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3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人们的生活,具体包括哪些新规
批关系国计民生的新规开始施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施行、依法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取消水电气暖不合理收费.....法规有温度,社会更进步,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主要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安全生产、金融市场秩序、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刑法治理和保护。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
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新刑诉法解释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与2012年刑诉法解释相比,新解释增加“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三章,共计增加107条,作了实质修改的条文超过200条。
尊重和保障人权,强化诉权保障,是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司法解释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推进刑事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司法解释规定,审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当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
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怎样避免?办法作出了相应规定。一方面,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要将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作为审查审核的重点内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服务,鼓励受让方发展粮食生产。 另一方面,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B. 5月起,很多新规正式执行,5月新规来了哪些新规影响你的生活
我真的很喜欢这些新的规则,因为现在,许多人可以感觉到各种应用程序对个人信息拥有太多的权限。如果您不同意,则将无法使用该应用程序,但是作为一个软件,它真的需要读取用户的这么多隐私吗?他是否使用此信息来做其他事情?公众一直会更加担心自己的隐私,现在,要求操作员不要拒绝用户使用促销应用程序的功能,因为用户没有提供必要的信息,简而言之,我没有授权您,他们就可以继续使用该应用程序。
俗话说,没有系绳的小狗相当于不是在遛狗,这句话一直被用来说服那些小狗的人戴绳子,但效果不大,许多人外出的时候小狗时没有系绳,所以这种行为非常危险,有些人非常怕宠物,以前有很多大的宠物受伤,因为根据5月1日实施的新规定,如果家里在没有狗皮带的情况下外出,可以直接处以罚款,我已经看到一些不系绳的小狗的主人受到了惩罚。
以上的回答是我个人的想法,还有其他想法可以在下方评论。
C. 教育惩戒新规3月起开始实施,哪些不当的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
教育惩戒新规3月起开始实施,以下七种不当的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教育部发布此次的惩戒新规,首先提到的便是要让学校和教师明白惩戒和惩罚的区别,对于一些不合理的惩戒行为,应当严格禁止。一、对学生身体造成较为严重疼痛,或者是较为难以抹去的记忆的处罚,例如:以刺扎、击打等不合理惩戒方式教育学生;二、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之中,教师应当敢管,敢教育,但惩戒的度一定要合适,对于那些超出正常限度的罚站、抄写作业,强制学生做难以完成的体育动作,对于此类处罚,也应当严厉禁止。
教育新规在很大的程度上保护了学生,不过这也并不是意味着教师就不能、不敢惩戒学生了,教师应当敢于惩戒做出错误的学生,但惩戒应当要适度以及合适。
D. 5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施行,具体都有哪些新规定
眨眼间5月马上就来临了,马上将正式实施的新规定来了。一起跟小编来看看新规定的具体内容。
1、出门遛狗不拴绳违法:城市居民区公共环境本就有限,人员流动又多。遛狗出现的伤人事件频频高发。这条规定可谓是众人拍手叫好。
4、手机APP没有权利索要个人信息:智能手机的普及让大家都获得了许多便利,但是随之而来的苦恼就是许多APP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如:电话号码、婚恋情况等等许多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国家出台此规定,更大限度控制了因个人隐私泄露带来的风险。
5、上市公司应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必须制定对未公开信息的保密管理,避免泄露给公司造成一定风险和经济损失。
6、《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施行:对于那些饱受诟病的非法集资事件,进行强而有力的监管和打击。保障老百姓的口袋利益。
7、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更好的保证了化妆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了消费者的使用权益。
这无论是哪一项规定,都让我们看见了国家相关部门为了给老百姓更多的保障和权益,而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让我们能够幸福快乐的享受生活。为我们构筑的保障“盾牌”。希望大家都能了解。
E. 新规多少开始
这个问题太笼统,什么新规?例如车年检现在出新规了,具体十一月二十号开始实行,不知道这个新规是不是你要问的。
F. 4月起将实施新规,具体出台了哪些新规呢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发现社会上面的相关的规定以及政策上的变动也是比较频繁的,他也是针对社会上的一些现象去做出相应的一些调整。这样的话才能够让公民们在正常的一个环境下,合法的去追寻自己的利益或者是需求,并且也要在正常的一个社会秩序下进行相应的工作,或者是选择才能够让整个社会秩序起到一个非常平衡的状态。
另外就是关于国家赔偿的一些案件的精神损失费方面的标准,也是由相应程度上的提高。所以在之前的标准下大家也要对于这方面有一个提高了的准备,另外就是很多小规模的纳税人他们对于纳税这方面的政策的话,也会相应的比较宽松,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一些那税率也会变得更低。
G. 6月起哪些新规将施行
6月起将实施的新规如下:
一、两部新修订未成年人法律6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六大保护”中,家庭保护仍然处于首位,其中明确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十项监护职责,如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等。
同时也规定了十一项禁止行为,如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违法处分或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等。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该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以及为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二、婚姻登记试点“跨省通办”
6月1日起,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根据现行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
三、新著作权法大幅提升侵权违法成本
作品被抄袭打官司维权值不值?6月1日起施行的新著作权法,有望解除创作者的顾虑。新著作权法大幅提高了侵权违法成本。对于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赔偿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还对“作品”的定义作出调整,将现行法律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表述修改为“视听作品”。这意味着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四、驾驶证考试项目“瘦身”
6月1日起,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将进行优化,减轻考生负担。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将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由5项减少为4项,更加贴近实际驾车操作要求。
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对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群众待考时间。
对申请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的,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据估算,新措施实施后,每年将惠及新考领驾驶证人员2000多万。
五、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将“处罚到人”
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条例落实“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大幅提高罚款幅度,加大行业和市场禁入处罚力度。
条例的一大亮点是增加了“处罚到人”规定。条例明确,对严重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最高可以并处3倍罚款,5年直至终身禁止其从事相关活动。
条例大幅提高罚款幅度,特别是对涉及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同时,加大行业和市场禁入处罚力度。为净化市场环境,将严重违法者逐出市场,视违法情节对违法者处以吊销许可证、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相关活动、不受理相关许可申请等处罚措施。
六、乡村振兴促进法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这部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该法律规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关于婚姻登记、驾照考试、养老保险……6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H. 4月起将实施的新规都有什么哪些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从2021年4月1日起,另一批新法规和新措施将正式实施:老年人将更方便申请出入境证件,中小学和幼儿园将建立集中的餐饮系统,电动自行车将于4月15日实施“新国家标准”。“事实上,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已为人们提供了更多便利,并且已经实施了“旅游休闲区分类”标准。
从4月1日开始,我国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将从16%降低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将从10%降低至9%。针对这一重大部署,今年3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三项支持措施:一是进一步扩大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在政策实施后增加纳税人的额外税收抵免。第三,调整部分商品和服务的出口退税率以及适用于购买农产品的扣除率。具体来说,在进项税抵扣的范围方面,会议决定将客运服务包括在进项抵扣中,并将纳税人为获得房地产而支付的进项税从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并增加纳税人本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对于主要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的纳税人,应纳税额将扣除进项税额的10%。该政策的实施期限暂定为2021年底。
I. 保监会新规 10月
“史上最严保险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将来保险更重保障,消费者更受益;投保人要理性对待“停售潮”勿跟风
10月1日起,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保险新规”的保监会134号文将正式施行。134号文划出的三条“红线”,导致不少在售的年金险和万能险必须重新调整,并迎来9月份的“停售潮”。这对新老投保人会产生什么影响?代理人声称好产品将停售“且买且珍惜”,投保人当如何解读?扬子晚报记者为您调查采访。
扬子晚报记者沈春宁
马燕
134号文有何主要变化?
年金保险返还难,万能险不再卖附加险
134号文于今年5月份公布,全称《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最重要的变化是以下几点:
1.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
2.上述产品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3.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对此,业内有人甚至用“颠覆性改变”来形容。南京一家保险公司资深人士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不少公司年金保险首次生存保险金是3年甚至当年就返还,比例也高达已交保费的30%;一些中小险企的明星产品有不少是以“主险+万能型附加险”形式存在的,新规对它们冲击较大。
134号文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让保险回归保障本源,让消费者更受益
东北证券9月发布的134号文专题研究介绍,截至9月11日,处于“在售”状态的附加产品(万能型)为147个,这些产品10月1日后都不能再售。研报分析,新规绝无限制行业发展之意,短期或对四季度和2018年开门红产生冲击,但长期有利于寿险业回归保险保障本源。
扬子晚报记者也查到,134号文开宗明义提到,这是为了“切实发挥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回归保险本源,防范经营风险”;新规还要求:保险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及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
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中有业内人士如是说:与其它金融产品不同,保险产品是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投资理财。但如果多家保险公司急功近利地推出重返还轻保障的产品,就可能存在投资风险。而且保费用于投资的多了,放到保障上的少了,最终受损的还是消费者。
10月1日后有啥注意事项?
“新人”可优选健康类产品,“老人”合同照旧
中意人寿江苏分公司南京机构业务总监孙莉建议,10月1日后,新投保人在选择产品时一定要理清顺序:优先考虑健康类产品,再买年金或养老、分红、教育类产品。如果前两类保障都做全了,并且也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再考虑万能险或投连险的投资。
南京消费者刘女士几年前投保过3年一返还并且计复利的年金险,自10月1日起会有什么影响?记者咨询几家保险公司人士得知,新规对老的保单不会有任何影响,之前签订的合同依然遵守。
面对“停售潮”真的早买早好?
投保健康险别拖延,其它产品理性对待
南京消费者刘女士去年还买过一款返还型年金险,年交保费3万元左右,每年返还10%保费并且享公司红利,60岁后返还逐年递增,将来可有资格申请入住这家保险公司的养老社区。随着10月1日“大限”将至,代理人催她加保,说以后这类好产品就买不到了。还有的代理人称,134号文对甲状腺癌作了规定,将来算轻疾,要投保得赶快。还有人称134号文规定吸烟者要多交保费。
事实果真如此吗?扬子晚报记者查询发现,134号文确实提到“支持并鼓励保险公司……区分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吸烟状况等情况进行差异化定价”,但并非强制要求;对甲状腺癌则只字未提。
中意人寿江苏分公司南京机构业务总监孙莉建议,投保人应理性对待“停售潮”。一方面,甲状腺癌属轻疾的说法目前是捕风捉影,但从趋势看,未来不排除改变的可能。另一方面,吸烟状况将进行差异化定价也是一种方向。
她个人认为,如果有意投保健康类保险产品,确实早买早安心,不要拖延,因为这类风险最不可控。平安人寿江苏分公司南京巨鼎营业区高级营业部经理黄耘也认为,134号文施行后,保险公司会更规范,“严核保,宽理赔”,对新的投保人而言健康险越早买越好。
孙莉建议,如果是投保理财类产品,则不要跟风,理性对待量力而行。毕竟保险公司会推新产品衔接,而且任何产品不会适用于投保人一辈子,保险也应随人生不同的财务阶段,人生责任的不同阶段而变更。投保人应学会资产配置,根据自身财务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运用多元化金融工具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