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李庄什么地方
全国各地,李庄太多了。
你要具体描述一下,它的详细附加条件。否则答案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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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律师李庄现状
李庄现在不是律师了。
2009年12月12日,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获刑一年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C. 李庄的名人有哪些人
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如李济、傅斯年、陶孟和、吴定良、梁思成、林徽因、童弟周、梁思永、劳干等云集李庄达六年之久,梁思成的《中国建筑史》这部扛鼎之作就诞生在李庄。使李庄成为抗战文化中心而闻名遐迩。
D. 李庄案的真相...么宁怎么升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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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最近重庆李庄挺火的,他是谁
知名律师,最近因为伪造证据罪等被起诉。
重庆一中院法官开始约谈李庄,就其申诉的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一案听取了李庄的意见。约谈中,李庄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材料。承办法官黄旭向他表示将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案件进行处理。
F. 李庄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李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9年11月,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市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当年12月,龚刚模向重庆市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随后,重庆市警方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李庄。
2010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一审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半。同年2月4日,李庄以藏头诗的形式写下一纸悔罪书,被法院认定为“认罪态度较好”。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改判李庄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之时,又被追究“遗漏罪行”,但该案最终以检方撤诉告终。2011年6月,李庄刑满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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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对法治的三大积极意义:
第一是促成中国律师抱团,这对于律师权利的维护很重要。
第二是李庄案一季终审判决后,直接推动了2010年5月份《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这是司法改革中的小进步。
第三是,加快了刑事诉讼法的大修,其中有最重要的“李庄条款”,即再碰上类似李庄这样的案件,要异地侦查、异地审理;另外,要先审本案(龚刚模案)再审衍生案(李庄案),不能先把李庄案判掉,再审龚刚模,那是司法逻辑颠倒。这是大进步。
G. 李庄的概述
人物生平
1938年到山西民族革命大学学习,1939年作为《民族革命》通讯社记者报道抗日救亡运动。
1940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在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同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晋冀豫日报编辑、记者。
1942年1月至1945年5月,任华北新华日报编辑、记者、采访科科长、通信科科长、编辑科科长、编委会委员。
抗日战争期间,他撰写《在保卫大武汉的紧急声中纪念鲁迅先生》、《敌后三月》、《歼敌老虎嘴》等通讯和文章,积极宣传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反映太行根据地军民抗击日寇的战斗生活。
1945年6月至1946年4月,任太行新华日报通讯部副部长。1948年,党中央决定将华北《人民日报》改建为中共中央机关报,他参与创建工作,历任人民日报社总编室主任、农村工作部主任、编委会委员等职。解放战争时期,他先后在太行新华日报、晋冀鲁豫人民日报、新华社晋冀鲁豫总分社、新华社华北总分社、新华社北平分社、华北人民日报工作,历任通讯部副部长、采访科科长、编辑科科长、编辑主任、采访部部长。
解放战争期间,他采写的《为七百万人民请命》、《真理的胜利》等报道,愤怒谴责国民党给黄泛区人民造成的灾难,热情歌颂晋冀鲁豫军民在解放战争时期的战斗生活。他参与组织了开国大典前后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他发表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等记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的系列报道,成为中国新闻史上的不朽名篇。
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李庄担任中英法三国记者组成的朝鲜战地国际记者团领队,深入朝鲜战场第一线。多次出入汉城和朝鲜半岛南部采访,是中国新闻工作者抗美援朝战地采访第一人。他先后发表了《汉江南岸的日日夜夜》、《被人们欢呼“万岁”的部队》、《复仇的火焰》等大量新闻和通讯作品。
1957年11月,赴莫斯科任《苏中友好》杂志顾问、专家组组长。
1960年3月归国后,先后任人民日报社农村部、国内部、总编室主任。
1965年10月任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
“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受到迫害。
1977年3月任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编委会委员。
1983年11月任人民日报社总编辑、编委会委员。1995年8月离休。
2006年3月3日,李庄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H. 对李庄案不是很了解,因此有几个疑问想问。
你什么逻辑?法律规定所有的被告都应该有辩护律师,如果自己没钱找法院会给他指定律师,按你意思是不是所有的为重刑犯辩护律师是不是应该和被告一起关进教育?都二十一世纪了居然还有这种逻辑的人
I. 最近很火的那个重庆李庄是什么事情啊
律师为当事人做伪证,说警察严刑逼供,当事人在询问的时候遭到殴打,从而来达到减轻当事人的罪行,索取高额的律师费。最后被当事人在大牢中全部说出来了!一审李庄被判2年6个月,二审被判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