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 企業炒股要繳納所得稅嗎 謝謝
公司炒股的盈利是要納所得稅的.
對於公司炒股的盈利是可以與炒股的虧損來抵頂的.
公司炒股的虧損不可以稅前扣除但是可以留抵以後年度的炒股股盈利.
明白了么.
不明白發消息給我.
Ⅱ 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紅利,是否要交企業所得稅
2008年1月1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以後,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已不再徵收企業所得稅,不管所得稅率是否相同,也就是不存在補稅的問題了。而且現在投資損失的話還可以抵扣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Ⅲ 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收到股票股利是否交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因此,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收到股票股利屬於免稅收入,不交企業所得稅。
Ⅳ 企業獲取的股票紅利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Ⅳ 請問公司買賣股票所賺取的利潤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請問這筆企業所得稅能除去成本和費用嗎
買賣股票的差價,一般應該計入投資收益,在買賣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沖減投資收益或者計入費用,這樣最終影響企業的利潤總額,並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印花稅的話,如果你是通過證券買的股票,印花稅在買賣過程中已經支付了,不需要再單獨申報繳納
Ⅵ 轉讓上市公司股票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要交企業所得稅。
股權轉讓所得是指股權轉讓價減除股權成本價後的差額。股權轉讓價是指股權轉讓人就轉讓的股權所收取的包括現金、非貨幣資產或者權益等形式的金額。如被持股企業有未分配利潤或稅後提存的各項金額等,股權轉讓人隨股權一並轉讓該股東留存收益權的金額,不得從股權轉讓價中扣除。
股權成本價是指股權轉讓人投資入股時向被投資企業實際交付的出資金額,或購買該股權時向該股權的原轉讓人實際支付的股權轉讓金額。
參考資料: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2-05/31/c_112087030.htm
Ⅶ 企業持有股票期間收到的分紅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這要根據企業收的的分紅款的性質而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Ⅷ 長期股權投資要交納企業所得稅么
應該分兩種情況:
一、被投資企業所在地所得稅率高於或等於企業法人所在地所得稅率,所得分紅不要交納企業得稅;
二、被投資企業所在地所得稅率低企業法人所在地所得稅率,所得分紅應就差額部分補交企業所得稅,
股權投資所得
是指企業通過股權投資從被投資企業所得稅後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質的投資收益。
凡投資方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高於被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的,除國家稅收法規規定的定期減稅、免稅優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資所得應按規定還原為稅前收益後,並入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補繳企業所得稅。
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企業會計賬務中對投資採取何種方法核算,被投資企業會計賬務上實際做利潤分配處理(包括以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投資方企業應確認投資所得的實現。
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分配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除股票外,均應按有關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投資所得。企業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價值確定投資所得。
對於企業股權投資所得的所得稅處理上,稅收上僅認可成本法核算,因此,與會計核算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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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請問下企業購買股票交易後是否還需繳納企業所得稅此細則的出處和具體的交納方案是什麼
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企業所得稅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項所稱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