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南湖论坛的规则
第1条 本论坛命名为“南湖论坛”。
第2条 本规则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网络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理协议》以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制定。本规则仅适用于本论坛,为本论坛最高管理规则,全体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本规则。
第3条 本论坛开放的目的是繁荣本校学术气氛、反映学校生活;加强学生、教师之间的沟通与了解;为用户提供知识、信息;方便用户学习、娱乐、交流。本站主要限于华中农业大学校内的校园信息的发布、教学和科学研究问题的讨论、高新技术的探索、文化、艺术、体育的共赏等。对于未经确定的消息,有碍育人氛围和办学宗旨的问题不提供讨论空间。
第4条 本论坛的主管部门是华中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本论坛服务器由华中农业大学提供。本论坛设置常务站长1人,站务人员若干,受华中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网络办公室领导,由党委宣传部网络办公室工作人员、常务站长、站务人员组成本论坛站务组。 第5条 本论坛实行版主负责制,凡南湖论坛注册用户都可申请为版主或版副,版主和版副受站务组领导。
第6条 本论坛每版设立版主1人,版副1人。在版内事务上,版主与版副(以下统称版主)拥有同等权利。
第7条 版主的责任为:按论坛相关规则管理本版、维护版内正常的秩序,调动用户的积极性,策划主题活动,处理不应在本版发表的文章,删除违规文章等。版主每周需至少在本版发文一篇并有义务参加站务组组织的例会和活动。版主因故短时间未能登录的,应当发信向站务组告假。版主可以建立其相应版面的管理规则,经过站务组审核同意并批准后生效。
第8条 版主的言论、行为、态度应宽容、客观、公正、中立。版主如有滥用职权、严重违反本论坛各项规定、未能履行版主职责者或明显不适合继续任职者,经站务组核实,免除其版主职务。对于不尽责而遭用户检举的版主,先由站务组做口头警告,如果情况仍未改善,站务组可取消其版主资格,或取消其再申请本论坛任何版面版主职位的资格。
第9条 版主辞职必需提前两周向站务组提出申请,撤职或辞去版主后的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担任版主。
第10条 版主有权依论坛管理规则以及相应版面的管理规则执行其管理权力。如遇因管理方面之重大争论,交由站务组裁决。
详细请阅读《南湖论坛版主管理制度》 第11条 本论坛采取实名注册,经过实名注册并经认证的用户成为南湖论坛正式用户。用户ID及昵称不得含有不雅及其他不宜使用的字眼,并不得影射历史和现实中的真实人物,站务组有权删除用户ID。本论坛合法用户,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 论坛有责任为其保密,除非有合法的法律证明并得到论坛主管部门的批准,否则本论坛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用户个人资料的查询。
(2) 所有接受本论坛服务的用户,表明其已阅读并愿意遵守本论坛现行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接受根据这些规定所实施的相关管理。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拒绝接受服务而选择离开本论坛。
(3) 所有用户可使用本论坛提供的各种服务,但用户应对自己在本论坛的言行负责,并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各种论坛内、外的相关责任。本论坛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本规则中的所有规定,不得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 性别、宗教、地域、身份的歧视性内容,不得发表猥亵性的文章,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
(4) 本论坛所有用户在本论坛内有不受人身攻击、维护个人隐私的权利。所有用户的个人信息、聊天记录等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在本论坛范围内受本论坛保护。用户在使用本论坛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受到其他用户的不合理对待,有权向站务组投诉,查证属实后,本论坛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适当处理。
(5) 所有用户都有向站务组及时反映本论坛系统程序漏洞的义务,不得利用系统漏洞获取不当利益、扰乱论坛内秩序、攻击本论坛。
第12条 正式用户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等具体规定由本论坛的《南湖论坛用户管理条例》予以说明。 第13条 向站务组申请获准成立的版面为本论坛合法版面。
第14条 用户在论坛内开设新版,须向站务组申请,经站务组决议通过方可成为本论坛合法版面。
第15条 新版在建立后,若大部份所发表文章与当初申请时不符,或人气很低,站务组有权决定是否废除该版。 第16条 本论坛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17条 在本论坛原创发表的文章,其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其版权归作者及本论坛共同拥有,未经作者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用于商业目的。南湖论坛有权将在南湖论坛发表的文章用于南湖论坛其他用途,并有权提供给华中农业大学[我们]网网站、南湖新闻网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19条 作者无专门声明或者转载时无附带声明的文章其版权申明以下列原则为准:
(1)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南湖论坛”。
(2)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文章出处“南湖论坛”,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向作者和论坛支付稿费和版权费。
(3)任何修改与部分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20条 工作出色的版主或对本论坛做出过突出贡献的用户,经用户推荐或自荐,参考其他用户意见,由站务组给予相应奖励。奖励的内容包括:授予各特殊权限,授予各荣誉称号等。
第21条 使用者的注册资料经站务组确认非属实者,本论坛保留删除其帐号的权利。
第22条 使用本论坛帐号从事非法商业行为或在版面上发表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大学生行为规范而足以影响到本论坛声誉者将停止其帐号并取消其权力,情节严重者本论坛将删除其帐号。
第23条 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者,站务组及版主有权在不通知作者情况下立即删除,作者将受到警告,警告无效或严重违反以上规定的将被删除帐号:
(1)内容违法国家有关法规;
(2)内容有违社会公德;
(3)内容引起用户或当事者反感。 第24条 本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第25条 本论坛用户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6条 本守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守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论坛其他管理规定不得与本规则冲突,如有冲突,应以本规则为准。在本规则规定范围内,南湖论坛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27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施行,原相关规定即宣告作废。
B. 网页出现乱码图片无法显示问题
换个浏览器试试呢?还有关掉你所有的防护软件,测速软件,杀毒软件,流量控制软件,再试试。还是带宽问题,有什么软件把带宽给限制了
C. 烟台论坛很乱,真正的烟台人是什么样子的呢
论坛嘛,社会各阶层的人都有,不要拿自己的标准审核所有人~ 查看原帖>>
D. 三国乱世论坛为什么周泰不能觉醒
三国乱世套装合成与属性简介第一点.白虎:A.攻击比自己等级略高,还有防御较高的家伙 B.由于6装备都加攻击 所以白虎又叫做七伤拳 C.伤害对手的时候可能会伤害自己适合的武将:1.基本上都可以用。2.是过副本,过低武将的必备套装啊,就好比攻打本服第一的武将之前可能是一个点伤害,白虎加上后就是五个点的伤害。第二点.青龙:A.能够超多的利用借兵的人,或要短时间耗很多很多的食物的人。B.装备后加四万五千左右的兵力,能够很大的提高战斗经验适合的武将:1.百搭型2.快速升级必备第三点.朱雀:攻打比自己等级高,防御高掌控少的人.适合的武将:1.甘宁 2.许诸 3.黄忠 4.太史慈第四点.玄武:纯防御的装备.强烈的建议一般的情况下不用适合的武将:任意武将副本都能够试一试第五点.鲮鲤:国战下城打NPC 还有搞定朱雀套,刷鲮鲤影子或者直接去堵精英远征军一个搞定十个或者超过十个!适合的武将:任意武将国战下城能够用.不适合过副本 1.魏延 2.吕蒙第六点.霸下:国战下城打NPC还有攻击兵器比自己差的白虎套装,后期真霸下出。适合的武将:任意武将国战下城可以用第七点.烛龙:各种技能都有,但是没有特别突出的技能 适合高兵器玩家适合的武将:1.太史慈 2.黄忠第八点.驱虎(真驱虎):偏向攻击 建议留着将来合成真驱虎适合的武将:1.张飞 2.周泰第九点.灵龟:攻城武斗练级等等各个不同的方面都是满星!适合的武将:1.张飞 2.周泰
E. 天天向上论坛的处罚条例
1、凡帖子符合以下任何特征之一,管理员或版主(以下统称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
作者直接删除,同时论坛有权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封杀ID。如用户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使用严重不雅或不恰当(如包含国家领导人或敏感人物姓名、隐晦有侮辱他人含义
等)的用户名,其用户名将被封存或删除。
(2)发表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言论、作品及图片将被删除:(以下
九条由《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所规定)
一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凡帖子符合以下任何特征之一,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将贴子修改、转移或
删除,情节严重者,论坛将关闭其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封杀ID。
(1)不符合相关讨论区发文规定的,将由管理人员转移到合适的版面,一般情况下,在原
版面保留转移标签(转移标签格式为移动:贴子标题);
(2)符合版面主题或规定,但意图不良的,管理人员将酌情关闭或删除;
(3)内容空洞、无实际意义或无具体内容的,单纯使用表情或符号的,管理人员将酌情关
闭或删除;
(4)同一帖子重复发表的,将由管理人员酌情删除;
(5)未经管理员许可,所发布的任何性质的广告将被删除(发表在适当版上的带有广告性
质的,非商业性咨询类信息可以酌情保留);
(6)说脏话、恶语辱骂、中伤他人、隐晦侮辱、攻击他人,将被立即删除或修改后公之于
众,并发布公告告知网友;争论应有理有据,凡相互攻击、辱骂等,其贴子将被关闭,并修改
后公之于众,严重者立即删除;经警告劝说无效,管理员有权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封存用
户名。注意:在网络上诽谤、侮辱他人,同样属于违法行为,情况严重时将移交司法机关处
理。
(7)涉及时政等敏感话题且无法证实其真实性或无正当来源的,管理人员有权修改或删
除。
3、保留。
(1)、保留论坛通知、活动公告、版务规定等。
(2)、来自论坛版友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等。
(3)、对于论坛各级管理所开展的主题讨论,有参考价值的加精保留
4、锁帖。
(1)、对论坛及管理人员提出质疑(非版友讨论内容),由相关管理人员做出回复的。
(2)、论坛站务版所受理的正常投诉或讨论帖下,出现非主题讨论,并有争执及相互攻击
情况的。
(3)、短时间内反复开帖及无意义顶帖,将视情况删除或锁帖
5、关于封杀ID。
用户名不健康,有诋毁他人名誉内容的;发有色情内容,屡教不改的;受
到封杀反复注册的ID;连续的故意发违反规定的帖子;以破坏论坛、扰乱论坛秩序为目的的用
户ID都将被立即封杀。
6、用户所使用头像,应尊重他人肖像权,不得使用他人照片或受国家规定保护的图案,如
人民币、国徽、国旗、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人照片等,违反者将由管理员或要求用户本人修改,
屡犯者论坛有权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封存用户名并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个人签名信息内容同样遵守上述第1、2条规定。违反者将由管理员或要求用户本人修
改,屡犯者论坛有权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封存用户名并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请勿在论坛公开发布他人的隐私信息及个人资料,否则可能会给论坛和其他用户带来不
必要的麻烦。违反者将由管理人员酌情处理。
F. 三国乱世论坛的验证问题到底怎么回事
三国乱世宝石多少级可以变成神石?
当玩家晶石技能到达21级并且4个相同的晶石技能到5级时,可以从点卷商店买对应技能书,升级为技能石,4个5级的相同技能使用技能卷书才能转化为40级的技能石,并且晶石等级提高4级(就相当于20级兵器)。当你6个晶石全部进化成技能石后 就能开启搜刮功能了。
G. 公司电脑可以进入多玩首页,但是不能进入多玩论坛
如果是被限制ip的话会有显示你的ip禁止登入之类的提示,应该跟浏览器没关系,可能是人太多网络不稳定,到现在为止还是进入不了论坛吗?如果被封号的话,一定会弹出提示的,不过一般不发广告我们是不会不警告就封号的,封ip只有严重做出扰乱论坛 辱骂管理人员才会使用的处理
不过貌似公用一个网络的话,如果有一个人被封ip,你们应该整个网络都会被封ip
H. 阳光岛社区的社区规则
阳光岛社区管理条例(试行)
中立、客观、理性、平和
网友家园责任媒体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规则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9月25日)、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规则仅适用于本社区,为本社区最高管理规则,本社区管理人员所制定之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基本条例相抵触,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阳光岛社区。
第2条、本法则适用于所有阳光岛社区用户。
第3条、本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区管理中心。
第二章基本规则
1、发贴规定
在文章标题、正文、个人签名、个人形象或者论坛其他服务中,一律禁止任何用户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府法令限制的内容。禁止如下内容:(1)反对宪法所确定之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恶意攻击政府或国家机关的;(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违反上列任何条款之一者,视为违法,作查封或注销用户名处理。情节严重或触犯法律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1)如下内容,虽然情节不重,但基于维护论坛的平和氛围,也在管制之列:a、涉及凶杀、情杀、谋杀、自杀、虐杀、奸杀等恶性刑事事件或社会新闻的;b、涉及黄色小段、成人笑话、小姐(三陪女)、卖淫、嫖娼、强奸的;c、任何对性行为进行描述的文字、图像,任何涉及贞操权、或者其他个人隐私进行评论的内容;d、包括照片、手工绘画、电脑绘画等任何形式在内的裸体图片(不管是否是艺术的)、尸体图片;e、任何造成他人情绪不安的图片或文字,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引起他人恐惧、反感、恶心、不安;f、任何恶作剧成分的,包括并不限于死循环点击、吓人的。
g、禁止发布任何有关公共卫生事件或事故的疫情、人数、猜测和未经证实的消息,禁止转载任何境外与此有关的新闻报道。
违反上列任何条款之一者,视作违规,可作删贴、编辑处理。情节严重或者累犯者,可作查封或注销用户名处理。
2、论坛禁止任何用户有如下之行为
(1)通过短时间发布大量的贴子造成刷屏的后果,从而影响或妨碍他人阅读或交流的;(2)通过任何方式窃取他人用户密码或者其他权限资料;(3)未经管理员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发布商业广告、宣传网站网址等;(4)在版区发布网络赚钱、博彩、虚假求救(失学、病危)等内容。
违反上列任何条款之一者,视为违规,作查封或注销用户名处理。情节严重或触犯法律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3、禁止用户以任何方式扰乱论坛秩序
(1)恶意起哄;(2)捏造事实攻击他人;(3)在管理员发出停止讨论特定话题后仍然纠缠不休;或者在禁止闲聊灌水的版区或专贴从事与主题内容不符的活动者。
(4)采用辱骂、谩骂、侮辱、歧视、恶意讽刺或无理讥笑等手法发言的,或发言内容含有猥亵、不雅或令人高度不安的;(5)在社区拉帮结派,搞小集团势力的,妨碍社区开放性的。
(6)聚众冲击、妨碍管理员、社区编辑、版主行使职务的。
(7)参加社区活动时,破坏、妨碍公共或集体利益。
(8)反复在超过三个或以上不同版区发布同一文章或内容相似的文章。
(9)无意义的灌水行为,例如发布“杀兵爱笑冷石卡”、“aaabbbccc”、“sdffagfdg”“#¥。%……”或者其他无意义的中文或外文内容。
(10)以非法、取巧或者其他不光彩的形式,利用论坛技术漏洞获取本身原不具备授权资格的权利或权限。
(11)其他管理人员认为对正常讨论秩序造成扰乱的行为。
违反上列任何条款之一者,视为违规,管理员、社区编辑或版主可以作口头警告、封贴、删贴处理。情节严重者或警告无效或累犯者作查封或注销用户名处理。
4、禁止用户破坏论坛和公共利益
(1)有权限者,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社区编辑和版主,在非正常管理的情况下,以任何手法恶意删除、篡改或损坏论坛数据;(2)恶意攻击、影射南海网及阳光岛社区的;(3)恶意攻击、影射管理员、社区编辑和版主的;(4)以非法或不光彩的手法获得论坛发贴量或者积分的;(5)散布、传播或教唆他人利用论坛技术漏洞,以达到获取本身原不具备授权资格的权利或权限。
(6)有意识地在本社区实施分化、拉客行为的,或者以损害本社区利益为目的为其他网站和论坛谋取利益的其他行为。
(7)其他经管理员认定的,对论坛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情节。
违反上列任何条款之一者,可作删贴及查封或注销用户名处理。
第三章贴子管理
一、帖子的处理
1、本社区帖子分为:公告贴、正常贴、灌水贴、违规贴、转贴、抄袭贴等六类。
2、本社区管理人员对帖子的处理分为:编辑、加入精华、取消精华、锁定、解锁、复制、移动、删除、固顶、首页推荐。社区管理员对本板块有总固顶、奖励、惩罚等方式。
3、正常贴指帖子内容上言之有物,有感而发的原创帖,其适用的处理方式有:加入精华、取消精华、移动、固顶、奖励、首页推荐等。
4、灌水贴指帖子内容虽没有违反社区发贴规则,但内容空洞、乏味无聊且没有意义的原创贴,其适用的处理方式有:不做推荐、锁定、复制、删除、移动、惩罚等,并可视情况对作者进行处罚。
5、违规贴指违反社区基本规则中规定的帖子。其适用的处理方式有:锁定、复制、删除、惩罚等,并可视情况对作者进行处罚。
6、转贴指非会员原创,但会员出于推荐、借鉴或讨论目的发表的帖子。
7、本社区提倡原创,鼓励转载有意义的贴子。
8、抄袭贴指非会员原创,但在主题贴或回复贴中有明示或暗示原创行为的帖子。
(1)本社区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一经发现,负有揭露、曝光剽窃行为、移除剽窃、停止抄袭作品继续传播的义务。
(2)本社区对他人在网站上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概由侵权者本人承担。
(3)凡帖子内容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将被视为抄袭贴:A、将他人作品全部或部分内容摘抄,直接或做局部改动并有标“原创”字样的;B、将他人作品全部或部分内容摘抄,直接或做局部改动发表,虽未标有“原创”字样,但在主题贴或回复贴中发贴者以原创身份参与讨论的;C、帖子主要内容全部或大部分引用他人作品且未注明的。
(4)符合以下特例的帖子不做抄袭贴处理: A、古诗词及对联中采用“集句”方式创作的;B、对他人作品缩写、扩写或改编并注明出处的;C、对他人作品仅保留梗概或框架,进行完全再创作并注明出处的;D、对他人作品虽只进行局部改动,但作品中所表达的意思已完全不同于原作品并注明出处的。
(5)抄袭贴的查证:A、收到会员举报或社区管理人员发现来源可疑的帖子时必须对该贴进行查证;B、版主收到举报时必须向社区管理员和社区编辑进行通报;C、对来源可疑的帖子查证由社区管理员、社区编辑或相关版块的首席版主负责,其他版主协助进行;D、在得到证实前,只能称之以来源可疑或涉嫌抄袭,不得称为抄袭;E、在得到证实前,必须严格保密工作,控制查证范围,不得随意扩大知情者范围;F、经过初步核查,确有抄袭嫌疑的可对帖子做锁定处理,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明示或暗示其有抄袭的嫌疑;G、初步核查后,若确有抄袭嫌疑必须要求并必须给予作者解释的权力;H、若作者确实已得到社区管理人员要求其对帖子来源进行解释的信息,但又未能做出合情合理并令人信服的解释或在规定的期限中未予以任何解释则该贴可认定为抄袭成立;I、若长时间无法确定作者已收到社区管理人员要求其对帖子来源进行解释的信息,则必须对涉嫌抄袭的帖子再次进行详细查证,在综合各方面调查信息,确定相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方可认定为抄袭成立。
J、经查证非抄袭贴的按正常贴予以对待;K、被确认的抄袭贴只适用于一种处理方式:删除,必须对作者进行处罚。并在站务管理版面进行记录以备忘。
二、处理方式的适用
9、本社区不提倡社区管理人员编辑会员的帖子,但下述情况例外:(1)帖子中存在违规情况,但帖子内涵并未违规的;(2)投诉或问题反应或建议贴中除了正常内容外还存在攻击、诽谤他人的;(3)社区管理人员整理论坛,对同一作者的主题类似帖子进行合并时。
(4)有如下情况之一的正常帖方能加入版面的精华区或进行首页推荐处理:A、经社区管理人员认定帖子在思想、构思、文笔方面均属优秀作品的;B、社区管理人员认为贴子中提出的观点、话题值得讨论的;C、为鼓励新人,对新人的发贴的评精适当降低要求。
D、为提高个人文化素质,对个人的评精要求将逐步提高。
E、有版内一定数量会员推荐并被认可的帖子。
10、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帖子可做锁定处理:(1)主题引起强烈争论且争论已超出正常范围的;(2)灌水贴及违规贴有必要保留证据的;(3)因回复贴中有严重偏离主题贴内容或借回复贴聊天的行为,版主整理时可暂时锁定,整理完成后应解除锁定;(4)社区规则明确做出规定的其它情况。
11、版主对不够加入精华区但又确实有一方面或多方面优点的帖子可以评为优秀贴(绿脸)。
12、帖子的转移和删除:(1)不符合某一版面主题但却符合社区内其它版面主题的帖子可以做转移处理:(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帖子可做删除处理:A、明显违反社区管理条例规定的;B、版内维护和整理帖子时发现的有三个月以上无人回复且无任何保留价值的帖子;C、版内维护和整理帖子时合并同一作者主题相同帖子后的多余帖子;D、社区规则明确做出规定的其它情况。
(3)对帖子进行转移或删除处理时必须详细填写理由,并使用社区短消息功能通知当事人,但以下情况可例外:A、其作者有长期灌水或违规行为的;B、抄袭贴;C、版内正常维护和整理帖子时。
三、违规会员的惩罚
13、本社区对违规会员可对其进行提醒、警告或处罚,提醒可分为一般提醒及劝阻两类,警告可依据范围分为私下警告、版内警告、社区通告三类。处罚分为暂时屏蔽发言、暂时查封账号、注销账号及封锁IP等4类方式。
14、对违规会员进行处罚仅能由首席版主或社区管理员、社区编辑执行,注销账号及封锁IP仅允许社区管理员和社区编辑执行。
15、因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均可能导致对违规会员的惩罚:(1)有恶意灌水、违规及抄袭行为的;(2)违反社区基本管理规定的;(3)有屡次违规现象的;(4)社区管理人员违规的加严处罚;(5)社区规则明确规定的其它行为。
16、按第8条之规定确认为抄袭的必须对责任者进行惩罚;17、抄袭导致的惩罚最低等级为版内警告,直至最高等级封锁IP,并可以同时采用数种方式;(1)若责任者为初犯,且所仅涉及个别版面的个别帖子,能配合查证工作,并能主动向版内会员公开道歉的,可适用版内警告;(2)若责任者为初犯,涉及帖子数量较多,且涉及多个版面,但能配合查证工作,有悔改行为,并主动向社区会员公开道歉的,可适用社区通告;(3)若责任者为初犯但不配合查证工作的,视其情节轻重,除社区通告外,并采取其它处罚措施;(4)若责任者为再犯的,必须采用社区通告,并至少采取封闭ID的方式处罚;(5)社区管理人员抄袭的,除免其职务外,必须采用社区通告,并同时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处罚;(6)在对责任者进行处罚时应充分考虑原作者的意见。
第四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权利
1、未注册用户:未注册用户是指过客,不属正式会员,只拥有阅读公共版面文章的权利。
2、注册用户:指会员,拥有阅读公共版区、授权版区文章的权利,并且拥有在公共版区、授权版区发表文章和回贴文章的权利;3、注册用户可以参加社区允许的有关聚会、比赛、投票、评议等活动。并可以自荐或被推荐成为权限用户。
4、权限用户:指社区管理员、社区编辑、版主和其他授权用户。享有相关权限所赋予的权利。
二、会员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社区的所有有关规则,并必须遵守参与版块版主所制订的相关规定;2、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时,服从组织人、召集人或主持人的统筹或现场指挥。
三、会员的权利在社区规则条款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受侵害或处罚。社区规则虽然没有规定,但经过管理人员批准处罚的除外。
四、会员的用户名不得有如下性质的含义,违反者可被注销用户名:1、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使用国家和党的领导人名字的。
2、违反阳光岛社区管理条例的。
3、有不良成分,包括淫秽、反动、侮辱、人身攻击、歧视、恶意讽刺或者令人高度不安的。
4、词义容易让人误会是管理人员的或者其他职能用户的。
5、用词或者拼法仿冒、影射南海网、阳光岛社区及其管理员注册名的。
6、用词或者拼法恶意仿冒、影射版主注册名称的。
7、词义不能理解,且管理人员认为不良性质具多的。
8、恶意注册名人姓名为用户名的,如:鲁迅、刘德华等。
9、其他违反规定的注册名。
五、社区并不反对一个用户在其常用注册ID以外注册多个注册名(马甲),但如下情况下,使用马甲扰乱秩序的,一经查实,一律查封ID和马甲。
1、在调查、投票、评选、选举等要求每人一票的情况下,使用多个马甲参与其中,以不光彩的手段影响结果、妨碍公正的。
2、在社区活动中,恶意使用多个马甲营造特定的氛围,以达到怂恿起哄、人身攻击、造谣、制造混乱或者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的。
3、已被查封的用户再注册的用户名,再次违规被发现的。
4、其他管理人员认定的滥用用户名的情况。
第五章版主
一、本社区各论坛实行版主负责制,凡阳光岛社区注册用户均可申请为版主或版副,版主和版副受社区管理中心领导。
二、本社区每个论坛设立首席版主1人,版主3—4人,特邀版主1—2人(除首席版主外,统称为版副),在版内事务上,版主与版副(以下统称版主)拥有同等权利,一个论坛版主人数最多不得超过六人。
三、版主的工作是无偿和义务性质的,版主有权享受社区给予的各种奖励。
四、版主的申请、审批及上任1、招聘:论坛的版主一般在相关版块公开进行招聘,部分特殊情况如见实版主、特邀版主将直接上任,酌情于[站务公开]另行公告或由社区管理员在该版主于所上任的版面进行通告。
2、审批:申请者在相关版面版主招聘帖中进行回复申请,或者直接在[投诉申请]版发贴申请,由相关管理员负责审批申请材料。
3、上任:经审批合格的申请者,相关社区管理员将通过审核的名单通知社区管理中心,社区管理中心将在[站务公开]及所申请版块同时发布相关版主任命公告。
4、新上任的版主应在上任后的七个工作日内联系相应的社区管理员及同任版主,并开始着手管理工作,并遵守社区规定,在一个星期内,向社区管理中心递交真实、详细的个人联系资料,对于因有特殊情况而拖延了时间的版主,应及时通知社区管理中心,否则社区管理中心有权解除其版主资格。
五、申请版主的前提条件1、为人热情积极,中立公正,愿意服务网友。
2、参与论坛的过程中,能够体现模范带头的一面。
3、遵守社区管理规则。并能体现社区的原则:中立、客观、平和、理性。
4、有固定的上网条件,包括计算机和上网线路。
5、有较充足的上网时间和便利。
6、专业或职业、专长特征与申请版面主题相关。
六、版主请假制度由于工作等原因,版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可能暂时出缺,社区对此作出请假制度:1、版主应该在缺席前向社区管理员请假,请假属于备案性质,不需要管理员同意。
2、请假格式如下(主题为《版主请假条》):昵称:所在论坛:请假原因:请假时间:所负责论坛的其他版主:3、版主请假日期到期后,应于最后假期的第二天到[版主论坛]版向社区管理中心提交销假条。格式如下(主题为《版主销假条》):昵称:所在论坛:销假时间:原请假时间:4、版主请假前,应通知分管该论坛的社区管理员及同任版主,以便于更好的安排版面工作。
5、版主请假时间到期,但仍不能行使其版主义务时,必须补假。如遇特殊情况,可事后说明或让他人代为说明。
6、版主请假10天内(含10天,下同)的,职务保留。请假30天内的,职务冻结,社区可另行指定版主代管。请假超过30天的,社区将暂时中止其版主职务,待其恢复上站后,视个别情况另行再议。
七、版主试用制度版主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视考核情况另行决定任用。
八、版主辞职制度1、要辞职的版主必须于与相关管理员、同任版主确定其辞职意向后,再于至少一个星期前向社区管理中心提交辞职报告。
2、辞职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版主论坛]版块,由社区管理中心统一整理、作好记录。
3、未提交辞职报告,而未能履行版主义务的版主,一律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4、自动离职的版主在解除版主职务后,并在三个月内不考虑其为任何版主或临时版主的人选。
5、版主辞职书的格式,(主题为《版主辞职书》):昵称:所在论坛:职务:是否已和同任版主确定:是否已和相关管理员确定:职辞原因:
九、版主解聘制度版主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其职务可被撤消:1、没有请假的情况下,连续7天没发言的。
2、没有请假的情况下,连续7天没登陆的。
版主的发言或登陆情况,以社区程序的自动记录为准。
十、版主的奖罚制度1、对于表现消极、水平低下、不尽职、不称职、不履行社区工作指引或决定的版主,社区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通知劝告或直接撤消其职务;2、对于表现优秀,尽职尽力的版主,社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升其管理级别和管围。
3、对于表现特别优秀,对社区贡献良多的版主,可能时,社区将根据财力承担能力,给予一定的财物补贴。或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个人品牌的宣传支持。
十一、版主工作职责按社区相关规则管理本版、维护版内正常秩序,调动用户的积极性,策划主题活动,处理不应在本版发表的文章,删除违规文章等。版主每天至少有2个小时在线,每周需至少在本版发文一篇并有义务参加社区管理中心组织的例会和活动。
十二、版主的权限1、有权根据社区管理条例有关禁止的规定,在不知会发贴者的情况下删除、编辑、转移违反论坛规则的文章;2、有权根据社区管理条例有关精华贴的规定,在不知会发贴者的情况下将符合条件的文章设置或撤消精华标志;3、有权根据社区管理条例有关置顶贴的规定,在不知会发贴者的情况下将符合条件的文章设置或撤消置顶;4、有权根据社区管理条例有关积分的规定,在不知会发贴者的情况下将符合条件的文章评分、改分或扣分;5、有权根据社区管理条例有关内容界定的规定,在不知会发贴者的情况下将符合条件的文章转移至其他相关版区;6、有权在不违反社区管理条例的情况下,制定所属版区的管理细则,经社区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并批准后生效。
7、组织、主持、统筹、管理所属版区的事务或分管事宜;8、有权行使社区其他规则、工作指引规定或管理员授权的其他权限。
十三、版主权力的限制1、禁止版主滥用职权,在社区管理条例没有相关条款规定的情况下不得处置会员;版主对行为有害但没有违反社区管理条例的用户作出处置的,必须先得到社区管理员的批准。对于社区没有规定但得到社区管理员批准作出的处置,在一般情节下,宜先作出警告,告会当事人有关社区管理员已经作出限制的通知,并在其再次触犯时方作出处置,但情节严重的,可立即执行。
2、版主工作应该公正中立。执行管理工作中,不得殉私舞弊,不得私自授受做人情交易;3、版主行使权限应该在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当社区管理员作出范围限制时,其权限只限在限制的范围内实施;
十四、版主监督机制1、社区管理中心有权对每个版主的工作进行监督。2、各论坛版主接受全体社区网友的监督。所有成员认为版主严重失职时可以对版主进行弹劾。3、定期开展版务审核,凡在审核中不符要求的版主将被撤换。4、版主无法履行职责的,应向社区管理中心提交请假报告,版主无故7天不上站的视为自动放弃版主资格。
第六章版面管理
一、开设新版
1、本社区会员,认为需要特定的论坛来讨论某特定内容,可依规定在“投诉申请”栏目提出开版申请。
2、开版原则(1)新开的论坛以能够活跃本社区交流,促进本社区发展为原则。
(2)不开设有违反社会公德与良好风俗的版。
(3)不重复开设性质相近或目的相同的版。如果新版的主题含混不清,或者与已有的论坛界限不明,可能造成网友发表文章不能确定对应的论坛时,不予开版。
(4)内容过于生僻、狭窄,主题对本社区不利者,不考虑开版。
(5)不开设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互联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阳光岛社区各项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论坛。
二、关闭版面
1、版面关闭成立的条件:(1)版面的性质或讨论的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互联网管理规定、阳光岛社区管理条例者或是悖离当初开版旨意者。
(2)每半年社区管理中心将对版面进行重新审核,对使用率(非文章数量)过低的版面提出警告。审核并警告后一个月内仍无起色的版面将关闭。
(3)版面在实际内容上有重复性质,可考虑合并与关闭。
2、凡符合关版条件者,经社区管理中心讨论决定后,通知该论坛版主,并公告关版限期,到期关版。
第七章版权与责任
一、本社区里面的文章在观点上仅仅代表作者本人,与本社区无关,作者需要文责自负。南海网及阳光岛社区对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作任何保证,对因此所引起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二、南海网有权将在阳光岛社区上发表的文章及图片在标明作者姓名的情况下用于其他用途,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三、社区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网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四、作者无专门声明或者转载时无附带声明的文章以以下原则为准:1、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须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阳光岛社区”字样;2、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文章出处“阳光岛社区”字样;3、任何修改与部分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五、任何时候如果您认为南海网和阳光岛社区的内容侵犯你的知识产权的,请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我们,我们会尽一切努力,在合理适当的范围内立即纠正这个问题。
第八章隐私政策
一、通常,您能在匿名的状态下访问我们的社区并获取信息。但我们有些服务需要注册才能享有。在通常情况下,这类注册只要求您提供一个电子邮件地址和一些诸如您的工作,职务一类的基本信息。有时我们也会请您提供更多的信息。我们这样做是为了使我们更好的理解您的需求,以便向您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会员在注册时所填写一些个人资料。除了密码之外,这些资料是公开显示在个人专辑里面的,除注册时要求必填的几个项目外,其他个人专辑中的项目你有权选择填写或者不填写,你需要明白,除了你的密码资料外,其他的资料都是在程序中预设是公开的。用户一旦填写,默认已经理解并接受此公开的结果。
三、在未得到您的许可之前,我们不会把您的任何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的第三方(包括公司或个人)。但我们会把一些系统数据和你在公开的个人专辑中填写的的信息,作为一个整体提供给专业公司或者客户分析,例如我们会根据IP地址分析出多少个用户来自特定的地区,以作为广告客户的参考。
四、我们也许会因法律要求和政府机关的法令要求公开个人资料,或者因为确信这样的作法对于下列各项有其必要性:1、符合法律公告或遵守适用于南海闻网及阳光岛社区的合法程序;2、保护南海网及阳光岛社区的用户之权利或财产;3、在紧急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南海网、阳光岛社区及其用户之个人或公众安全。
五、任何时候如果您认为南海网和阳光岛社区没有遵守这些原则时,请利用电子邮件通知我们,我们会尽一切努力,在合理适当的范围内立即改善这个问题。
第九章意见和投诉
任何时候如果您认为任何用户(包括管理员、社区编辑、版主和普通注册用户)违反社区规则的,你可以在社区的[投诉申请]版中投诉,或者在[意见建议]版中提出意见和建议,你也可以直接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我们,我们会尽快对相关的问题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
第十章附则
一、本社区管理条例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社区管理条例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二、南海网、阳光岛社区拥有本管理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三、本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海网阳光岛社区管理中心
200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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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建一个论坛网站都需要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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