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整理)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系統減持股份的相關法律法規.
為進一步明確《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有關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監管要求和業務操作,上交所發布進一步明確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相關事項的通知,自2018年2月14日起實施。
通知要求,特定股份和特定股份以外股份進行大宗交易應當通過不同通道申報。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特定股份的,應當通過本所大宗交易系統的「大宗特定股份減持申報介面」提交大宗減持申報數據;減持特定股份以外股份的,應當通過本所大宗交易系統的普通申報介面提交大宗減持申報數據。
通知明確,特定股份以外股份的大宗交易減持認定為大股東同時持有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買入的股份和通過集中競價交易以外方式取得的股份,通過大宗交易普通通道減持的,在規定的減持比例范圍內,視為優先減持受控股份;在規定的減持比例范圍外,視為優先減持集中競價交易買入的股份。
通知還明確了特定股份以外股份大宗交易中相關方的責任。
溫馨提示:
1、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07-1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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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解釋新規時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在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以上的,應該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擬出售的數量、時間、價格區間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的,應該承諾:如果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他們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Ⅲ 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票股票跌嗎
當然會大跌啦,大量減持肯定有基本面的原因,機構會跟著跑的
Ⅳ 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價有什麼限制
沒有什麼限制,
具體參考當天實際交易價格。
Ⅳ 為什麼大股東一直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票
大股東一直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票,主要是有以下多重因素考量:一是既要堅持又要不影響市場情緒;二是既要提現、兌現,又要盡可能少的影響股價下滑;三要盡可能減少社會影響因素;四要盡可能不影響大股東地位。。。
Ⅵ 股票!請問 控股股東通過大宗交易系統減持公司股票180萬股。減持了的股票是不是賣給別人了呢
你的理解完全正確
Ⅶ 為什麼股價底部股東還大幅通過大宗交易減持
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只要交易買入的對象持股高於5%,則則有六個月的鎖定期;只要沒有舉牌(持股5%),就可以T1在二級市場隨便賣。現在大股東大宗交易賣給機構,機構在二級市場出售。
Ⅷ 大股東大宗交易減持問題
有,最新規定是「要求大股東在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受讓方比例參考上面的規定。價格沒有具體規定,這個是市場行為。
對於受讓方拋售,交易所稱「對大宗交易買入方的後續賣出行為,已採取重點監控措施,重點核查是否存在沖擊市場影響正常交易秩序的情形。一旦發現,將及時採取相應監管措施。」
Ⅸ 大股東大宗交易或者協議轉讓減持股票怎麼解讀
一般屬於利空。
大股東減持都是利空。
由於大股東一般作為上市公司管理者,對於上市公司經營有很強的判斷,因此其減持股票就算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