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股票市場買股叫股東嗎它和在股份公司買股有什麼區別
股票 是表示 股東對公司的所有權的憑證。 股票不還本。利息不定期。但股東兩者的區別和聯系: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
② 證券、債券、股票和證券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之間是什麼關系
證券是債券和股票以及其他有價證券的總稱。廣義的證券分為證據證券,憑證證券和有價證券,狹義的證券指有價證券,包括鈔票、郵票、印花稅票、股票、債券、國庫券、商業本票、呈兌匯票、銀行定期存單等等,通常說的證券更狹義,是指特指證券法所歸范的有價證券,即債券和股票,其他可以「炒」的比如權證不是證券,是金融衍生品。
債券和股票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購買債券相當於借錢給債券發行人,投資者的身份是債權人,發行人作為債務人到期必須還本付息。
購買股票相當於入股,只要公司還在,就不能退股,只能轉讓(就是在股票二級市場上交易),投資人的身份是股東,可以有分紅的權利,但不存在「還本」的說法。
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有負相關的關系,即股票市場漲,債券市場跌,反之亦然,這是由資金流向引起的。
③ 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史
一、初創階段:1991-1993年。
我國在進行股份制改造以及改革經濟體制的前提下,開始逐步創建自己的證券市場,其中滬深證券交易所於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分別成立,從此我國的股票交易市場己經初具成形,以此更好的配置資源。上證所在剛剛開始掛牌交易的時候,上市證券的種類只有30種。
二、擴張階段:1994-1998年。
中國證券市場在此階段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試點運營。相關的法律制度得以逐步的建立健全,市場上市規模不斷的擴大。然而相應的問題也逐步的凸顯出來,投機現象越來越嚴重,作假事件普遍出現在上市公司當中。經濟學家將這些問題形象的叫做「賭場」。
三、規范發展階段:1999-2004年。
證券市場在此階段變得越來越規范。股票發行制度從2001年3月開始進行了調整,核准製取代了原來的審批制,監管機構開始更加嚴格的審核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促使上市公司更加重視經營的合理性,促進公司質量的有效提升,進而使投資者獲得更強的自信。
四、改革階段:2003-2008年。
中國股票市場在2002-200_5年期間一直處於熊市的狀態,這主要是由於股權分置的存在。所以,股權分置改革也拉開了帷幕,以期能夠使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能夠得到有效的改善,使資本市場能夠充分的發揮自身的融資和配置資源的功能,由此而成功上市的公司很多。
2006年,滬深股市的回升速度較為明顯,並且到2007年所達到的值己經創造了歷史之最,因此2006-2007年便出現了大牛市。
五、開拓創新階段:2008一至今。
我國股票市場由於受到了2008年金融危機的影響,一度變得十分萎靡。於是,我國於2009年開始執行經濟刺激計劃,小牛市又出現在了滬深股票市場。2010年4月,股指期貨正式出現在我國的證券市場,我國開始正式出現了金融衍生品市場。
(3)證券市場股票市場重要股東擴展閱讀:
中國證券市場大事記:
一、滬、深證券交易所的成立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開始形成。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業;1991年7月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
二、1992年,新中國首次向境外投資者發行股票。1992年2月,上海真空電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B股股票,正式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三、1992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統一監管全國證券市場,同時將發行股票的試點由上海、深圳等少數地方推廣到全國。
四、1992年年底,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這是深化改革,完善證券管理體制的一項重要決策。
五、1993年9月,中國大陸發生首起通過二級股票市場進行控股的「寶延風波」,延中實業股票突然停牌,深圳寶安上海公司聲明持有延中實業發行的普通股5%以上的股份。
六、1995年5月,中國證監會經國務院同意,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
七、1996年12月,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交易,實行漲跌幅不超過前日收市價10%的限制。
八、1997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頒布實施《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九、1998年12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證券法,這一法律於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十、1999年10月,國務院批准實施《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條例》。
十一、2001年6月,國務院發布《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10月22日,中國證監會經報告國務院,決定在具體操作辦法出台前,停止執行這一辦法;
2002年6月23日,國務院決定,除企業海外發行上市外,對國內上市公司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關於利用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的規定,並不再出台具體實施辦法。
十二、2001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決定境內居民可投資B股市場。
十三、2002年12月,中國證監會頒布並施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這標志著我國QFII制度正式啟動。
十四、2003年10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證券投資基金法,這一法律將於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十五、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出台《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
④ 請問:證券市場主要投資品種及特徵
我國證券市場主要由股票/基金/債券/證券衍生品組成,主要有
股票,高風險,高收益
基金,風險適中,收益適中,在我國基金絕對是高風險,低收益的投資品種
債券,風險低,收益低
權證,屬衍生品,具有杠桿效應
針對以上四大品種也有不同的玩法,如融資融券、轉融通、國債回購等
⑤ 中國證券市場的大股東為什麼不怕股票跌
股票又大跌了,我在前幾天指出的「一個絕望行情正在產生」,不幸竟成了事實。現在面對股票市場極不正常的運行態勢,中國證券市場的實際控制人——大股東們盡管高張著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旗幟,卻實際上採取隔岸觀火,甚至火中取栗的態度與做法,令那些呼天搶地的中小投資者大惑不解。 其實,不解者是從常理來看問題的,如果從「中國特色」來分析,也就不難理解了。這個「特色」,我想從以下幾個方面試作分析:
一、非流通股資產入帳記錄的取值問題 從表面看,這是一個簡單的會計問題,可是它卻是直接關繫到大股東切身利益的大問題,今天證券市場上許多問題都是由它所引發出來的,這並非危言聳聽。
要解釋這個問題,先舉一個例子。亞洲金融風暴期間,香港股市受到量子基金的阻擊而巨幅下跌,當時亞洲財經巨人李嘉誠先生因為其旗下的藍籌股「長實」也受到巨大沖擊而股價大跌,因此要通過增持長實股票護盤。由於李先生持股已經超過30%,再增倉,就會引起私有化的問題,所以他向特區政府特別提出豁免責任的增持要求。一個控股股東在自己公司的股票出現非正常下跌時,在二級市場進行必要的護盤,只要控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是很正常、很必要的。但是這種大股東護盤的動力來自何處呢?根本的原動力就是香港是以市值來衡量「身家」(財富)的,股票下跌,財富就跟著縮水。如果用股票去銀行作了抵押融資,股票下跌到一定程度,還可能引發「爆倉」,使億萬財富瞬間分文沒有。
在國內股市,由於股權分割,資產的計帳取值也不同。流通股資產按市值計帳,如基金公司的資產估值等;非流通股資產則按凈資產估值。這樣帶來的問題是,二級市場上股票價格的升跌,由於對非流通股的凈資產值不產生絲毫的影響,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即大股東因為根本不擔心二級市場股票價格會使凈資產產生波動從而影響自身的利益,所以股市的下跌,也就無關其痛癢了。
二、大股東「金交椅」制度保護的問題
由於歷史所形成的股權二元結構,非流通股在大多數上市公司的股權份額中佔30%以上的絕對控股地位。在成熟市場上,過低的股價容易引起惡意收購,使原來的大股東失去控制權。這種情況在國內股市卻因為制度的原故,使大股東的地位如同坐上了金交椅牢靠。一是成本制約。二級市場收購本來價格就高,持倉超過限額,就必須舉牌,而一旦披露,市價就會暴漲,更是增加收購成本。二是收購要約制約。在這一點上,非流通股股東佔有先天的優勢,因為它從組建股份公司時起,就拿著30%以上的股份。而後來者要想成為控制人,超出30%的收購量,必須提出收購要約,要約收購如果出價高了,成本增加,收購者的財政壓力增大;出價低了,沒有人願意賣出股票,收購就可能失敗。要約收購的另一個問題是,當收購價格達到市場能夠接受的程度時,有可能在要約收購期間使收購的股票數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75%,從而導致該公司傷失上市公司資格,有違收購者「買殼」初衷。正是如此,哪怕公司流通股票跌破了面值,非流通股股東都能坐視不理,不怕有人搶了自己的老大地位。
⑥ 證券市場為什麼要股權分治
股權分置是指:中國的上市公司中存在著非流通股與流通股二類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異和流通權不同之外,賦於每份股份其它的權利均相同。由於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異,造成了二類股東之間的嚴重不公。股權分置改革,如果不考慮非流通股與流通股的持股成本,不認承二類股東持股成本的差異,便失去了解決問題的邏輯基礎,更談不上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這個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和「三公」。
為什麼要股權分置改革,有什麼作用,是什麼意思呢????
股權分置改革是當前我國資本市場一項重要的制度改革。所謂股權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東所持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稱為流通股,而公開發行前股份暫不上市交易,稱為非流通股。這種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權分置狀況,為中國內地證券市場所獨有。
專家認為,這種制度安排不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東不關心股價的漲跌,不利於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也越來越影響到上市公司通過股權交易進行兼並達到資產市場化配置的目的,妨礙了中國經濟改革的深化。
眾所周知,中國的股票市場的歷史很短,只有十幾年。當初發行股票被認為是走資本主義,但偉大的領導人鄧小平就說了要走中國特色的路,那麼怎麼解決股權的問題呢??如果把國家的工廠變成股票去發行,萬一外國人進來把股票全買了,不是工廠就變成外國人的了嗎??國家的支柱產業就變為外國人的了,那麼問題就嚴重了,那麼我們想個辦法去解決,就是工廠70%的是非流通股(包括國家股,法人股),只發行30%的流通股,(比例大至是這樣的)那麼就算外國人買了全部的流通股,也只有30%,不可能掌握整個公司吧,那麼非流通股是怎麼計算出來的,打個比方,如果一個公司有7000萬的資產,那麼公司非流通股就劃分為 7000萬股,每股1元,那麼公司總資產就是7000萬,那麼接下來,公司發行3000萬的流通股,每股發行價5元,募集1.5億的資金用於生產,那麼公司的規模是多少??7000+3000*5=2.2億,那麼總股本是多少?7000+3000=1億,那麼這3000萬股是市場可以流通的,其餘的都是國家手裡,不能流通,而國外的資本市場,都是全流通的,老闆可以隨時賣掉自己的公司,這是很正常的,如果朋友們有興趣可以去研究一下。
股權分置的弊端:
既然不流通就不流通了唄,為何還要想辦法去流通呢??原因是同股不同權,同樣的股票,但是權利是不一樣的,比如:公司今年贏利1億,要把1億全部分給股東,那麼每1股可以分到1元錢,對嗎?那麼非流通股東可以分到7000萬,流通股東可以分到3000萬,那麼問題來了,國家成本是1元1股,分紅就是1 元,收益100%,而股民成本是5塊錢(可能還會上下波動),也只分到1元,收益20%,那麼同樣是股票為什麼收益有區別呢??
第二個問題,流通股股東說不上話,因為大部分都是國家股,大股東一股獨大,想干什麼就干什麼,你沒得反抗,
第三個問題,大股東一股獨大,那麼他什麼事情都開始亂來了,違法的,違規的事情都開始做了,把上市公司搞的一踏糊塗,把募集來的錢全部玩完,要麼給領導卷了,要麼又去向不明。
第四個問題,因為大股東不能拋,那麼實際的這個公司的市值就無法去正確的計算,這個公司值多少錢誰知道啊,市場價如果炒到20元,的確這個公司是要值20元的價格,那麼大股東不能拋,還不是不能算出他實際的價值麻,公司的價值到底怎麼算?是股價*總股本?還是股價*流通股本??還是加權演算法??搞不清楚了,經濟學家可能腦子也想得很漲了,
第五個問題:有些大股東他如果想把公司賣了怎麼辦??他的股票不能拋,他腦子漲了,他只能把自己的非流通股拿出去轉讓,而轉讓價格可想
而知了。合不合法是另一回事,操作起來的確很麻煩。
第六個問題:股權除了國家股,還有法人股,然後公司又發職工股,職工股後又是轉配股(職工配股),然後流通股還有增發股,你頭還暈不暈,那麼多股權,每個成本價都不一樣,怎麼去計算?問題很多很多,這里不一一列舉了。
判斷股權分置改革成敗的標准只有一項,就是:股權分置改革後,上市公司中所有股份的持股成本是否相同。
股權分置問題一直都是困擾著股市健康發展的最主要問題。股權分置不對等、不平等基本包括三層含義,一是權利的不對等,即股票的不同持有者享有權利的不對等,集中表現在參與經營管理決策權的不對等、不平等;二是承擔義務的不對等,即不同股東(股票持有者的簡稱)承擔的為企業發展籌措所需資金的義務和承債的義務不對等、不平等;三是不同股東獲得收益和所承擔的風險的不對等、不平等。股權分置使產權關系無法理順、企業結構治理根本無法進行和有效,企業管理決策更無法實現民主化、科學化,獨裁和內部人控制在所難免,甚至成為對外開放、企業產權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深化的最大障礙。因此,解決股市問題,股權分置問題必須解決,
關於股權分置的提法。最開始提的是國有股減持,後來提全流通,現在又提出解決股權分置,其實三者的含義是完全不同的。國有股減持包含的是通過證券市場變現和國有資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變現概念;而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是一個改革的概念,其本質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變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實現同股同權,這是資本市場基本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而且,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後,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實際進入流通,它與市場擴容沒有必然聯系。明確了這一點,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並在保持市場穩定的前提下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股權分置改革就是政府將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國有股(還包括其他各種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場上流通,以前不叫股權分置改革,以前叫國有股減持,現在重新包裝了一下,再次推出。內地滬深兩個交易所2.45萬億元市值中,現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億元,國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達1.62萬億元。如果國有股等獲得了流通權,滬深兩個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兩倍,市場只可能向一個方向前進,那就是下跌。如果再考慮到國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獲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幾倍、十幾倍的溢價購得,那流通股股東在國有股減持中所蒙受的損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
⑦ 證券和股票的區別
1.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
2.收益穩定性不同:債券: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3.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股票是對公司的所有權。債券購買者的投資風險小於股票購買者。無論公司經營好壞,只要沒有宣布破產,就必須足額支付債券持有人的債券到期本息。債券到期可還本付息,末到期則可以在債券市場上買賣轉讓;股票則只能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轉讓,不可以退股還本。
債券的收益性表現在兩個方面 :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益 。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債券發行人的身份可以多種多樣,企業可以發行,政府也可以發行,而股票只有企業可以發行。
4.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股票是股票發行市場又稱「一級市場」或「初級市場」,是發行人以籌集資金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規定和發行程序,向投資者出售新股票所形成的市場。
(7)證券市場股票市場重要股東擴展閱讀: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⑧ 在證券市場買了股票就是該公司股東嗎我有什麼權利呢,那是百分之幾的股權呢
是股東
有你擁有股份處置權:你有權轉讓,質押你所持有的股份。
有分紅權:在你持有期間有權接受公司的分紅(包括紅利紅股)。
有投票權:在你持有期間公司需要通過需要投票通過的事項時你有權投票,也有權棄權。
你的股權份額=你持有的股份/總股本×100%
⑨ 證券市場上交易的股票
是不是所有種類的股票都可以拿到證券市場上去交易?
回答:否。根據公司法,股票上市必須具備上市條件。
由發起人持有的股票都可以拿到證券市場上去交易嗎?
回答:否。根據公司法,股票上市流通必須具備上市條件。賣出超過5%比例,要早購、公告等手續
其它投資者持有的股票也都可以拿到證券市場上去交易嗎?
回答:否。根據公司法,股票上市流通必須具備上市條件。賣出超過5%比例,要早購、公告等手續。
發起人持有的股票如果在證券市場上交易出去了,那他與公司是一種什麼樣的關系了?
回答:如果全拋出,即脫離,無關系了。但賣出超過5%比例,要公告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