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發行股票由股東決定還是由董事決定
1、在以募集設計方式設計公司首次發行股票時,由發起人決定。
2、企業融資發行股票的,由董事會會議提出方案,經股東大會決定。
股票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的股票經批准在證券交易所進行掛牌交易。企業負債是指企業承擔的能夠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按照資金償還期限的長短,負債可分為長期負債和流動負債。
㈡ 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通過多長時間
你好:
1、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通過後,主要看審批的時間長短,通常不超過兩個月
2、一般來說,非公開、定向發行股票基本上是利好,是相對公開發行而言
3、至於利好的程度,一是要看融資後的項目情況,二是要看發行價格的高低,三是看發行的規模和鎖定股票的時間
祝:好!
㈢ 股票發行具體方案經股東大會多少人數通過
無論董事局有什麼政策或是決定,需要通過股東大會來決定的,不是看通過人數,而是看通過的比例,比如說你個公司有決定需要通過股東大會來通過的,那麼至少看同意通過人數總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來看,一般都是要超過50%才可以通過的,所以做決定不是看人數,而是看決定能通過的那些人一共持有公司的股份來看的。無論幾個人,無論是誰,只要每次股東大會做決定,決定同意的那些人一共持有的公司股份超過50%就行。
㈣ 企業融資是要股東會決議還是董事會決議
由股東會決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4)發行股票由股東大會決定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八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㈤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時,()應當對新股種類和數額作出決議。A.股東大會 B.監事會 C.董事會
選擇A。
公司發行新股,應該由股東大會對其種類和數額做出決議。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公司發行新股,股東大會應當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
(一)新股種類及數額;
(二)新股發行價格;
(三)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㈥ 非公開發行股票通過股東大會批准要多久上報證監會
快的話1個月,慢的話有可能3個月,具體以公司公告為准。
一、通過股東大會批准後,就要准備所有上會程序和手續 准備好了後公司再遞交申請,證監會受理初審核後(如果材料不全再打回),再復審,最後再安排時間上會,通過或者被否決
二、證監會核准。 第四十九條 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非公開發行股票,發第五十四條 股東大會通過本次發行議案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上市公司應當公布股東大會批准; 三、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上報中國證監會;
四、通過後,,中國證監會下發《關於核准X X X X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
五、會有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核准後必須在核准後的六個月內必須發行完畢,否則視為失效處理。一般最少要3個月以上。
六、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 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七、最後再安排時間上會,證監會受理初審核後(如果材料不全再打回),就要准備所有上會程序和手續准備好了後公司再遞交申請通過股東大會批准後,再復審。
㈦ 公司發行新股,股車大會應對哪些事項作出決定
根據《公司法》第134條的規定,公司發行新股,股東大會應當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
(一)新股種類及數額;
(二)新股發行價格;
(三)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㈧ 股東大會同意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您好
這說明他們的股東都不想要這些股票了,很可能是虧損,那麼這樣的企業的估值也會下降,股票價格會有很大的跌幅,作為理財師我的建議的這類股票要盡快出局,避免自己被套牢,而且也要預防虧損股票業績持續下滑,如果出現連續性下滑,那麼很可能ST處理,甚至退市,有問題可以繼續問我,真誠回答,懇請採納!
㈨ 發行債券是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普通決議還是特別決議
特別決議。
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公司增、減股本和發行任何種類股票、認股證和其他類似證券;發行公司債券;公司的分立、合並、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的修改;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認為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需要以特別決議通過的其他事項。
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的普通決議通過: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報告;董事會擬訂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罷免及其報酬和支付方法;公司年度預、決算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其他財務報表;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應當以特別決議通過以外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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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債券的優缺點介於上市和銀行借款之間,也是一種實用的融資手段,但關鍵是選好發債時機。選擇發債時機要充分考慮對未來利率的走勢預期。債券種類很多,國內常見的有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以及可轉換債券。
企業債券要求較低,公司債券要求則相對嚴格,只有國有獨資公司、上市公司、兩個國有投資主體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才有發行資格,並且對企業資產負債率以及資本金等都有嚴格限制。可轉換債券只有重點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才能夠發行。
採用發行債券的方式進行融資,其好處在於還款期限較長,附加限制少,資金成本也不太高,但手續復雜,對企業要求嚴格,而且我國債券市場相對清淡,交投不活躍,發行風險大,特別是長期債券,面臨的利率風險較大,而又欠缺風險管理的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