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安徽少女毁容案。。大家有什么看法
长此以往,国将不国,人将不人。
如果不追求根本制度上的变革,只要这个邪恶的GCD在,那么就没有平头百姓安宁的日子。
B. 合肥少女毁容案的事件经过
安徽少女毁容案,指的是2011年9月17日,安徽合肥17岁中学生陶汝坤因求爱不成,将汽油泼向16岁少女周岩,并点火将其烧成重伤的恶性事件。被害人周岩的面部、颈部、胸部严重烧伤,一只耳朵也烧掉了,整体烧伤面积超过30%。
2011年9月17日,因交往过程中产生矛盾,周岩惨遭同学陶某坤毒手。当晚18时许,陶某坤携带打火机及装有打火机油的雪碧瓶,来到周岩家中,在周岩的卧室内双方发生争执。随后,陶某坤打开雪碧瓶,将打火机油泼洒在周岩的面颈部等处,并用打火机点燃。
周岩家人听到她的叫喊声,进入卧室扑灭其身上的火,并拨打120将她送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
C. 合肥少女毁容案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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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安徽少女毁容案的事件调查
周岩母亲李女士表示,事情发生时,周岩才刚过完16周岁生日不久。施暴者陶汝坤与周岩年纪相仿。两人初中时同在寿春中学就读,同校不同班。
周岩的代理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李智贤表示,受害人的父母均为工厂工人,无力支付诉讼费,为此向当地司法局申请了法律援助,自己被指定代理这起案件。李律师表示,周岩伤情很严重,受伤两个多月后才脱离生命危险转入普通病房,之前警方曾派法医对周岩进行检查,法医认为周岩的颈部需要先进行植皮手术才能做伤情鉴定。李律师说,受害方一直呼吁尽快做伤情鉴定,因为没有伤情鉴定,案子一直在侦查阶段徘徊,无法进入诉讼阶段。
E. 安徽少女毁容案的事发经过
事情发生在2011年9月17日18点左右,陶汝坤因追求少女周岩不成,破门闯入其家中,趁周岩不备,拿出准备好的打火机油浇到受害人头上并点着,不停地叫嚣:“去死吧!”周岩痛苦地哀号惨叫。家人闻讯赶来,用被子把火扑灭,报警并拨打120抢救。周岩经过7天7夜的抢救治疗才脱离危险,伤势极为严重,一只耳朵被烧掉了,头面部、颈部、胸部等严重烧伤,现在警方因伤情过重,没有对烧伤做鉴定。但从照片上来看,烧伤面积超过30%,烧伤程度达二度、三度,整个人面目全非。
F. 安徽少女毁容案的后继发展
2015年2月4日,“合肥少女毁容案”中的民事赔偿案在蜀山区法院不公开审理。原告方周岩及其父母、代理律师出庭,而被告方仅有代理律师出庭。因涉个人隐私,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受害少女周岩向加害方陶某、陶某的父母提出要求赔偿467万元人民币的民事诉求。庭审中,原、被双方同意调解,3日后向法庭送交调解意见。如调解不成,将由法院判决。周岩提出467万元赔偿,主要包括其昂贵的治疗费,还有鉴定费、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100万元精神抚慰金是周岩在今天的庭审中当庭提出增加的。周岩认为,50万元精神抚慰金是2012年提出的,现在已经过去3年,自己的精神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所以提出增加索赔金额。
2015年5月15日,毁容少女案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岩由于需要接受治疗未到场,由其父母到场,陶某家人及代理人均未现身。
经审理查明:周岩与陶某系同学关系,两人在交往中产生矛盾,陶某有了报复心理,导致案发。案发后,除陶某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法院依法判决陶某及家人支付周岩其余赔偿金额,如在北京治疗、心理治疗、斑痕治疗等合理费用。
法院认为,陶汝坤应承担全部赔偿费用,除其名下房产外,不足由其监护人承担,共计172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G. 安徽少女毁容案的介绍
安徽少女毁容案,指的是2011年9月17日,安徽合肥17岁中学生陶汝坤因求爱不成,将汽油泼向16岁少女周岩,并点火将其烧成重伤的恶性事件。被害人周岩的面部、颈部、胸部严重烧伤,一只耳朵也烧掉了,整体烧伤面积超过30%。122012年5月10日,“合肥少女毁容案”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某有期徒刑12年零1个月。2015年2月4日,“合肥少女毁容案”中的民事赔偿案在蜀山区法院不公开审理。原告方周岩及其父母、代理律师出庭,而被告方仅有代理律师出庭。因涉个人隐私,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122015年5月15日,毁容少女案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陶汝坤应承担全部赔偿费用,除其名下房产外,不足由其监护人承担,共计172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H. 安徽少女毁容案的事件起因
2010年9月,安徽16岁少女周岩为了躲避17岁男生陶汝坤的追求,周岩的母亲李女士把女儿转学到撮镇中学,但也未能阻止陶汝坤的骚扰。为了躲避他,周岩还一度休学在家。2011年9月,周岩重回学校读书,但不到一个月悲剧就发生了。
2011年9月17日晚,16岁的合肥学生周岩如往常一样放学回家,追求她的同学、17岁的陶某因恋爱不成,产生报复心理,来到被害人家中,将事先准备的打火机燃油泼在被害人身上并点燃,致使被害人面部、颈部等多处烧伤。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周某面颈部及左耳烧伤,所致损伤后果构成重伤,颈部及左手功能障碍构成重伤。被害人伤残等级综合评定为五级。案件发生后,陶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一个月。
I. 安徽少女毁容案的受害近况
周岩的母亲李聪还介绍,周岩目前的心情还不错。这通过周岩的微博也能看出来,5月12号,周岩还发了一条微博,为汶川地震中的遇难者祈福。
今天,周岩将开始进行臂部植皮手术,因此也将缺席判决。这项手术开始后,因为扩张器的安装,周岩可能不得不暂停近期爱上的绘画。至于她何时能出院?何时能痊愈?周岩说,医生已告知她,全身大面积烧伤将面临终生治疗。
对于判决,周岩说:她希望能获得公正判决,但可能一次不能如愿。目前,合肥蜀山法院方面也表示,因为此事关注度比较高,法院对判决十分谨慎,此前也已将结果上报至中院,最终的结果法院将进行公布。
3月22日下午4时许,合肥“少女毁容案”民事赔偿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陶家赔偿周岩180余万元。
去年5月,法院一审判决陶家赔偿172万元,双方均提起上诉。
周岩的家人告诉新京报记者,法院判决陶家在10日内一次性支付赔偿。
2011年9月17日傍晚,因情感问题,同学陶某某向周岩泼油纵火致其全身30%的面积烧伤。2012年5月10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某十二年零一个月有期徒刑。
“我并不指望依靠赔偿款生活,只想这些钱能够支付我的治疗费用,让我活下去。”此前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周岩说,烧伤近五年,她一直没有拿到赔偿款,目前靠开网店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