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有哪些亮点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4月25日在京举行。会议初次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人民陪审员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自动投案 应重新审理
修正案草案还规定了法院重新审理的情况。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罪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归案的,法院应当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交付执行刑罚前,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罪犯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沈春耀说,这样规定,不违反刑事诉讼的公正审判和程序参与原则,也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司法准则的要求。
增加被告人死亡可缺席审判的规定
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对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中止审理和被告人死亡案件可以缺席审判的规定。
由于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原因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或者同意继续审理的,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依法作出判决。
此外,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可以缺席审判,依法作出判决。
不断完善,有法可依。
来源:北青网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C.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就是对现行【刑事诉讼法】实施进一步完善使之更具有正确性与准确性的一种修改提案文书。这个文书需要全国人大审议讨论并表决之后通过颁布后再行实施执行的法律依据。无论写进去什么,最终是要依据表决通过后的内容为准的。前者不具有司法实践法律凭据效力。后者才是具有司法实践法律凭据效力的。这便是区别所在之处吧。
D. 刑诉法修正案73条指什么
意思就是:
1.你在外地打工,有一天独自逛街,结果由于你长的像一名在逃嫌疑犯,被警察抓获扔进看守所,警察以无法通知你的家人为由,不通知你的家人。你老爸当即通过各种方式四处寻找,耗尽人力物力和财力.
2.警方以你涉嫌重大贿赂、恐怖、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名为由,将你拘押于看守所之外的地方,这样你就不能获得看守所条例等许多相关法律的保护,可以无限期的让你失踪甚至死亡。
3.一句话,只要当你被警方认定涉嫌“恐怖、危害国家安全”时,你“人间蒸发”就是合法的,因为刑法73条授予了朝廷这样的权力
E. 刑法修正案73条原文及其相对应的条款
刑诉法“73条”,被民间简称“不通知条款”,主要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
另有第8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拘留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在“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不通知家属。
因为草案的一审稿中,73条同样规定了监视居住若“通知可能有碍侦查”,可不通知家属。所以对上述条款的争议,被统称为“73条”。
F. 刑诉法修正案中有关于沉默权吗
理论上是有的。
我国法律界有些学者和司法人员将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和沉默权看作是不同的两件事,实际上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应有之意就包含着沉默权,所以一旦确立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的权,就意味着承认刑事司法制度当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拥有沉默权。
G. 新刑诉法73条是什么(做任务)
新刑事诉讼法将要修改,增加第73条,内容如下: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H. 我对刑法很感兴趣,请问刑诉法修正案的主要内
《刑诉法修正案》的内容各不相同。
“刑诉法修正案”是修改和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种方式,每次修订或者修改《刑法》,都会制定《刑诉法修正案》,《刑法》需要修正哪些内容、需要增加哪些内容、删除哪些内容,都会在每一次“修正案”中加以明文规定。
截至目前为止,我国已经有十个“刑法修正案”。
I. 刑诉法修正案73条是什么
《修正案(草案)》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监视居住的原因和执行的处所,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2011年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11年5月25日。
2018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8年7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