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上市後原始股東該怎麼分配股份呢跪求大俠解答!。。。。。
上市之後會吸納公開投資者,原有的股權比例當然會變動。
B. 員工購買原始股,若上市不成功,即成為股東了,,股份可以怎麼處理,每年會分紅嗎
購買原始股後,上不上市都成為股東了。上市的話,股份可以按市場賣出或持有。不上市的話,一般只能持有了,能否分紅由公司是否盈利賺錢及公司的分紅政策而定。
C. 融資後原始股如何被稀釋
1、融資時,投資者會對公司進行估值。然後出多少錢,佔多少股份。結果就是,原有股東所佔的股份比例下降了,但公司的資產增加了。
2、以樓主說的為例:A公司成立,公司價值10W,共10W股,李某佔有1W股,10%。
一段時間之後,拿到融資10W,那要看融資時候公司的作價。假設,融資的時候,公司是估值的50W。那麼,投資方的10W,就占公司股票的20%。原來的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就被稀釋掉20%。
這時,李某所佔公司股份的比例變為8%。至於股數,意義不大,看融資後確定的股本數,反正佔8%就行了。
3、結果就是,公司變大了,資本增加了10W。李某的所佔的股份比例變小了,從10%變成了8%。
D. 原始股上市後怎麼退
現在的規定是一般小股東的原始股在新股發行上市的一年後解禁可以流通,如果西安商業銀行能上市的話,你的原始股應該是在一年後解禁,解禁後就可以賣出變成現錢.
很遺憾,《證券法》、《公司法》對退股的規定比較嚴格,因為退股相當於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這個法律上規定很嚴格的。要退股,就要公司股東大會同意才行,而且要2/3以上通過,這個難度很大哦。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把股票賣給別人,這個不需要其他股東的同意。
E. 上市公司股東離職後的原始股怎麼處理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對員工持有的股份,沒有鎖定期的規定。
F. 美國上市公司原始股東如何交易股票
依據SEC144條的規定,鎖股的時間期限是二年,但自1990年開始,市場上普遍認為大股東兩年時間的限制太過冗長;1997年SEC從善如流,於同年4月29日公布144A條款,大股東持有股票只要上市滿一年,就可以真具F-144表據向SEC申請,三個月後就可在公開市場賣出,但賣出的股數僅為全年買賣總股數的1%.
G.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購後,原來公司的原始股票怎麼處理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購後,公司原股份怎麼處理由收購協議而定,如果是全資收購的一般向被收購公司的股東支付資金,收購股東的股份。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第五十條收購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時,應當提交以下備查文件:
(一)中國公民的身份證明,或者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法人、其他組織的證明文件;
(二)基於收購人的實力和從業經驗對上市公司後續發展計劃可行性的說明,收購人擬修改公司章程、改選公司董事會、改變或者調整公司主營業務的,還應當補充其具備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說明;
(三)收購人及其關聯方與被收購公司存在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的,應提供避免同業競爭等利益沖突、保持被收購公司經營獨立性的說明;
(四)收購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2年未變更的說明;
(五)收購人及其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核心企業和核心業務、關聯企業及主營業務的說明;收購人或其實際控制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還應當提供其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的情況說明;
(六)財務顧問關於收購人最近3年的誠信記錄、收購資金來源合法性、收購人具備履行相關承諾的能力以及相關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的核查意見;收購人成立未滿3年的,財務顧問還應當提供其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最近3年誠信記錄的核查意見。
境外法人或者境外其他組織進行上市公司收購的,除應當提交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文件:
(一)財務顧問出具的收購人符合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的條件、具有收購上市公司的能力的核查意見;
(二)收購人接受中國司法、仲裁管轄的聲明。
(7)股東原始股票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原始股的認購
對有意購買原始股的朋友來說,一個途徑是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
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一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個途徑即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一些違規的股權交易大多數是以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進行的,而投資咨詢機構並不具備代理買賣股權的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