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證監會警示有退市風險的32個股票名單
羊城晚報訊記者黃璨報道:12月15日,上海家化、仰帆控股、皖江物流、*ST三毛、*ST銳電、天目葯業6家公司發布退市風險提示。據統計,12月以來發布退市風險提示的上市公司已達38家,直接引發了資金的恐慌出逃,大多數公司股價都呈現了放量下跌的走勢。許多市場人士將此解讀為是在嚴格執行退市制度,進而為推動注冊制清障。
2. 為什麼有退市風險的股票機構還要大量買進
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
雖然有退市風險但是很可能機構有散戶所不知道的真相。比如看似風險很大的這支個股有可能會重組或是什麼重大的利好。
趁著利空出盡逢低買進。等以後利好出來後高拋出來就可以狂賺一大筆了。從歷史上看這樣的情形實在是太多太多了。
3. 78家退市公司名單 a股退市股票還能在上市嗎
A股退市股票還能再重新上市,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退市股重新上市只需滿足條件、得到交易所批准即可重新上市。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2018年修訂)中第第八條規定:上市公司在其股票終止上市後,其終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時符合《上市規則》規定的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請重新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2、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10%以上;
3、最近三年公司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4、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未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5、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均為正值且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6、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或者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
7、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正值;
8、公司最近三年主營業務未發生重大變化;
9、公司最近三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變化;
10、公司最近三年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11、公司具備持續經營能力;
12、具備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且運作規范;
1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所有關規定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存在影響其任職的情形;
14、本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此外,《上海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第八條也規定:本所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終止上市後,其終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符合《上市規則》規定的重新上市申請條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請重新上市。
(3)78家退市風險的股票擴展閱讀:
2018年11月16日,滬深交易所發布《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該退市新規主要是明確了證券重大違法和社會公眾安全重大違法兩類強制退市情形,特別是對於上市公司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侵害社會公眾利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專門作為一類退市情形進行規范。
滬深交易所在內容上基本一致,都列出了6種上市公司重大違法應被終止上市情況,分別涉及欺詐發行、年報造假、信息披露違法等。
1、上市公司IPO申請或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構成欺詐發行,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2、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構成重組上市,申請或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構成欺詐發行。
3、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根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導致連續會計年度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終止上市標准,其股票本應被終止上市;
4、上市公司在申請或披露的文件中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上市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5、上市公司最近60個月內,被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作出3次以上行政處罰;
6、交易所根據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情形。
4. 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怎麼辦
發布退市風險預警公告的公司中大多數被立案調查的原因主要是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除了上海家化,還有三木集團、*ST中富、榮豐控股、恆星科技、鍵橋通訊、科倫葯業、勤上光電、風神股份、青鳥華光、*ST國創、*ST成城、五洲交通、大有能源、*ST大荒、上海物貿、博匯紙業、博元投資等均因信息披露涉嫌違法違規,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創業板連續虧損二年 主板帶*st的 都可能退市
5. 2007退市風險的股票
有退市風險的股票年年都有而且變化不大.
*ST開頭的股票就是退市風險股.沒有*的股票都暫時安全,即使是ST.
6. 對於*st有退市風險的股票一旦退市後是不是等於血本無歸
差不多。三板就太不值錢了。櫃台交易。
7. 股票被退市風險警示後股票價格會怎麼樣
中國A股市場中的一種制度。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降低市場風險,2003年4月2日和4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關於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加強退市風險警示等問題的通知〉,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對其股票交易實行「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簡稱「退市風險警示」。具體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標記,以區別於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風險警示期間,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
(一)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連續為負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後連續為負值;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後為負值;
(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後低於1000萬元;
(四)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五)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六)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七)公司可能被解散;
(八)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九)因第12.14條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在規定的20個工作日內向本所提交解決股權分布問題的方案,並獲得本所同意;
(十)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在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消除之後,上市公司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該特別處理,並應按照交易所要求在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種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起交易所撤銷其股票簡稱中的「*ST」。
上市公司應在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之前1個交易日發布公告。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公司對外擔保余額(合並報表范圍內的公司除外)超過1億元且占凈資產值100%以上(主營業務為擔保的公司除外)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後,在24個月內再次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