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股票在虧損幾年後加ST
首先必須澄清的是:兩年虧損就要戴ST,而不是三年。
其次,如果僅僅因為虧損而戴ST,盈利而摘帽後,又必須虧兩年才再次戴帽。
但是,並不是只有虧損兩年才會戴ST,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都有可能ST。
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另一種「其他狀況異常」是指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公司涉及可能賠償金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訴訟等情況。
❷ 公司連續虧損幾年股票變ST這個在F10里具體看哪個指標
2年虧損變ST,3年變*ST,F10里看每年年終統計的凈利潤
❸ 連續兩年虧損一定被ST嗎
不是
以下七種情況會被交易所標以「*ST」標示: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恢復上市後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
在收購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約收購情況報告至維持被收購公司上市地位的具體方案實施完畢之前,因要約收購導致被收購公司的股權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且收購人持股比例未超過被收購公司總股本的90%;法院受理關於公司破產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產。
(3)深圳股票虧損幾年會被st擴展閱讀:
若想一步到位摘掉*ST帽子,恢復10%的漲跌交易制度,在硬指標上必須是年報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凈資產三項指標同時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資格,交易所有權根據各家公司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是否批准。
最新年報表明公司主營業務正常運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數據,還要看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沒有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❹ 上市公司的股票虧損到什麼情況會被「ST」
「ST」意為「特別處理」,股票名前帶有ST說明該股票存在投資風險,若是*ST則是退市風險警示。
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出現異常的時候會被冠以「ST」進行特別處理,財務異常包括以下幾點:
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凈利潤為負值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每股凈資產=股東權益總額/總股數)
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或者是否定意見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股東權益除去注冊會計師等費用後低於注冊資本(股東權益即凈資產,是總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部分)
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調整利潤後,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的
交易所或證監會認定的財務異常
簡單的說就是公司經營連續兩年虧損,被特別處理,*ST則是公司經營連續三年虧損,是退市預警。
❺ 年報虧損的股票什麼時候會被st
按有關規定,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值利潤為負值等情況會被戴上ST帽子。如去年虧損,還要看一下今年的情況。
❻ 股票連續幾年虧損就會變成ST股嗎
連續三年虧損就會變成ST
望採納
❼ 股票要幾年虧損才ST
ST股是連續2年虧損(也有可能是存在重大問提的股票,例如造假被證監會特別處理的),
第三年的季報或中報繼續虧損會變成*ST股。
❽ 一個股票虧損多長時間會出現ST字樣
股票簡稱前完以ST字樣,其意思是公司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當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異常,導致投資者難於判斷公司前景,權益可能受到損害時,公司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財務狀況異常指: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均為負值;
2、最近一個付諸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即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和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其他異常狀況指:
(1)由於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上市公司主要經營敲詐遭受損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的;
(2)公司波及負有賠償責任的訴訟或仲裁事件,按照法院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賠償金額累計超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的凈資產值的50%的;
(3)公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影響上市公司下沉經營活動的;
(4)公司出現其他異常情況,董事會認為有必要對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的;
(5)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可能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產的;
(6)公司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董事會決議的;
(7)公司的主要債務人被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而公司相應債權未能計提足額壞賬准備,公司面臨重大財務風險的;
(8)中國證監會或交易所認定為狀況異常的其他情形。
*ST是「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簡稱「退市風險警示」,適用於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
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2、因財務付諸報告存在重大付諸差錯或虛假記載,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
3、因財務付諸報告存在重大付諸差錯或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改正,在規定期限內未對虛假財務付諸報告進行改正的;
4、在法寶期限內未依法披露年度報告或半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定期報告」)的;
5、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後至其披露恢復上市的第一個年度報告期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