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月4日,A公司從二級證券市場購入B公司股票20000股,每股市價10元。另支付相關交易費用4000元。
購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200000(20000股*10元/股)
投資收益 4000(相關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204000
出售:
借:銀行存款 300000(15元/股*20000股)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200000
投資收益 100000(300000-200000)
借:投資收益 5000(出售相關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5000
Ⅱ 甲公司於2016年5月10日購入乙公司股票200萬股,將其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
1.取得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乙公司股票--成本 2002
貸:銀行存款 2002
2. 2016.6.30
借:其他綜合收益--公允價值變動 2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乙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變動 200
2016.9.30
借:資產減值損失 800
貸:其他綜合收益--公允價值變動 2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600
2016.12.31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400
貸:其他綜合收益 400
Ⅲ A公司2002年5月2日以現金購入B公司股份20000股,每股價格15元,購入過程這題怎麼寫
股份購入:
20000*15=300000
Ⅳ 誰能解釋下,公司給予的期權20000股,行權價2.2美元,是什麼意思
大致意思就是,給受讓方一種在一定時段內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行權價格,這里是2.2美元)認購公司股票的權力,當真認購的時候叫行權。
這其實是一種激勵制度,但為什麼要用這種方法?
·你可能問,為什麼不直接按公司利潤來分呢?因為這樣激勵可能不夠,且沒辦法分享公司成長帶來的利益,特別是處在擴展階段的公司,當期利潤很少;而同時有個弊端,令到受讓方(其實這些受讓方應該是高層),在決策和執行上追逐短期利益,忽視長遠發展(因為他們不是擁有者)。
·你可能也會問,為什麼不給股份呢?這更簡單,會稀釋股權。同時受讓方手頭上沒這么多資金呢?而且你肯定受讓方願意分擔成為股東的風險?
你舉例中的做法的優點在於沒有上述缺點,同時可將高層利益與股東利益捆綁在一起,因為你必須在謀求公司的長遠利益上做更多努力才能保證你在行權時利益最大化。(但也有缺點,因為這時高層的大額利益體現在股價上,高層可能會「別出心裁」地放大公司的估價)
Ⅳ 用銀行存款購入股票20000股,每股市價8元,另支付相關交易費用350元,公司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60000
投資收益 350
貸:銀行存款 160350
希望能幫到你
Ⅵ 09年5月20甲公司購入乙公司股票100萬股,支付價款508萬,其中交易稅8千,宣告發放股利7.2萬
15年1月10日應該是
借:銀行存款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投資收益
Ⅶ 我企業以銀行存款購入A公司的股票200000股,每股五元,准備短期持有。請幫我做出會計分錄!
借:短期投資100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00
Ⅷ 企業以每股3.6元的價格購入m公司股票20000股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並支付交易稅費300元。股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68300
應收股利 4000
貸,銀行存款 72300
Ⅸ 甲公司2010年1月1日,從二級市場購入乙公司股票20000股,每股市價12元(含尚未發放現金股利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220000
應收股利 20000
貸:其他貨幣資金 240000
借:其他綜合收益 100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變動 100000
借:其他綜合收益 60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60000
借:資產減值損失 180000
貸:其他綜合收益 160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