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和“民众”有什么区别
人民:
“人民”一词古已有之。在中国古籍中,人民一般泛指人生,如《管子·七法》:“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也指平民、庶民、百姓,如《周礼·官记·大司徒》:“掌建邦之生地之图,舆其人民之数”。在古希腊、古罗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M.T.西塞罗等人的著作中也使用过人民的概念,但它是指奴隶主和自由民,不包括占人口大多数的奴隶。近代以后,“人民”的概念被广泛使用,但往往与公民、国民等词混用,泛指社会的全体成员。马克思主义诞生后,人民这一概念才有了科学的和确定的含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是一个历史的、政治的范畴,其主体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广大劳动群众,但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这个概念有不同的内容。如中国的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解放战争时期一切反对帝国主义、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的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在社会主义时期,人民的范围更加广泛,不仅包括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而且包括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民众有三个意思:
1.人民,群众。《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 季氏得民众久矣。”《史记·龟策列传》:“诸侯宾服,民众殷喜。”《英烈传》第三五回:“今苏湖一带地方,民众肥饶。” 孙中山 《遗嘱》:“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 2.人民众多。《谷梁传·隐公七年》:“民众城小则益城。” 3.民众镇,中国广东省中山市下辖的一个镇。
2. 人民公民民众百姓的区别
公民和人民的区别:
1、公民指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意识与臣民意识等相对,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参与意识。
公民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包括以下的内容:公民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政治参与的基本条件是知情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人民主要是指"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
根据毛泽东思想,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3. 中山市民众区在哪里
民众镇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东北部,珠江出海口西岸,地处大沙田地区,毗邻广州南沙区和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全镇国土面积125.42平方公里,2013年末常住人口10.97万人,户籍人口7.8万人,辖3个社区和16个行政村。
民众镇曾获评为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专业镇、省卫生镇、省教育强镇、省旅游特色镇、省生态示范镇、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镇试点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013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6.1亿元。
4. 群众、大众、公众、民众之间有何区别与联系
群众是政治范畴内的概念,会相对于干部、党员、团员等而言。
大众是偏向于传播的概念,对立与小众,是在某一方面有最大数量的社会成员认同的那一部分。
公众是社会学意义,是指一般的社会成员,在某一语境下的会排除特殊人群。
民众同群众。
5. 广大民众是什么意思
解答如下:
广大民众:是指所有的人民群众的意思。
1、广大:指宽阔而弘大。广大可做动词,可做形容词。广义表示事物的一种属性,狭义表示范围大。
2、民众:意思是,1人民,群众。2人民众多。民众是人民概念中一个子概念,集体名词。
6. 民众什么楚
民众民众是怎么处严重处是一种民众的事,大伙一起赶到这种处,所以呢,我们要感化感谢大家,感谢大家的帮助和相处。
7. 基层民众的概念是什么什么是基层民众
我国根据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居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即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其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居民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节民间纠纷,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提出要求。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其工作在区县或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进行。
8. “民众”和“老百姓”的区别
这样说吧──
“老百姓”一词是封建时代,庶民对自己所在阶层群体的称呼,而在官方记载的正规白纸黑字的古书文献中,从来没有在“百姓”前面还加个“老”字的。称自己是“老百姓”其实是小民在官老爷面前表现诉求时的一点精神补偿。也正因为如此,封建社会长期以往的官与民的对立、阶层等级的明确划分,“老百姓”成了封建官吏口中乌合之众的代名词。相对于人民大众来说,“老百姓”这个词是一种卑微的叫法。
老百姓是相对于统治阶层以外的人民。“老百姓”这一自称本身就已经放弃了自己的一部分权力,默认了自己是被管束、被统治的对象,而且这个代词在很多时候是被动的施予对象,这种称谓中已经忽略了最基本的国家公民的权力,统治者高高在上,老百姓属于小民,这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制度带给我们的一种奴性。当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往往忍气吞声,一方面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另一方面把希望寄托于极少数较为开明的统治者,击鼓鸣冤,所以“老百姓”是“衙门”政治下的产物。
老百姓,是一个没有具体清晰面孔却又被不断命名的群体,我们几乎看不到完整的面貌;因为它们在历史上整体的沉默与消失了几千年,在统治者眼中,老百姓永远不过是奴隶,他们不是生存者,而是生产者;他们不是言说者,而是沉默者。 这个历史的语境隐含着一个逝去时代的无数历史悲剧,严格的说属于特定时代条件下的历史词语了。
“民众”,无疑是现代社会对人民大众这一广泛群体最好的称呼,它突出了个体的权利意识。
这就是为什么台湾媒体里很少听到“老百姓”这个叫法,只有极个别的民意代表偶尔才这么说,电视主持人都称“民众……”而大陆的一些主持人和一些记者,在做新闻的时候为了显示出一种贴切群众的亲和力,乐滋滋的说:“我们老百姓……”
如今的社会追求平等,什么时候我们的政府和媒体将“老百姓”这一习惯的称谓,统一改成“民众”,那么说明我们国家的社会观念文化进步了。“民众”才能让公民有一个扬眉吐气的起步、有“主人翁意识”的起步、有被尊重的感觉,而不总处于“衙门”下的被盖印为弱势群体的阶层了。
所以,我们还是不要乐滋滋地自称“老百姓”,思考一下自己拥有的权力,“老百姓”这个看似温情脉脉的称谓加深了我们本应剔除的奴性,中国终究要向真正的公民社会迈进。
9. 民众的意思
民众
mínzhòng
注释:民,泛指人、百姓;众,表示许多。
释义:泛指人民大众。
10. 民众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从其产生来看,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是和民主政治紧密相连的。在历史上,最早的具有制度性的民主政治,出现在古希腊的雅典和古罗马的城邦时期。在这个奴隶制时期,在民主政治的雏形的基础上,出现了“公民”的称呼,也叫“市民”。古罗马曾经颁布过“市民法”,也就是公民法,用以调整罗马市民之间的关系。欧洲封建制时期,奴隶制的民主共和形式消失了,公民的概念也就不再使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公民的概念被重新提出,各国宪法普遍地使用了公民的概念。从其性质上来看,公民具有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两个方面。公民的自然属性反映出公民首先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体。公民的法律属性是指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以一个国家的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应由国家法律加以规定。
1.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
2.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的公民
3.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公民的资格,是一种法律上的身份。其取得与丧失是以该国法律的规定为依据的。
确定国籍原则有三种:出生地主义;血统主义;出生地加血统主义相结合。
我国国籍法采取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4.有人认为有政治权利的人才是公民,没有政治权利的人就不是公民,是不正确的。
5.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公民也称国民,与人民的区别: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凡具有我国籍的人都是我国的公民。
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它相对敌人而言,凡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范围,是以阶级内容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