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是不是掛漲停價買入或掛跌停價賣出,最終成交是按開盤價成交的
是的。按開盤價成交,在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開市後的第一筆每股買賣成交價格。
如果開市後一段時間內(通常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參考資料第一段)
開盤後每分鍾的平均成交量與過去5個交易日每分鍾平均成交量之比。一般來說,若某日量比為0.8-1.5倍,則說明成交量處於正常水平;量比在1.5-2.5倍之間則為溫和放量;量比在2.5-5倍,則為明顯放量,若股價相應地突破重要支撐或阻力位置,則突破有效的幾率頗高,可以相應地採取行動。
下面舉例:在在9:00——9:25之間,買方1的委託價5.04元,委託量為100手,委託時間為9:02;買方2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500手,委託時間為9:10;
買方3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800手,委託時間為9:24;賣方1的委託價4.96元,委託量為500手,委託時間為9:05;賣方2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200手,委託時間為9:13;
賣方3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900手,委託時間為9:22;在上述情況下,當9:25開盤價即集合競價一定是4.99元,成交量為1400手,在這1400手成交量中,買方1.2.3的委託全部成交,賣方1和2委託的500手和200手也全部成交,而賣方3委託的900手只成交了700手。
㈡ 股票在開盤以後,在急跌的情況下,如果掛跌停價賣出股票,會以什麼價格成交是(當天股票並沒有跌停)
按你的單子進交易所交易主機時的買1成交,不過前提是買1的單子夠,這個交易主機會判斷的,也會保證實現成交的,買1數不夠,按買2成交,當然你裡面會有些買1成交的.
㈢ 跌停價賣出股票,開盤的時候會以什麼價格成交
如果你是在集合競價期間,以跌停價委託賣出股票,開盤的時候會以集合競價階段的系統撮合價成交,也就是所謂的開盤價成交。不會以跌停價成交。
㈣ 股票!早上9:00-9:15是什麼時間如果這時候掛,跌停價賣出股票,開盤的時候會以什麼價格成交
什麼時間也不是 就算是准備開市吧
9:15-9:25是集合競價時間 也就是說9:15就可以買賣了 9:25的價格是今天的開盤價格
你的意思昨天跌停價格是10元 你今天掛單是10元嗎
一種情況就是股票從集合競價開始上到過10元或者10元以上 你會以10元的價格成交 也可能到過十元但是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沒輪到你的股票成交 你的股票賣不出去
第二種情況是股票沒有上到達10元 就不能成交
如果不是這樣的情況
我只能說從集合競價開始股票價格到達或者高過你賣出的價格都能馬上成交 按你賣出的價格
㈤ 手中漲停股掛跌停價賣出,成交時,會按什麼價格市場上跌停股掛漲停價買入,會按什麼價格成交
漲停股掛跌停價賣出按漲停價成交 跌停股掛漲停價買入按跌停價成交
㈥ 股票掛單跌停價賣出,開盤是漲停價!請問是什麼價格成交
股票掛單跌停價賣出,開盤是漲停價,會以漲停價賣出。
這是股票成交原則中的:價格優先原則。
股票成交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