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股東所有的股票都質押了有沒有爆倉的危險
你好,當然有爆倉的危險。如果股票持續下跌,又不能及時追加擔保品的話,是可以被強行平倉的。
B. 上市公司所有股東都做了股份質押代表什麼意思
缺錢
C. 大股東把股票全質押了,難道是要跑路嗎
用於質押貸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對上一年度虧損的,或股票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或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均不能成為質押物;這一條意味著:證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質押貸款的額度,那麼它會首選已經得到市場認同的、穩健的"績優股",而非未來的"績優股"。原因是因為股票的風險衡量由銀行來確定,從穩妥的角度出發,股價穩定、業績好、財務健康的上市公司無疑會成為銀行的首選。(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證券公司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並且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 被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股票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質押率是貸款本金與質押股票市值之間的比值。
D. 控股股東質押全部股份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十八條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股權質押的程序
股權質押主要是指出質人以自已擁有或有權處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為某個經濟行為作擔保的行為。股權質押的法律程序:
1、了解出質人及擬質押股權的有關情況。
(1)出質人的出資證明書、股份或股票。
(2)出質人如為自然人,應提供有關身份的證明;如為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及其它有關文件。
(3)出質人如為法人,另須有法人董事會同意股權出質的決議。
(4)出質人應提供有會計師事務所對其股權出資而出具的驗資報告。
2、出質的股權如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須有該公司過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出質的決議。
3、了解擬出質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質的情況。
出質人應出具對擬質押的股權未重復質押的證明(若重復質押,需有質權人出具的同意函)。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應了解擬出質的股權是否有下列情況:
(1)記名股票於股東大會召開前三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紅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股東名義的變更登記;
(2)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的;
(3)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職工期間內不得轉讓的;
(4)股東的股份自公司開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轉讓的;
(5)公司員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該股份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的;
(6)國家擁有的股份的轉讓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轉讓的。
4、簽訂質押合同或背書質押
(注意:股份出質准用禁止流質的規定。因此,當事人在質押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所有權直接歸質權人所有的約定。)
5、權利的實現
質權的實現方式有兩種,即協議實現及訴訟實現。
E. 大股東質押全部股票大多是要重組嗎
首先得看他壓了股票獲得資金用途是做什麼,大股東質押股票對個股來說,可以理解為利好,最起碼不擔心大股東減持套現
F. 大股東在股票超跌後大量質押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呢
總體來說影響不大,因為股權質押是股東的事情,與上市公司沒有關系,也就是說股東的股權由誰來控制不影響上市公司。 但市場上會拿此做些文章,因為股東質押說明股東本身的財務上有些困難或問題,繼而影響上市公司的形象或對上市公司生產經營產生微妙的影響,從而影響股票價格。總之,沒有直接、重要的影響。
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准,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
大股東辦理股權質押只是一個必須相關上市公司必須披露的事項而已,並不會對股價會有任何影響,只是一個中性消息。
G. 大股東全部質押是好是壞
換個名詞,資不抵債,套現跑路
H. 大股東質押全部股票,股價再下跌怎麼辦的事
大股東找錢來補充保證金。否則就只能被強制平倉補充保證金了。
I. 如何理解大股東將股份進行質押行為
這是套現的一種最基本的方法。在股票高位的時候,大股東受到多方面關注,一旦減持,必將受到散戶跟風。或許自己還沒有減持多少,股價就已經大幅下跌了。而將股票順勢拉升過後,在高位質押給銀行,換取50%的抵押貸款,雖然看起來拿到的資金相對於最高位要少很多,但相比較而言,已經遠遠超過公司本身的價值。即使因為股票下跌,銀行催討貸款,但是大股東多半寧願銀行強制收回所質押的股份,也不會償還現金。利用銀行套現,已經在今年出現過太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