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配股后股票的价格
1、一般来说,在流通配股以后,由于除权,股价都会下降。对于参与配股的股东来说,因为其股票数量增多,总权益基本改变。但是没有参与配股的股东将会因股价降低而受损。配股除权后,填权(除权后市价超过除权价,称为填权)还是贴权,要注意市场的氛围.在牛市中,配股后,填权的机会比较大,低价买入的股票就可能有更大的收益. 如果大势走弱,出现除权后股价跌破配股价,那么会损失惨重.如果可以在市场中用比配股价还低的价格买到股票,配股就没有意义。
2、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
Ⅱ 配股股票呢
不要紧张,请看下第五个标题!
股票简称:兴业银行 股票代码:601166 公告编号:临2010-2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86 号文核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兴业银行”)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0 年5 月24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兴业银行全体股东(总股本5,000,000,000 股),按照每10 股配2 股的比例配
售。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0 年5 月31 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
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000,000,000 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
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股东认购合计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
有效认购股数(股) 992,450,630 99.25%
有效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元) 17,864,111,340 ——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 本次兴业银行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1,000,000,000 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由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人,由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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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副主承销商/财务顾问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兴业银行原
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18.00 元的价格,以每10 股配售2 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
购数量不足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0 年5 月24 日)收市,兴业银行股东持股总量为
5,000,000,000 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0 年5 月31 日)有效认购数量为
992,450,630 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7,864,111,340 元,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
1,000,000,000 股的99.25%,超过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
限制,故本次发行成功。
2、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
通知。
三、本公告见报当日(2010 年6 月2 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
除权日),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0 年5 月20 日在《中国证
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根据A 股配股发行的正常流程,兴业银行目前正在办理配股股份登记及
上市事宜,在本次配股股份上市前,投资者可能无法通过券商系统查询到自己认
购的股份。兴业银行将尽快完成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后并刊登《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并在该公告中明确
本次配股股份的上市日期。投资者可在兴业银行配股上市当日早上查询到自己获
配的股份并在开盘后进行交易。
3
六、发行人、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及副主承销商/财务顾问
1、发行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电话号码:0591-87839338
传真号码:0591-87871269
联 系 人:唐斌、黄婉如、陈文、江志流、李进宜
2、保荐人: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 层
电话号码:010- 66538798
传真号码:010-66538566
联 系 人:梁莉、高瑾妮、唐瑾、张超、曲丹、张瑜鑫、李志鹏
3、联席主承销商: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 层
电话号码:010- 66538798
传真号码:010-66538566
联 系 人:梁莉、高瑾妮、唐瑾、张超、曲丹、张瑜鑫、李志鹏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福州市湖东路99 号
电话号码:0591-38281888
传真号码:0591-38281999
联 系 人:余小群、石军、郑杰、李勃、罗致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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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 层
电话号码:010-58328888
传真号码:010-58328964
联 系 人:李萌、张雪
4、副主承销商/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A 层
电话号码:0755-83076935
传真号码:0755-82485221
联 系 人:周继卫、丁明明、龙定坤、郑淳、孙晓刚
发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主承销商/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6 月2 日
Ⅲ 哪些股票要配股 股票配股是什么意思
不一定所有的股票都要配股.
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发行新股时按股东所持股份数以持价(低于市价)分配认股。配股的一大特点,就是新股的价格是按照发行公告发布时的股票市价作一定的折价处理来确定的。所折价格是为了鼓励股东出价认购。当市场环境不稳定的时候,确定配股价是非常困难的。在正常情况下,新股发行的价格按发行配股公告时股票市场价格折价10%到25%。理论上的除权价格是增股发行公告前股票与新股的加权平均价格,它应该是新股配售后的股票价格。
配股是股票发行的一种形式,它赋予企业现有股东对新发股票的优先取舍权。这种方式可以保护现有股东合法的优先购买权。比如,倘若一个企业已发行了1亿股股票,并希望再发行2 000万股新股,这样它就必须按1:5的比率(2 000万:1亿)向现有股东配售。每个股东都有资格按所持有的每5股认购1股的比例优先购买新股。配股通常是按承销方式进行的,这样承销商将以一定价格购买现有股东未购买的新股。
Ⅳ 最近有什么股 分红配股的股票
一般情况是在年报公布的时候,同时公布分配预案 ;也有一些公司是在公布业绩快报的时候就公布了预分配的情况。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应的程序,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投资者在执行配股缴款前需清楚的了解上市公司发布的配股说明书。
投资者在配股的股权登记日那天收市清算后仍持有该支股票,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需办理登记手续。中登公司(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会自动登记应有的所有登记在册的股东的配股权限。
上市公司原股东享有配股优先权,可自由选择是否参与配股。若选择参与,则必须在上市公司发布配股公告中配股缴款期内参加配股,若过期不操作,即为放弃配股权利,不能补缴配股款参与配股。
Ⅳ 分红配股最好的股票
注意新的股票红利税收政策,当心得不偿失
Ⅵ 请问,如何购买配股的股票
配股的一大特点,就是新股的价格是按照发行公告发布时的股票市价作一定的折价处理来确定的。所折价格是为了鼓励股东出价认购。当市场环境不稳定的时候,确定配股价是非常困难的。在正常情况下,新股发行的价格按发行配股公告时股票市场价格折价10%到25%。理论上的除权价格是增股发行公告前股票与新股的加权平均价格,它应该是新股配售后的股票价格。
配股操作如同平时买股票,只要按照配股价和应配股数,填买单即可,没有配股权证一说.如果某股票又分红又配股,可以只取红利,而不配股,只要在配股缴款期不买入,配股就被放弃.
配股是要手动操作的,因为那部分股票是优先配给原有股东。注意是优先。就是说,理论上你还是可以选择不接受配股的,只不过这样会遭遇重大损失,一般说来没人愿意那么干。
另外,公司要配股的话,是必定会提前几天发公告教你怎么做的,按F10就能看到。如果暂时还没看到,那就说明还没到时间。你只要随时关注就行了。
另外,如果你是满仓,手里没闲钱了,那就必须在配股之前卖一些出来,准备买它的配股。
Ⅶ 什么是配股,股票配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配股是指向原股票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配售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融资行为。1.配股权 配股权是指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股本而决定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数量、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权利。配股权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看涨期权。2. 配股价格 配股一般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配股价格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3.配股条件 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股的,除了要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1]
利弊分析
编辑
1.配股不是分红
分红是上市公司对股东投资的回报,它的特征为:上市公司是付出者,股东是收获者,且股东收获的是上市公司的经营利润,所以分红是建立在上市公司经营盈利的基础之上的,没有利润就没有红利可分。上市公司的分红通常有两种形式,其一是送现金红利,即上市公司将在某一阶段(一般是一年)的部分盈利以现金方式返给股东,从而对股东的投资予以回报;另外就是送红股,即公司将应给股东的现金红利转化成资本金,以扩大生产经营,来年再给股东回报。而配股并不建立在盈利的基础上,只要股东情愿,即使上市公司的经营发生亏损也可以配股,上市公司是索取者,股东是是付出者。股东追加投资,股份公司得到资金以充实资本。配股后虽然股东持有的股票增多了,但它不是公司给股民投资的回报,而是追加投资后的一种凭证。
为什么股民会将配股混为分红呢?这是中国股市和股民尚不成熟所致。现代中国股市创立的时间,这种现实极大地刺激着百姓入市投机的热情,而上市公司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低价向老股东配售新股,一方面壮大了公司的资金实力,且也满足了股民对股票的渴求。
2.配股与投资选择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当上市公司要配售新股时,它应首先在老股东中进行,以保证老股东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当老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的配股时,它可以将配股权转让给他人。对于老股东来说,上市公司的配股实际上是提供了一种追加投资的选择机会。
老股东是否选择配股以追加对上市公司的投资,可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配股资金的投向及效益的高低来进行判断。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除了配股外,股民还可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投资债权及居民储蓄来实现追加投资,其关键就视投资收益情况来确定。如配股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还达不到居民储蓄存款利率,显然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太差,其投资回报难以和居民储蓄相比拟,股民就可不选择配股这种方式来追加对上市公司的投资。当然,当一个上市公司确定配股以后,如配股权证不能流通,其配股就带有强制性,因为配股实施后股票就要除权,价格就要下跌,如老股东不参加配股,就要遭受市值下降的损失。其逃避配股的唯一方法就是在配股前将股票抛出。
在中国上市公司的配股中,由于中国股份制的运作尚不规范,上市公司中国家股和法人股占绝对的控股地位,这些大股东极力赞成配股但拿不出资金来参加配股,且还将其配股权强制性地转让给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这种举措实际上是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一种侵犯。
3.配股与投资风险
在比较成熟的股市上,配股是不受股东欢迎的,因为公司配股往往是企业经营不善或倒闭的前兆。当一个上市公司资金短缺时,它首先应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以解燃眉之急。一般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不会拒绝一个经营有方、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的贷款要求的。而经营不善的公司就不得不向老股东伸手要钱以渡难关。从最近两年中国股市的配股情况来看,一些配股比例较高的公司往往都是业绩平平、不尽人意的。当然中国上市公司的配股之风盛行也有其他一些原因,如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期间较为紧张、贷款实行规模控制,上市公司也难以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另外从上市公司的扩展方式来说,由于通过配股来筹集资金比较容易,且因流通股股东所占比例较小也无法抗拒,所以配股就成为上市公司扩展规模的最好途径。
对股民来说,配股有时预测着更大的投资风险。首先,根据中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每年可有30%的配股额度,不配也就浪费了指标。许多上市公司纯粹是为了配股而配股,所筹资金并不一定有合适的项目去投资。如一些上市公司,因在本行业已无扩展余地,就拿着配股资金去经营一些非主营业务,有时干脆就将资金存银行或炒股票、房地产,而这些公司在这方面是不具优势的。其次,按比例、高溢价地配股意味着要用配股资金再造一个和公司现有规模相差无几的企业,即使能找到合适的项目,但项目的建设是否能顺利进行,项目投产后产品是否能有销路、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是否能跟得上,这都是影响配股资金能否在预定的期限内见成效是关键问题,上市公司对股民的投资回报就较难达到要求。再者,由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的配股具有一定的强制性,配股会将股民更多的资金拖入股市这个风险之地。按照分散资金的原则,鸡蛋是不能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股民不但不应将资金都投入到某一只股票,且还应留出一部分资金投入到风险较小的领域,如购买国库券或进行其他的实业投资。而每年连续不断的配股势必将股民更多的投资拖入股市,使股民承担更大的市场风险。
4.配股与资产流失
配股,一般是全体股东都应按持股比例追加投资,这样将不改变原由股东的相对持有比例。当然,如果某些股东对持有比例不介意的话,也可以放弃配股。但放弃配股的股东可能遭受市价损失。
当流通配股后,由于除权的作用,股价就要下降,对于参与配股的股东来说,由于股票数量的增多,股票的市价总值不发生变化。而若放弃配股,这部分股东将因所持股票总市值的的减少而蒙受损失。而对于暂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来说,市值只是一个名义的价格,其经济利益是否受损要视其配股后每股净资产含量和盈利能力的变化情况而定。
当配股价不等于每股净资产时,股东放弃配股将导致资产的相互转移,也就是说,部分股东的资产将在配股之中流失了。当配股低于每股净资产时,配股后每股净资产含量将高于配股价且低于原来的基数,这样,放弃配股的股东的部分净资产将无偿地流向参与配股的一方;而当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值时,配股后每股净资产将大于原来的基数而小于配股价,参与配股一方的部分净资产就无偿的流向了放弃配股的一方。而依照中国证监会的现行规定,上市公司的配股价是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额的。这样,在上市公司的配股中,若国家股和法人股放弃配股,个人股东配股后所形成的部分资产将无偿地流向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且配股比例越大、溢价愈高,个人股东的资产流失也就越大。
5.配股与市盈率
股民之所以热衷配股,除了配股能增加手中的数量外,通过追加投资,配股还能降低市盈率。
在上市公司配股时,只有当配股价低于配股时的股票市价,配股才能进行。当配股大于或等于配股时的股票市价,股民可直接在股市上购买同类股票来增加持有的股票数量。
相对配股时的股票市价来说,配股价都是很低的,配股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若能保持在原有的水平,由于配股后股民受中的股票成本有所下降,平均股价有所下降,股票的市盈率将会随之下降。
如股民甲以每股20元的价格购得G股票1000股,该股票的每股税后利润为0.2元,其市盈率为100倍。在G股票市场价格为每股15元时,上市公司宣布配股,配股价每股5元,配股比例每股0.5股。
根据配股的除权方式,配股后的除权价为:
Y=(市价+配股率×配股价)÷(1+配股率)=(15+0.5×5)÷(1+0.5)=11.66元
股民甲以每股5元的价格配500股后,共持有G股票1500股,持股成本从每股20元降为每股15元,其市盈率从100倍降到75倍。
其实,降低股票的市盈率或股票的平均持有成本,并不一定非要通过配股来实现,如果股民甲能在市场上买到市盈率较低的股票,则其效果与配股是相同的,只不过是持有股票的种类增加了,因为股票只不过是上市公司为股民提供了一个购买低市盈率股票的机会而已。在上例中,如果股民甲能买到市盈率只有25倍(配股价÷每股税后利润)的股票,再投资2500元,降低持股市盈率或股票成本的效果将是一样的,只不过所持股票的品种增加了。
在追加投资时只要股民把握住这么一个原则,即后买股票的市盈率比先买的低,就能降低股票的平均市盈率。如果股民仅仅是想降低股票的持有成本或降低持股的市盈率,就不一定非要将自己限制在配股上。如在上例中,股民追加2500元投资就不一定非要投资到原有股票的配股上,如果市场上有市盈率更低的股票,如每股价格2.5元,市盈率只有10倍的股票,此时股民甲就可购股票1000股,其持股的平均市盈率就从100倍降到了56.25倍,其效果比参加配股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