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根據貸款風險類型計提資本金
一、呆賬准備金制度的改革是實現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必然結果,體現了謹慎性會計原則的充分運用 在過去相當長的時間內我國商業銀行執行著不夠謹慎的財務政策,使商業銀行積累了沉重的歷史包袱,其中呆賬准備金的提取比例偏低和呆賬核銷的不及時就是主要的體現。回顧一下我國金融企業財務制度中對呆賬准備金政策的歷史,可以看出,從1988年以前的各銀行都不計提呆賬准備金逐步發展到1996年按年初貸款余額的1%差額提取,再到1998年的按年末貸款余額的1% 差額提取,直至本辦法根據資產的風險大小確定呆賬准備金的計提比例,足額提取。這個過程是個准備金提取比例不斷提高的過程,反映出金融業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意識加強,說明我國金融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正逐步向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方向發展。但不可否認,雖然呆賬准備金制度經過多次修訂,但是仍然與國際慣例相距甚遠,與我國市場經濟發展水平不相稱。這一點從2000年幾家上市銀行的境內外審計機構的審計結果就能充分體現出來: 如民生銀行的境內審計結果呆賬准備金余額為4.7億元,境外審計結果為14億元; 浦發銀行境內審計結果呆賬准備金余額為31.77億元,境外審計結果為45.35億元;深圳發展銀行境內審計結果呆賬准備金余額為15.09 億元,境外審計結果為25.58億元。由於謹慎性原則的運用不足,商業銀行呆賬准備金長期計提不足,呆賬貸款長期掛賬,呆賬損失核銷不及時,銀行損益核算嚴重不實。如果不盡快完善現行的呆賬准備金計提與核銷制度,必然會導致商業銀行財務會計信息質量嚴重失真,使商業銀行的經營風險不斷積聚,從而無法面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激烈的國際競爭。面對這種緊迫的現狀,財政部最近先後出台了公開發行證券商業銀行有關業務會計處理補充規定、調整金融企業應收利息核算辦法、呆賬准備金提取及核銷管理辦法及金融企業會計制度。這些政策在很多方面充分結合了國際慣例來運用謹慎性會計原則,對於促進商業銀行穩健經營有著積極的現實意義。 二、新的呆賬准備金制度系統地規定了呆賬的認定、呆賬准備金的提取、呆賬的核銷以及呆賬核銷的管理,使呆賬從認定到核銷管理都有一個全面系統的規范,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和可執行性 從呆賬准備金提取與核銷管理辦法的內容上看,本辦法主要在以下幾方面作了重大改革: 1. 原來的呆賬准備金制度規定呆賬准備金的提取與核銷只限於各種商業銀行貸款資產,而本辦法對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擔保墊款、進出口押匯、股權投資與債券投資、拆出資金等都作為金融企業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納入提取呆賬准備的范圍。呆賬准備金提取范圍的擴大充分考慮了銀行資產的風險,更加符合審慎管理的原則,使商業銀行早已出現的各種墊款、不良拆借和不良投資有了相應的准備金對其進行備抵和沖減,某種程度上降低了商業銀行經營的風險。 2. 新的呆賬准備金制度規定金融企業應當根據提取呆賬准備的資產的風險大小確定呆賬准備的計提比例。這條規定是本辦法改革的一個核心,基本上實現了與國際慣例的接軌,對於推動商業銀行以五級分類為基礎,建立科學的資產評估體系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辦法還規定呆賬准備必須根據資產的風險程度足額提取,呆賬准備提取不足的,不得進行稅後利潤的分配。這樣可以避免金融企業在呆賬准備不足的情況下進行利潤的分配,擠干金融企業利潤中的水分,減少虛增利潤的情況。 3. 新的呆賬准備金制度規定呆賬准備以原幣計提,即人民幣資產以人民幣計提,外幣資產以外幣計提,人民幣和外幣呆賬准備分別核算和反映。這也是對原有規定的一個重要改革。在原來的規定中,商業銀行在計提呆賬准備金時,不分貸款幣別,統一按人民幣計算提取,使人民幣業務和外幣業務的盈利水平不能得到真實反映,同時外幣貸款損失不能用外幣收入彌補,使金融企業承擔了外幣匯率變動的風險。新辦法改進了原有的不足,使人民幣資產和外幣資產分別有了相應的准備金。 4. 新的呆賬准備金制度在呆賬的認定和核銷方面做了更為細致 和明確的規定,強調呆賬的依法認定和依法核銷,規定了呆賬核銷應上報的材料、核銷的程序、參與核銷各方的責任,增強了呆賬核銷的可操作性。同時還規定發生的呆賬,能夠提供確鑿證據,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按隨時上報、隨時審核審批、及時轉賬的方式處理,不得隱瞞不報,長期掛賬和掩蓋不良資產,從中可以看出本辦法簡化了原來復雜的呆賬核銷手續。原來的呆賬准備金核銷受到諸多嚴格限制,從短期看能確保財政收入的實現,但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容易使應該核銷的壞賬得不到及時處理,會導致銀行賬面利潤的虛假繁榮, 有悖於會計謹慎性原則。本辦法的執行將使金融企業的呆賬能夠及時核銷,而且呆賬核銷只要求經財政專員辦審核,審批權歸金融企業總行,不再上報財政部批准或備案,取消了核銷計劃限制,下放了審批許可權。這無疑將會改變金融企業呆賬貸款長期掛賬的局面,提高金融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 三、商業銀行執行新的呆賬准備金制度面臨的主要問題 新的呆賬准備金制度在許多方面作了重大的改革與突破,將會對商業銀行的經營產生很大的影響,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遇到一些問題。 1. 呆賬准備金提取方面的問題。 目前的呆賬准備金提取制度雖然已經規定了應按統一的五級分類標准劃分進行計提,考慮到我國商業銀行大多數還沒有建立起自己的信貸資產風險分級體系,而且商業銀行的具體操作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會增加很多操作上的難度,也不利於各家商業銀行經營指標上的比較,尤其是股份制商業銀行由於存在著一定的利潤壓力,彈性較大的呆賬准備金提取制度無疑將成為各家商業銀行操縱利潤的一個重要手段,這將有悖於呆賬准備金制度制定的初衷。因此,財政部門和中央銀行應該制定統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參考標准,減少商業銀行的主觀判斷成分,同時盡快建立信貸資產質量和准備金計提充足性檢查為主的監管體制,對商業銀行的信貸資產質量分類和准備金計提進行評價、分析和檢查,防範商業銀行審慎不足以及利潤操縱行為的發生,保證商業銀行足額及時地提取呆賬准備金。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全面推行貸款質量五級分類管理的通知》,同時還發布了《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以之為各商業銀行實行貸款風險分類的基準。各商業銀行應該在五級分類的基礎上,結合自身的信貸管理體系,制定出電腦分級和手工分級相結合的信貸質量分級體系和呆賬准備金計提標准。 2. 稅務部門要從稅收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據了解,國家稅務總局對本辦法還沒有出台相應的稅收管理辦法,而傳統的呆賬准備金稅收制度即按貸款余額1%的比例差額提取在稅前列支顯然已不適合目前的狀況,缺乏合理的銀行貸款損失稅收待遇制度,起不到鼓勵商業銀行充足的提取呆賬准備金的作用。因為按原有的制度規定,按期末貸款余額1%差額計提的呆賬准備金可以享受稅前列支的待遇,超過1%的部分,在計算所得稅時要進行納稅調整。這樣商業銀行在沒有合理的稅收政策的情況下,迫於利潤指標或股東盈利壓力可能會出現盡量少提准備金的情況。所以,稅務部門應根據我國商業銀行呆賬准備金嚴重不足的情況,給予商業銀行呆賬准備金提取的稅收優惠政策,以鼓勵商業銀行盡快提足呆賬准備金。從國際上對呆賬准備金的稅收待遇政策成熟的做法來看,各國對呆賬准備金的稅收政策雖然有所不同,但都傾向於鼓勵商業銀行及時充足地提取呆賬准備金和核銷呆賬。在我國目前呆賬掛賬現象非常嚴重,准備金計提不足的情況下,稅收政策更應該體現鼓勵商業銀行提足呆賬准備金和及時核銷呆賬的目的。建議稅務部門盡快出台相應的稅收政策,便於商業銀行更好地執行新的呆賬准備金制度。 3. 呆賬核銷賬務處理上的問題。 本辦法規定金融企業收回已核銷的呆賬,未超過本金的部分,計入其他營業收入; 超過本金的部分,包括收回相應表內應收利息和表外的應收利息,計入利息收入。按照我國金融企業營業稅稅收政策,金融企業繳納營業稅的計算基數是營業收入(扣除金融機構往來收入)。如果將收回已核銷的呆賬本金部分計入其他營業收入,就勢必出現貸款本金也要計入營業稅繳納的計算基數。這和稅法中對金融企業營業稅以貸款利息作為計稅依據的規定相矛盾,同時也會加重金融企業的營業稅稅負,不符合呆賬准備金制度制定的初衷。在《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第四十八條中對呆賬核銷是這樣表述的,即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計入當期損益,發生貸款損失沖減已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已沖銷的貸款損失,以後又收回的,其核銷的貸款損失准備予以轉回。可見兩個制度中對呆賬核銷的賬務處理方式有不同的規定,據筆者看來,《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中的賬務處理規定更合理,更符合呆賬准備金制度改革的初衷。
② 股票市場系統性風險比例如何計算
系統性風險可以用貝塔系數來衡量。
系統性風險即市場風險,即指由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所造成的影響。系統性風險包括政策風險、經濟周期性波動風險、利率風險、購買力風險、匯率風險等。這種風險不能通過分散投資加以消除,因此又被稱為不可分散風險。 系統性風險可以用貝塔系數來衡量。
β系數也稱為貝塔系數(Beta coefficient),是一種風險指數,用來衡量個別股票或股票基金相對於整個股市的價格波動情況。β系數是一種評估證券系統性風險的工具,用以度量一種證券或一個投資證券組合相對總體市場的波動性,在股票、基金等投資術語中常見。
貝塔的計算公式為:
其中ρam為證券a與市場的相關系數;σa為證券a的標准差;σm為市場的標准差。
③ 個人投資股票和基金的比例多少合適
個人喜好 目的 抗風險以及炒股能力程度不同 比例也不同
另外基金也分成很多類別 風險程度 投資方式 投資標的物等也不同
根據你的投資目標了 才可以定比例 品種
④ 風險資本准備基準是否與凈資本指標獨立
獨立。凈資本是根據凈資產算的,是凈資產扣減各種資產的風險調整(其實就是某資產x比例),這個比例是證監會《凈資本計算表》裡面的;風險資本准備是管理資產乘上不同比例,這個比例是證件會《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標准》裡面的。
⑤ 總資產中,股票投資佔比多少才合理
現在很多年輕人的理財習慣,都是把所有錢存在余額寶里,資產以萬份收益一塊多的速度緩慢增長。
其實在兩分鍾金融看來,這種投資理財觀念太保守了!就像已逝的謝百三教授曾經講過的,炒股可能會虧損,但不炒股可能窮一輩子。
當然,這里不是鼓勵大家炒股,畢竟兩分鍾金融自己都被套著!只是想說,在家庭總資產中,適當配置一些股票等高風險高收益的資產是有必要的。
至於具體配置的合理比例,也是今天要科普的一個實用定律——80定律。它是指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占家庭總資產的合理比重,不高於80減去你的年齡。
比如你今年30歲,股票可占總資產的50%,這個風險也是這個年紀能承受的,而到了50歲,則要降到30%。
當然,在實際運用80定律的時候,要活學活用,避免四個誤區。
1、總資產中,如果房產佔了比較高的比例,那麼80定律就未必適合你;
2、不能把定律當真理,死板按照(80減去年齡)進行投資;
3、不顧家庭實際情況,明明可以多投資一些在股市,卻放不開;
4、不要忽視個人的風險承受能力,明明偏好低風險,卻硬著投資要投資股市。
而在兩分鍾金融看來,80定律真正傳達的是年齡與風險投資的關系,年輕時比較激進,要能承受較高風險,而隨著年齡增大,則轉向對本金保值的要求。
⑥ 計提的風險准備一般計提比例是多少
計提的風險准備一般計提比例是10%。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實施指南》的通知(財金[2007]23號)
十一、關於金融企業利潤分配的規定
《規則》第44條規定:「金融企業本年實現凈利潤(減彌補虧損,下同),應當按照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一般(風險)准備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順序進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關於一般准備金的提取。
……
主營擔保業務的企業,應按本年實現凈利潤的10%提取一般風險准備金,用於彌補虧損,不得用於分紅、轉增資本。
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指導意見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資管產品管理費收入的10%計提風險准備金,或者按照規定計提操作風險資本或相應風險資本准備。風險准備金余額達到產品余額的1%時可以不再提取。風險准備金主要用於彌補因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違反資管產品協議、操作錯誤或者技術故障等給資管產品財產或者投資者造成的損失。
(6)股票風險的資本計提比率擴展閱讀:
一般風險准備(General Risk Preparation),是指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用於彌補虧損的風險准備。「一般風險准備」屬所有者權益類科目。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一般風險准備。
二、企業提取的一般風險准備,借記「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用一般風險准備彌補虧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一般風險准備補虧」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的一般風險准備。
⑦ 什麼是證券公司風險資本准備
風險准備金類似投資者保護基金,是為了解決一些突發狀況造成的投資者的損失。資信越好的證券公司,風險准備金提取的比例會少一些。資信差的公司,或者小公司,會計提的高,以此激勵券商做大做全。
投資者保護基金或稱投資者賠償基金或投資者補償基金,是指一種在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出現支付危機、面臨破產或倒閉清算時,由基金直接向危機或破產機構的相關投資者賠償部分或全部損失的保障機制。
(7)股票風險的資本計提比率擴展閱讀
制度基礎
投資者保護基金,是證券客戶資產風險應對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對證券公司進行嚴格的凈資本監管和客戶資產分隔監管,並建立以投資者保護為重心的證券公司破產清算程序之外,投資者保護基金以相當於客戶資產保險的方式,為客戶資產安全構建起最後一道屏障。
各國建立投資者保護基金的制度基礎不盡相同,大致可以分為法律規范和自律規則兩種。
⑧ 如果利用股指期貨對沖股票風險,那麼投資在股指期貨和股票的最佳資金比例是多少
簡單明了的是空股指。
如果具體的細說的話,要根據自己的股票來決定股指的比例是多少。
個人理解的是股票是3.6 股指是1
因為股指的漲跌幅度大 資金的波動大
⑨ 風險計提什麼意思
風險准備金提取方法
(一)從稅後利潤中提取
(二)從高管工資和控股股東分配股利中提取
(三)從發行或配股所獲資金中提取
(四)從風險准備金投資收益中提取
(五)從營業收入中提取
風險准備金的局限性
首先,計提比例有欠科學。職業風險基金按會計師事務所營業收入10%的比例提取且上不封頂,導致其賬面滾存金額越來越高,既不利於事務所的資金運用,也嚴重影響了股東分紅。
其次,由於注冊會計師協會的監管手段難以顧及,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存在著職業風險基金虛提,漏提,不提或移作他用,轉分利潤的現象,基金的管理實際處於名存實亡狀態。
此外,在是否將職業風險基金作為成本扣除的問題上,存在著地區性稅收差異,不利於會計師事務所的地區間的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
在這些制度缺陷的限制下,職業風險基金實際上已難以構成會計師事務所風險防範的主幹。
因而,實施職業風險基金應該和責任險的計提等其他籌資方式相結合。
風險准備金的規定
以交易所為例,其風險准備金制度的規定如下:
風險准備金的來源包括:①交易所按向會員收取交易手續費收入(含向會員優惠減收部分)20%的比例,從管理費用中提取;②符合國家財政政策規定的其他收入。
當風險准備金余額達到交易所注冊資本10倍時,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可不再提取。
風險准備金必須單獨核算,專戶存儲,除用於彌補風險損失外,不得挪作他用。
⑩ 巴塞爾協議要求商業銀行的資本對風險資產之比的標准目標比例是多少
巴塞爾協議
定義:全球銀行業監管的標桿,其出台必將引發國際金融監管准則的調整和重組,影響銀行的經營模式和發展戰略。在巴塞爾協議Ⅲ出台之際,中國銀監會及時推出了四大監管工具,包括資本要求、杠桿率、撥備率和流動性要求四大方面,及時進行了跟進,構成了未來一段時期中國銀行業監管的新框架。這被業界稱為中國版「巴塞爾Ⅲ」。
起源:在雷曼兄弟破產兩周年之際,《巴塞爾協議Ⅲ》在瑞士巴塞爾出爐。最新通過的《巴塞爾協議Ⅲ》受到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直接催生,該協議的草案於2010年提出,並在短短一年時間內就獲得了最終通過,並將於此後的11月在韓國首爾舉行的G20峰會上獲得正式批准實施。《巴塞爾協議Ⅲ》是國際清算銀行(BIS)的巴塞爾銀行業條例和監督委員會的常設委員會———「巴塞爾委員會」於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爾通過的「關於統一國際銀行的資本計算和資本標準的協議」的簡稱。該協議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國際通用的、以加權方式衡量表內與表外風險的資本充足率標准,有效地扼制了與債務危機有關的國際風險。《巴塞爾協議III》[1]幾經波折,終於2013年1月6日發布其最新規定。新規定放寬了對高流動性資產的定義和實施時間。
規定商業銀行的資本與風險資產之比不得低於8%,其中核心資本對風險資產之比不得低於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