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東未解禁股票能抵押貸款嗎
抵押貸款的貸款條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㈡ 請問,股東解除質押,對股價有影響嗎
一般情況下沒有影響。質押一般目的是為了獲取現金流量。很多都是解壓。
《擔保法》第75條第17項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設立質押。可見,並非所有的股份、股票都可以轉讓,所以在法律限制自由轉讓的范圍內,以股權出質的,應當受到限制。
這就要求股權質押必須符合股權轉讓的法定條件。對此,根據《公司法》,法律對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等分別有不同的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2000年2月聯合發布的《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辦法》第26條規定:為控制因股票價值波動帶來的風險,特設立警戒線和平倉線。
在質押股票市場與貸款本金之比降至平倉線時,貸款人應及時出售質押股票,所得款項用於還本付息,餘款清退給借款人,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清償。
對於我國擔保法,雖然沒有直接對權利質押時權利價值的變動作出規定,但對於抵押物和質押物價值的減少情況作出了規定。
㈢ 股東的股票都質押了嗎
大股東股票質押是要出公告的
㈣ 股東質押的公司股票面臨平倉什麼意思
股東質押的公司股票面臨平倉的含義:上市公司股東把股票質押給銀行或者金融機構,換得貸款;但是這個股票質押出去時,會有一個價格,一般是股票當時市價的3——4折;股票的價格跌到質押時的折算價格,金融機構就會要求上市公司股東還錢,如果上市公司股東沒有錢還,就會拋出質押的股票變現還錢。
股權質押,是權利質押的一種。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缺錢時,可以將自己的股票在一定期限內質押給金融機構,如銀行、證券、信託等,從而獲得貸款,以緩解短期流動資金不足所帶來的壓力,這是大股東常用的一種融資手段。
質押率:就是一種折扣。例如,你將市值1000萬元的股票質押給銀行,從銀行獲得的貸款必然小於1000萬,也就是說你的融資打折了。質押率會根據行業與企業的性質而變化,一般情況是3-6折。
假設質押率為40%,1000萬市值的股票質押出去,獲得的貸款即400萬=1000萬*40%。
(4)股東沒有質押的股票擴展閱讀:
預警線與平倉線:
金融機構為了防止股價下跌對自己的利益造成損失,都會對質押個股的股價設置預警線與平倉線。目前市場上通用的標准有兩個分別是160%/140%和150%/130%。假設質押時,股票價格是10元,質押率為40%,預警線為150%,平倉線為130%。
預警價格=10*40%*150%=6元,即股票價格下跌40%
平倉價格=10*40%*130%=5.2元,即股票價格下跌48%,當股價連續下跌接近預警線時,金融機構會要求大股東補倉;當達到平倉線時又沒有辦法補倉和還錢時,金融機構有權將所質押的股票在二級市場上拋售。
㈤ 股東股權質押是利好還是利空
你好,股權質押是一種非常常見的融資方式,在整個A股可以說是無股不押,沒有股權質押的上市公司可以說是鳳毛麟角。對不少股民來說這四個字可謂如雷貫耳,聽到就瑟瑟發抖,其實股權質押並不一定是壞事。
股權質押利好還是利空?
【1】敢做股權質押的上市公司一般來說對於相應的投資方向比較有信心的,並且對於垃圾股來說,股權質押往往是利好消息,因這往往伴隨著重組,新鮮血液的注入,至少提高了期望值。
【2】要結合基本面分析。基本面是衡量質押風險的重要因素,如果上市公司本身負債率和大股東質押率雙高,就很容易陷入股價下跌,直至跌破預警線卻無股可加,無錢可補,那麼接下來就是平倉,股票招到拋售,加劇股價下跌,也就是爆雷。
股權質押不一定是壞事,關鍵是結合基本面情況然後再看股權質押比例,一般來說,質押股份比例越高,在股價出現暴跌後平倉風險越大,因為此時所能補充質押的股票極少。選股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個指標。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㈥ 股東質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你好,股票質押是一種常見的融資方式,是指上市公司把一部分股權質押給證券公司,獲取一定的資金,對股票的影響不一定是利好,也有可能是利空,需要根據質押後所融取的資金用途以及股票質押數量情況進行具體分析。
如果該公司因為發展主營業務或者開展新項目,增加公司的競爭力,缺乏資金,進行股權的質押,獲得一筆資金,則是利好消息。當然,如果質押的是流通股,投資者需求量不變的情況下,這意味著,供不應求,將是利好消息。
如果上市公司進行股票質押,僅是為了解決財務問題,支付員工工資,這種質押是不利於公司的發展,股票的上漲,是一種利空消息。當一家公司出現高額質押情況時,比如,質押率超過50%,這表明該公司急需現金,其風險性較高,投資者將會大量拋出手中的股票,導致股價下跌,是一種利空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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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如何看大股東是否有股權質押
必須滿足兩個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財產性,二是具有可轉讓性。股權兼具該兩種屬性,因而,在質押關系中,是一種適格的質。
「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設立質押。可見,可轉讓性是對股權可否作為質押標的物的唯一限制。
首先,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出質,應「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
⑴股東向作為債權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東以股權設質,不受限制;
⑵股東向同一公司股東以外的債權人以股權設質,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而且該同意必須以書面形式即股東會議決議的形式作成;
⑶在第⑵情形中,如果過半數的股東不同意,又不購買該出質的股權,則視為同意出質。該種情形,也必須作成股東會決議,並且應在股東會議中明確限定其他股東行使購買權的期限,期限屆滿,明示不購買或保持緘默的,則視為同意出質。
其次,對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認為:
⑴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設立質權;
⑵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持有的該公司股份,在其任職內不得設立質權。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質押,僅指外商投資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者以其擁有的股權為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遵照《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
⑴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其擁有的股權設立質押,必須經其他各方投資者同意。若有一個股東不同意,便不能出質。不同意的股東即使不購買,也不能視為同意出質。
⑵投資者用於出質的股份必須是已經實際繳付出資的。
因為中國外商投資企業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實行授權資本制,允許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在企業成立後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或核準的期限繳付出資。所以在外商投資企業中,股權的取得並不以是否已經實際繳付出資為前提。
⑶除非外方投資者以其全部股權設立質押,外方投資者以股權出質的結果不能導致外方投資者的比例低於企業注冊資本的 25%。
另外,公司能否接受該公司的股東以其擁有的該公司的股權出質,對此,有些國家的法律規定在滿足一定條件時是允許的。
《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第6條規定,「投資者不得將其股權質押給該企業」。可見,中國法律絕對禁止股東或投資者將其擁有的股權質押給該公司。
(7)股東沒有質押的股票擴展閱讀
1997年5月28日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發布了《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經其他各方投資者同意將其股權質押給債權人」予以特別確認。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根據規定,以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根據《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經審批機關批准和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未經審批機關批準的股權變更無效。未經登記機關登記的則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㈧ 為什麼大股東要補充質押股票
因為以前質押的股票跌到了強制平倉線。
如果不補充質押物,原先質押的股票就會遭到強制賣出,獲得的現金用於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