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是多少
拨打12329
Ⅱ 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详细的上下班时间介绍
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时间为每月所有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12329人工服务时间为每月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其他时间段仅提供自助语音服务,若需咨询可语音留言。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Ⅲ 郑州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是多少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初始密码位六个一。
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有:
拨打公积金客服热线电话12329查询,按语音提示查询,人工拨“0”;
登陆郑州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是:http://www.zzgjj.com;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或身份证号、名字查询;
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银行ATM机上,点其它项查询,联名卡初始密码需更改后查询;
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公积金银行办理网点查询。
(3)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4万笔 55.21亿元,因受郑州地区限贷限售限价调控影响,同比分别下降58.83%、 61.77 %。其中,郑州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5万笔32.46亿元;铁路分中心发放0.19万笔6.47亿元;省电力分中心发放0.24万笔10.22亿元;省煤炭中心发放0.008万笔0.31亿元;黄委会管理部发放0.004万笔0.17亿元;省直机关中心发放0.15万笔5.58亿元。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0.15亿元。其中,郑州中心22.22亿元,省直机关中心8.27亿元,铁路分中心5.39亿元,省电力分中心3.89亿元,省煤炭中心0.36亿元,黄委会管理部0.02亿元。
截至2017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65万笔765.12亿元,贷款余额482.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4%、7.78%、3.22%。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1.1%,比上年同期减少9.2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比上年减少1家。
参考资料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问答
Ⅳ 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周六周日上班不
不上班。
一、积金业务办理时间
每月所有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12329人工服务时间
每月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其他时间段仅提供自助语音服务,若需咨询可语音留言,我们会在工作时间提供回访服务(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系统检修,不提供人工服务)
(4)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网上缴存业务是指郑州区域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员变更(人员增加 减少、封存启封)、基数调整、转移(转出申请、转入受理)、信息查询修改、个人账户合并、信息维护、数据下载、票据打印(汇缴书、对帐单)等业务处理。
网上缴存业务的开通,单位公积金经办人足不出户就可办理本单位的公积金缴存相关业务,减少了往返单位与缴存网点之间的奔波劳累,方便了缴存单位对本单位职工缴存情况的管理,增强了缴存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信息的可管理性,缩短了缴存业务办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办理条件: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立有单位公积金缴存账户。
2、办理要求:
(1)、缴存单位办理网上缴存业务需利用互联网连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才能登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处理系统;
(2)、该系统采用ca证书与U-key相结合的网络技术模式,用户需安装相应的客户端软件后,才能登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处理系统,进行网上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3)、登录时采用证书认证方式确认单位公积金操作员身份及操作指令即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作为有效印鉴。
3、办理要件:
(1)、缴存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申请表(单位加章,填表内容要真实完整);
(2)、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3)、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协议书(缴存单位、承办银行、公积金中心三方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
Ⅳ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4年底,是直属郑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代表郑州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处(室),下设4个分中心及9个管理部。6个内设处(室)是: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执法监察处和分支机构管理处;已经挂牌运行的分支机构是:上街管理部、巩义管理部、荥阳管理部、新郑管理部、新密管理部、登封管理部和中牟管理部。
注册资本:5816.5万人民币
Ⅵ 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
支付宝查询个人账户
1:打开支付宝,首页找到城市服务这一项,然后点进去。
Ⅶ 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怎样
1、待遇不错。
2、年薪由工作岗位、年限、职称等来定。
3、什么性质还要看编制,有公务员编制、附属、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等等。
Ⅷ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调整内容解读
为落实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5次会议决策,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1年7月16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郑公积金〔2021〕41号),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现就调整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调整的背景和目的
2020年以来,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大幅增长,致使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快速上升,资金流动性趋向紧张。为了调节资金供需矛盾,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本次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调整继续坚持了房住不炒的理念,适度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进一步细化了提取和贷款业务的部分审批标准,旨在调节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的集中度,更好地保障刚需购房家庭和长期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
二、政策调整内容解读
本次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内容主要有四方面:
(一)调整了部分贷款申请条件
原政策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
新政策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有所提高,可有效调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集中度,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缴存时间未满1年的职工,将暂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调整了还贷能力认定标准
原政策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最长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
新政策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最长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还贷能力认定标准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与银行商业住房贷款实行了相同的还贷能力认定标准,有助于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风险。该项规定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不会带来大的影响,但还款能力偏低家庭的最高贷款金额会稍有减小。
(三)开展个人征信查询
新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向近2年内有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良个人征信记录的申请人(含共同申请贷款的配偶,下同),或正在接受郑州住房公积金 “黑名单”管理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政策为新增加内容,以往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只对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黑名单”中的缴存人进行限制,本次增加了查询个人征信的要求,旨在引导人们树立信用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个人征信查询后,个人征信有严重不良记录的,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调整了部分提取政策
原政策规定:因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5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
新政策规定:因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原购房提取政策是依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试行)》(豫建金管〔2015〕30号)实行的临时性政策,鉴于该文件已被宣布失效,本次根据当前资金现状,重新调整了购房提取的购房时间规定,同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进行了提取限制。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目的在于适度抑制提取,开源节流,更好地保障贷款发放对资金的需求。
此外,为了更好地延续执行原有贷款政策的其他内容,本次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还就特殊群体优惠政策、家庭月收入和缴存账户余额认定、异地贷款申请材料核实以及组合贷款如何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事项重新进行了更加规范的表述。
三、其他有关问题解答
(一)新政策执行后是否会影响正在购房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调整的内容中,除提取政策于发布之日起执行外,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设有1个月的新老政策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之前已签订过购房合同(以房管部门备案为准)或已完成预审(存量房贷款或组合贷)的,可继续按原政策办理对应贷款业务。因此,不会影响正在购房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新政策对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影响?
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调整内容执行后,拟以购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果购房时间未超过2年,可继续以购房为由办理提取业务,购房时间超过2年的,则不能再以购买该套房为由办理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夫妻双方只能以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为由办理提取业务或办理委托提取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冲还贷)业务,不能以其他理由办理提取业务。
(三)新政策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来了哪些变化?
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调整内容执行后,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影响:一是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12个月的,需暂缓(待缴满12个月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还款能力偏低的家庭获得批准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会有所减小;三是个人征信有严重不良记录的,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