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12368是全国法院电话号码吗
12368是:北京法院12368人工语音诉讼服务平台
北京高院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12368平台由高院总平台和各法院分平台组成,由座席员和咨询法官提供5类诉讼服务。
一是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市法院方位指引、管辖规定、立案条件、诉费标准、诉讼文书书写格式等程序性、事务性诉讼信息咨询;
二是帮助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联系承办法官,畅通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沟通渠道;
三是经过核实身份信息或案件查询密码后,为来电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相应案件的流程信息;
四是接听、记录来电人反映的案件投诉信息和纪检监察举报信息并转交责任部门、单位处理;五是收集社会对全市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全国法院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12368”以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为服务对象,以诉讼活动进程和诉讼知识咨询等静态信息和案件审理、执行等动态信息为服务内容,以电话接入和语音、短信、传真等为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服务和方便。
为了让当事人在首都各个法院都能够享受到同质的服务,目前,全市法院均成立了诉讼服务办公室,统一规范服务场所、便民设施和工作标准,统一诉讼服务引导标识,确定了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联系法官等十二项基本职能。为满足互联网用户的司法需求,开发了移动诉讼服务平台APP软件,开通了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方便社会公众和当事人足不出户随时随地获得有关诉讼的静态信息和动态服务。
⑵ 全国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什么时候才能去掉
如果被执行人能满足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三种情形的,法院将及时将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⑶ 全国被起诉人查询系统
风险信息网提供“风险信息查询”系列产品,涵盖全国司法涉诉信息等多维度、多层次、多领域的数据信息。信息覆盖面广、每日实时更新。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识别信贷风险,全面提高风险管控技术和风控能力。从社会诚信的角度而言,信用信息共享及应用是一种社会文明和进步,它不仅让公众体会到了诚信可以“有价”,而且可以“有惠”。通过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和诚信数据的积累,民众能够通过更加便捷的方式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服务,无疑增加了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民众基础和社会认可度,而且能够激发人们保护个人信誉、积累社会信用的热情,从而维系更积极健康的社会诚信氛围。大数据为企业危机应对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最快速、最便捷的信息基础,应用好大数据能够在事件形成前或刚刚出现时发现危机端倪,在事件大规模爆发前采取行动,争取更多的应对危机的时间和机会。
⑷ 中国法院网-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案件状态显示:
“已结”是表示本次执行程序已经终结。
“执行中”是指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启动了执行程序,执行工作处于执行程序的运行中,尚未执行终结。
(4)全国法院扩展阅读: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
(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第十九条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⑸ 全国法院限高信息公开与查询
在当地法院就可以查询的。
⑹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如果需要查询被执行人信息的,可以到“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在该查询系统中,可根据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的任意一项进行查询,操作非常简单方便。
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xing.court.gov.cn/search/
拓展资料: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使用申明是一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使用事项的申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表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
主要内容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充分发挥执行案件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从2009年3月30日起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2007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现就有关事项申明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由执行法院录入和审核,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二、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因使用本网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网站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五、本网站属于政府网站,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本网站信息。
资料来源:网络-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使用申明
⑺ 全国法院信息综合查询
1、在浏览器上直接搜索相关内容,需要找到被执行人查询并点击跳转。
⑻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
网址:http://xing.court.gov.cn/search/。
该网站可查询2007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在实际查询中可能因某些地方法院迟延上报数据,导致一些查询信息落后的问题。同时许多案件查询显示结果为已结,这可能是地方法院为了完成案件考核而技术上的处果,实际上标注已结的案件可能仅仅是程序终结或者根本还在执行中。
(8)全国法院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最高法《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⑼ 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具体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位于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22日,办公大楼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依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9)全国法院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以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为己任,秉持司法为民之理念,致力于构筑法治社会基础,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自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发正义之声,以司法解释行法治之策,把握时代脉动,体察社会需要,满足人民期望,弘扬法治精神,是宪法法律的忠诚守护者。
⑽ 我国一共有多少个法院
我国有3100多个基层法院、16万多基层法官,他们身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第一线。
多年来,广大法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为维护一方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数据显示:2015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审结、执结1671.4万件,结案标的额4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4.7%、21.1%和54.5%。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002.9万件,同比上升18.94%;结案803.8万件,上升25.42%;结案率为61.14%,上升4.21个百分点。
(10)全国法院扩展阅读:
新时代对于法院的要求:
进入新时代要解决新矛盾。法院队伍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司法需求,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推动司法供给侧改革,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产品,努力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进入新时代要实现新目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些目标都蕴含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更高要求。
实现这些新目标,必须按照“五个过硬”总要求,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