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限責任公司能否以股票方式向員工集資
不可以!
有限責任公司屬於股份制公司,但是股東的股份是出資額,股東的權利以出資額占總資本的比例為限。公司會給每一位股東一份出資證明,也即股份證明,但是不是股票。
發行股票的行為屬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行為。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採取增加資本的形式向股東或員工集資,但是不能以股票的形式,而是以出資證明的形式,而且,按照公司法,股東的人數不得超過50人。如果員工超過50人,則此法不通!
❷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股票嗎
有限責任公司不能發行股票。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而且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故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上市發行股票的,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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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公司還未正式成立,股東可以拿到股票嗎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投資人、認股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東可以憑股票而主張自己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32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即向股東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東交付股票。由此可見,公司還未正式成立,股東是不可以拿到股票的。
❹ 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發行股票嗎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可以超過200人,且不能向非特定對象公開發行股票
❺ 2012年春法第三四章測試作業_0002 求高人
一、單項選擇題 DCBBB DBCBA ADCAA
二、多項選擇題 CD AD ABC BCD BD
三、判斷題 BBBAB BBAAB
四、論述題(共 2 道試題,共 20 分。)
1. 簡述累積投票制的含義及作用
答:我國《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本法所稱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
累積投票制的含義,公司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有表決權的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的制度即為累積投票制。
累積投票制的作用,該制度旨在使董(監)事會事會中權利達到平衡,以彌補資本多數決原則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為中小股的代言人進入董(監)事會提供保障,從而起到保護中小股份利益的作用。
2. 答:1、發行是指新的股票,原來沒有變為有。轉讓是就現存的股票而言。
2、發行價格不得低於面值這是公司法的規定,實踐中發行價格都遠遠高於面值。
3、被交易所暫停上市後,如果暫停後披露的首個年度報告盈利還可以恢復上市,如果是虧損那就要終止上市,以後就進入股份代辦轉讓系統交易了。
五、案例分析題(共 1 道試題,共 15 分。)
答:股權自合同生效日轉移,股利應該由李某領取。
其他股東事實上放棄優先購買權,一年後也沒有行使撤銷權,而是同意李某行使股東權利,說明王李二人股權轉讓協議合法有效。
股權自雙方約定的日期發生轉移,注意:不是工商變更登記的日期。合同沒有約定的,自合同生效日轉移。合同約定本合同簽字後生效的,則自2001年1月1日起轉移。
王某如果覺得股權轉讓價格吃虧了,可以另行提起股權轉讓合同糾紛訴訟,但是不可以主張40萬分紅。
李某成為股東後,享有全部股東權利。40萬元分紅是基於現有股東權利獲得的,理應有李某獲得。
❻ 有限責任公司能發行股票嗎
不能。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的性質與股份有限公司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也有股東,股東以其出資比例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轉讓比較困難。而股票則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憑證,可以進行轉讓。
股權是否被等份分割
有限公司的股權不會被分割成等份,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會被分割成等份。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就是按照每個股東認購一定的股份來實現的。也就是說,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前就已經發行了股票,上市不過是能在交易所進行公開買賣。
股東人數限制
《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沒有限制,只對發起人有限制,要求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後來加入的股東數量上沒有限制,也就是說沒有上限。但《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的上限和下限都有規定,要求在2人以上,50人以下。這也就決定了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
❼ 採取發起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向股東交付股票,還是只需在股東名冊中記載謝謝!
記入《公司章程》就可以
《公司章程》是公司最根本的法律文件,要在工商局備案的
另外,發起方式設立的話,是要有《發起人協議》的,那裡面也有明確的股東情況,一樣也是要在工商局備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