傭金較低。
而證券發行人則承擔證券發行的全部風險。
⑻ 股票包銷和股票代銷有哪些區別
包銷是承銷商以低於發行定價的價格把公司發行的股票全部買進,再轉賣給投資者,承銷商承擔銷售過程中的全部風險。
代銷是承銷商只負責為公司銷售股票,沒有保證是否能夠完成預定的銷售量,並把沒有銷售出去的股票退回給發行公司。
⑼ 股票包銷時,股票發行的風險和責任由承銷人承擔 這句話對嗎
應該是對的. 這就是所謂的bought deal. underwriter對bought deal是承擔很大的風險和責任的.因為承銷人是全額買下股票,然後再在二級市場上銷售,銷售得如何,跟發行公司已經沒關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