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收到分紅款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法人收到的有限合夥企業分紅款,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可以免稅的分紅,僅限投資於國內的法人企業的分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九條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1)企業股票紅利收入所得擴展閱讀: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⑴資本性支出。是指納稅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以及對外投資的支出。企業的資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稅前扣除,應以提取折舊的方式逐步攤銷。
⑵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是指納稅人購置無形資產以及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的各項費用支出。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應在其受益期內分期攤銷。
⑶資產減值准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其他資產計提的減值准備,在轉化為實質性損失之前,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⑷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納稅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得扣除。
⑸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納稅人違反國家稅收法規,被稅務部門處以的滯納金和罰款、司法部門處以的罰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項罰款,不得在稅前扣除。
⑹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納稅人遭受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險公司給予賠償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
⑺超過國家允許扣除的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非公益、救濟性捐贈。納稅人用於非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的捐贈,不允許扣除。
⑻各種贊助支出。
⑼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
企業所得稅規定,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同時對分期收款銷售商品、長期工程(勞務)合同等經營業務規定可按下列方法確定:
⑴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約定的購買入應付價款的日期確定銷售收入的實現;
⑵建築。安裝、裝配工程和提供勞務,持續時間超過1年的,可以按完工進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確定收入的實現;
⑶為其他企業加工、製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等,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可以按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定收入的實現。
2. 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收到股票股利是否交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因此,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收到股票股利屬於免稅收入,不交企業所得稅。
3. 股票的股息紅利所得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01號)。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3)企業股票紅利收入所得擴展閱讀:
股息紅利免徵個稅條件
2015年9月8日執行,個人持股期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徵個稅。
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經國務院批准,現就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三、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其他有關操作事項,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其他有關操作事項,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48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本通知自2015年9月8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股權登記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後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本通知的規定執行。本通知實施之日個人投資者證券賬戶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時間自取得之日起計算。
4. 個人從上市公司取得的紅利,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你好,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股息紅利的應納稅所得額為投資者實際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例如,某投資者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為100元,如果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則其應納稅所得額為100元;如果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則其應納稅所得額為50元;如果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則其應納稅所得額為25元。上述應納稅所得額乘以股息紅利的法定稅率20%就是應納稅額。
5. 企業獲取的股票紅利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6. 股票紅利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股利分紅後個人所得稅稅率是20%。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均為2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企業股票紅利收入所得擴展閱讀
股票紅利的市場特點有以下:
1、紅利股票的變動可以給投資者帶來很多的隱含信息,從不同層面去理解高分紅的結果可能完全歧義。
2、企業管理層總試圖維持一定的分紅水平, 這種水平從長期看是公司可以達到和可以承受的。分紅水平的高低,不過是所有者、管理者和公司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s)在重復博奕中的均衡結果,而高分紅則往往不過是殺雞取卵式的一次博奕的均衡結果。
3、Elton和Gruber於1970年進行了股票市價和分紅水平之間相關關系的調查,結果沒有發現兩者之間明顯的相關性。Black和Scholes1974年進一步證明高分紅不意味著高股價,低分紅也不意味著低股價。
7. 企業持有股票期間收到的分紅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這要根據企業收的的分紅款的性質而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8. 購買企業股票,所得分紅屬於什麼收入
屬於「投資收益」。
宣分紅時: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實際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