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行A股退市風險警示規則
1、新增市值退市,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將被市值退市。
2、面值退市標准明確為「1元退市」,並設置了過渡期安排:觸及面退的個股,「低面」時間從新規之前開始的,按照原規則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3、取消單一凈利潤和營收指標的退市指標。新規下扣非前/後凈利潤孰低者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戴上*ST,連續兩年扣非前/後凈利潤孰低者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終止上市;退市風險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的,觸及終止上市標准。
4、新增重大違法財務造假指標:連續2年財務造假,營收、凈利潤、利潤、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總額達5億元以上,且超過相應科目兩年合計總額的50%。重大違法類退市連續停牌時點從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法院判決之日,延後到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或法院判決生效之日。
5、新增規范類指標,信息披露、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數以上董事對於半年報或年報不保真兩類情形。出現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再有兩個月未改正,終止上市。
6、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明確連續兩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終止上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可轉債同步終止上市。
7、交易類退市不設退市整理期。其餘類型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退市整理期從30個交易日縮減至15個交易日。
8、關於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在新規前已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決定書且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適用原規則;新規施行後收到相關告知書的,以2015至2020年財務數據按照原規則標准判斷其是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2020年及以後年度財務數據按照新規標准判斷其是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9、深市設立風險警示板,具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設置交易量上限,每日累計買入單只股票不得超過50萬股。普通投資者首次買入該板股票,需簽風險揭示書。參與退市整理股票,需滿足「50萬元資產+2年投資經驗」的門檻。
㈡ 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區別
退市整理股票和風險警示股票並非同一概念,投資者需要區分清楚。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的股票有兩類,一是按照上交所《上市規則》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下簡稱「風險警示股票」):二是被本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但處於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在股票簡稱前冠以「退市」標志,以下簡稱「退市整理股票」)。 所謂退市整理期,是指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再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進行交易的特定期間。設置退市整理期有助於投資者的退出,保障投資者利益。需要指出的是,*ST公司是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但它並非退市整理股票,而是仍屬於風險警示股票;只有當上市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才被稱為「退市整理股票」。
第十條 投資者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數量,按照該投資者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與融資融券信用證券賬戶的買入量合並計算;投資者委託買入數量與當日已買入數量及已申報買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銷的數量之和,不得超過50萬股。 會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對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單只風險警示股票的數量進行監控;發現客戶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予以警示和制止,並及時向本所報告。
第十一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本所公布其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第十二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交易不納入本所指數的計算, 成交量計入當日市場成交總量。
第十三條 個人投資者買入退市整理股票的,應當具備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歷,且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 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個人投資者,僅可賣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㈢ 什麼叫風險警示股票
風險警示股票通常在股票簡稱前冠以「*ST」或「ST」。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第十條,投資者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投資者交易違反上述規定的,構成買入風險警示股票超限,但投資者賣出風險警示股票不受上述限制。
(3)股票風險警示新規擴展閱讀
一是按照投資者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與融資融券信用證券賬戶的買入量合並計算。指定交易在不同證券公司但屬於同一投資者的賬戶,仍然合並計算。
二是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合並計算。
三是買入數量按單只風險警示股票進行計算。對於科創板上市公司股票而言,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期間,不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不適用風險警示板交易的相關規定。
㈣ 我買的股票現在要到風險警示板怎麼交易,要什麼手續才可以買
購買風險警示板內的股票需要簽署風險警示股票價交易風險揭示書,需要先開通ST許可權後才可以買賣ST的股票。直接在交易系統內就可以開通的。
ST意即「特別處理」。該政策針對的對象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由於「特別處理」,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加上st 就是給股民一個警告,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一個警告作用,但這種股票風險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麼就是該股票有退市風險,希望警惕的意思,具體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證監會交的財務報表,連續3年虧損,就有退市的風險。
㈤ 不能買st股提示需簽署風險警示協議怎麼辦
現在購買上海st股,需要簽署《風險警示股票風險揭示書》,請到電腦客戶端簽署後,即可通過手機買入,也可以帶上身份證直接去您的券商營業部開通
方法:打開同花順電腦客戶端,點擊「委託交易」→「賬戶許可權管理」→「新業務申請」內按提示簽署合同即可
註:網簽風險警示數要在交易時間進行,本協議只需簽署一次
㈥ 如何簽署風險警示股票風險揭示書
若是操作滬市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您可以登陸證券官網 選擇「網上營業廳」--「業務辦理」--「股票業務」--「電子合同及風險揭示書」操作,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㈦ 上交所風險警示新規公平嗎
一:*ST股和ST股都將納入到風險警示板。此外,上證所將引入一個新的前綴——「退市」,這類退市整理股票在風險警示板交易30個交易日,屆滿次日摘牌。
二:根據徵求規則,風險警示股票價格的漲幅限制為1%,但A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5元的,漲幅限制為0.01元;B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05美元的,漲幅限制為0.001美元。對於跌幅限制,則統一規定為5%。此外,退市整理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均為10%。
三:若風險警示股票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30%,該股票將被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
四:投資者買賣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應當採用限價委託方式,並須簽訂《風險揭示書》。同一賬戶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個賬戶,當日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五:有4類股票將被納入風險警示板,即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因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股票;因退市後重新上市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股票;因其他情形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股票。
一:退市新政下ST股難再「咸魚翻身」
繼深交所宣布推出退市整理板之後,上交所日前也宣布擬設立風險警示板。昨日,ST板塊集體重挫,個股大面積跌停。筆者認為,在滬深兩市退市風潮的籠罩下,ST公司的殼資源價值基本消失,ST板塊的整體性下跌不可避免。對於ST板塊來說,這一次「狼」真來了,那些還在市場邊緣徘徊妄想抓住「最後一根救命稻草」的ST股們不會再有「死而復生」的奇跡發生,手握ST股票的投資者應未雨綢繆,對於潛在的具有退市可能的股票應及早防控。
二:ST股成危牆 5公司十大流通股東急出逃
各ST股的賣出榜上,不少名不見經傳的券商營業部陸續登場,ST股參與方范圍之廣可見一斑。當然,其中也不乏湘財證券杭州教工路營業部這樣的活躍游資營業部的身影。而機構繼今年一季度收縮ST股戰線布局後,面對ST板塊的連續殺跌相對理性。公開信息顯示,僅有2家機構席位出現在*ST能山及ST廈華的賣出榜上;蹊蹺的是,ST廊發展及ST金化的買入榜上也有機構席位亮相。
三:百隻ST繼續跌停 9股回歸「1元時代」
ST板塊的暴跌也使低價股的隊伍大幅擴容,截至昨日收盤,兩市共有438隻個股跌破了5元,在2381隻可交易A股中所佔的比例為18.4%。同時,曾經一度消失的「1元股」也重出江湖,目前已達到了5隻。其中現價最低的為*ST長油,該股最近兩個交易日均以跌停收盤,昨日該股的收盤價為1.24元。以此計算,該股離跌破一元凈值也只有5個跌停板的「距離」。
㈧ 不能買st股提示需簽署風險警示協議怎麼辦
現在購買上海st股,需要簽署《風險警示股票風險揭示書》,請到電腦客戶端簽署後,即可通過手機買入,也可以帶上身份證直接去您的券商營業部開通
方法:打開同花順電腦客戶端,點擊「委託交易」→「賬戶許可權管理」→「新業務申請」內按提示簽署合同即可
註:網簽風險警示數要在交易時間進行,本協議只需簽署一次
㈨ 如何開通風險警示證券買入許可權
1、根據上交所《關於做好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風險警示准備工作的通知》,滬市ST及ST股票被納入風險警示板,從2013年1月4日起,融資融券客戶如要在信用賬戶擔保品買入風險警示板股票,需要先開通風險警示板證券買入許可權。
2、目前融資融券客戶開通許可權的方法為攜帶身份證和股東卡,到開戶營業部簽署《風險警示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由營業部人員為您開通信用賬戶風險警示板證券買入許可權。
3、推出融資融券網上交易終端客戶自主簽署電子協議。
(9)股票風險警示新規擴展閱讀:
《實施細則》第四條:退市整理股票的簡稱前冠以「退市」標識,自退市整理期開始之日起,在風險警示板交易30個交易日,該期限屆滿後的次日終止上市,本所對其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股票在風險警示板交易期間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30個退市整理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天數累計不得超過5個交易日。
第五條: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信息獨立於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分別揭示,會員應當對兩類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相應獨立顯示。
㈩ 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有什麼區別
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的股票有兩類,一是按照上交所《上市規則》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下簡稱「風險警示股票」):二是被本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但處於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在股票簡稱前冠以「退市」標志,以下簡稱「退市整理股票」)。 所謂退市整理期,是指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再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進行交易的特定期間。設置退市整理期有助於投資者的退出,保障投資者利益。需要指出的是,*ST公司是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但它並非退市整理股票,而是仍屬於風險警示股票;只有當上市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才被稱為「退市整理股票」。
第十條 投資者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數量,按照該投資者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與融資融券信用證券賬戶的買入量合並計算;投資者委託買入數量與當日已買入數量及已申報買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銷的數量之和,不得超過50萬股。 會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對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單只風險警示股票的數量進行監控;發現客戶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予以警示和制止,並及時向本所報告。
第十一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本所公布其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第十二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交易不納入本所指數的計算, 成交量計入當日市場成交總量。
第十三條 個人投資者買入退市整理股票的,應當具備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歷,且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 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個人投資者,僅可賣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