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是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發行股票
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發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❷ 公司內部發行 員工期權股 是否合法。
如果是期權就是允許的,期權是公司對有貢獻員工的獎勵。
如果是內部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非強制的也允許,因為你自願成為合夥人。
❸ 公司在員工內部發行股票,合法嗎
如果公司不是上市公司,讓職工認購公司的股份是合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❹ 公司內部發行股票有必要買嗎
如果公司盈利情況不錯且管理制度完善,也就是公司賺錢了確實能分給你的話,或者公司有上市掛牌計劃,你的股份未來可以升值並轉讓的話,可以買。至於是不是必要……這個看你們公司怎麼規定的了
❺ 請問一個公司是否可以隨意發行股票呢發的股票越多越好嗎請通俗解釋下
不可以,只有上市的公司才可以發行股票,發的股票數是根據公司的財政來發的,股票要有效才可以,做股票申購投資可以找中投恆泰
❻ 企業如何發行內部股票
內部股票就是內部職工股,即社員股股票,是指公司向其員工發行的股票,也稱「員工保留股股票」。在中國,這類股票稱為「內部職工股」。發行這類股票的目的在於將員工的經濟利益與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掛鉤,以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提高公司經營效率。這類股票可以是將公司利潤按股份無償分配給公司員工,也可以按低於正常股票票面價值的價格售與員工,還可以利用一部分利潤來繳付股票的股款。
內部職工股的存在形式,主要有三種形式:
1、定向募集的股份公司在成立時,經批准向內部職工定向募集產生,是通常所說的內部職工股。
2、社會募集設立的上市公司在新股發行時,按占流通股本10%的比例向職工配售形成,通常稱公司職工股,這些股份可以在發行的新股上市6個月後上市流通。公司職工股,是本公司職工在公司公開向社會發行股票時按發行價格所認購的股份。按照《股票發行和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公司職工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0%。公司職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6個月後,即可安排上市流通。據統計,1997年底,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上市公司中,還有15.51億股不能流通的公司職工股和內部職工股,占總股本的1.47%。
3、有些股份公司在設立或經營中通過其他途徑設置產生內部職工股。如內部職工通過職工持股會或工會或者其他具有職工持股會性質的公司間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對後兩種形式的內部職工股,因第二種形式規定明確,實踐中沒有太多後遺問題,第三種從性質上說屬於法人股,而不屬個人。
❼ 有限責任公司能發行股票嗎
不能。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的性質與股份有限公司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也有股東,股東以其出資比例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轉讓比較困難。而股票則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憑證,可以進行轉讓。
股權是否被等份分割
有限公司的股權不會被分割成等份,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會被分割成等份。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就是按照每個股東認購一定的股份來實現的。也就是說,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前就已經發行了股票,上市不過是能在交易所進行公開買賣。
股東人數限制
《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沒有限制,只對發起人有限制,要求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後來加入的股東數量上沒有限制,也就是說沒有上限。但《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的上限和下限都有規定,要求在2人以上,50人以下。這也就決定了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
❽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內部股嗎
有限責任公司是不可以發行股票的,無論內部或外部,但可以通過股權轉讓將股份轉讓給員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❾ 什麼公司可以發行股票
所謂發行股票實際上是公司募集資金的方式,募集資金法律上分為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兩種。
股權融資的方式就是發股票。
而股權融資又分為公開募集和私下募集,又稱公募和私募
在我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私募的方式發行股票,而上市公司才可以以公募的方式發行。
另,所謂私募是指向特定的人發行股票,如某股份公司向某街道的人推銷公司股票。公募是向不特定的多數人發行,如在證券交易所發行。
❿ 中小企業可否發行股票
發行股票即要上市。上市是有條件的。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主要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有關條件與具體要求如下:
1.主體資格: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治理: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3.獨立性: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同業競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關聯交易: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財務要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凈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三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7.股本及公眾持股: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8.其他要求:發行人最近三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