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期权利润如何计算
期权分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利润计算方式如下:
一、买入期权利润计算。
1、期权未到期,期权的利润就是将持有的期权卖出可得的期权费和之间买入期权支出的期权费之间的差额。
2、期权到期,如果行权,就是行权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所得的收益和期初买入期权所支付的成本的差额。如果不行权,损失期权费。
二、卖出期权利润计算。
1、期权未到期,期权的利润是将持有的期权从市场上买回所需支付的期权费和之前卖出期权所得期权费的差额。
2、期权到期,如果交易对手要求行权,行权价格和市场价之间的差价产生的亏损和之前卖出期权所得的期权费之和是客户的总盈亏。如果无需行权,客户收益就是期权费。
(1)职工股票期权成本扩展阅读:
期权的获利的时机比较难以掌握。建立头寸后,当汇率已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时,平仓就可以获利。例如,以120的汇率买入美元,卖出日元;当美元上升至122日元时,已有2个日元的利润,于是便把美元卖出,买回日元使美元头寸轧平,赚取日元利润。
或者按照原来卖出日元的金额原数轧平,赚取美元利润。这些都是平盘获利行为。掌握获利的时机十分重要,平盘太早,获利不多;平盘太晚,可能延误时机,汇率走势发生逆转,不盈反亏。
② 期权成本摊销计入管理费用怎么计算的
根据一项统计,在美国,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结构中,基本工资占38%,浮动薪酬(资金)占26%,股票认股权占36%。在我国缺乏长期激励是上市公司薪酬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据统计,2001年我国上市公司本持股的董事长占58.96%,本持股的总经理占65.68%,而且,目前经理人员持有的这些股票也主要是以内部员工股的形式存在,目的是融资,而不是激励。随着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实行员工股票期权形式的公司激励计划。
对股权激励是否要确认相关的费用,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反对确认为费用的观点有:(1)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质是现在的股东将他们的一部分所有者利益转移给员工,因此企业并没有参与这一交易。
(2)企业员工已经得到了企业以现金支付给他们的薪水、奖金和医疗保险等,他们是无偿得到这种股票期权的。
(3)企业在以股票或是期权支付员工的劳务时既不要支付现金,也不要耗用资产,因此企业没有负担任何成本,也就不应确认任何费用。
(4)这种由于特定的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同准则制定机构颁布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的定义是不同的。概念框架中将费用定义为在会计期间经济利益的降低,通常表现为资产的消耗、流出或是负债的增加而导致权益的降低,而不包括那些对股东的支付。这种特定的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既没有导致资产的流出,也没有导致负债的增加,而且,由于员工提供的劳务往往不满足资产的确认条件,因此劳务的消耗也不能视作资产的消耗。(5)由于股权激励所导致的成本已经包含在被稀释的每股收益中,如果再在利润表上确认由此导致的费用,将会导致每股收益被重复降低。
(6)如果要求对以股票或是期权支付员工劳务发生的费用进行确认,会导致更少的企业采取股权激励,这会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
③ 公司授予员工期权算不算成本
授予时不算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中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方可行权的,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以实际行权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确定。
该公司7月5日有75名中层管理人员选择股票期权行权,行权时股票公允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为(9.8-5)×75×500=180000(元)。按照第18号公告规定,这180000元价格差额可以作为当年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④ 什么是股票期权费用为什么确认股票期权费用导致净利润大减
[例15] 20×2年11月,B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协议规定,20×2年1月1日,公司为其2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管理人员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自20×4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可以行权获得现金。该股票增值权应在20×6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毕。B公司估计,该股票增值权在负债结算之前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的公允价值和可行权后的每份股票增值权现金支出额如下表:
单位:元
年份
公允价值
支付现金
20×2
14
20×3
15
20×4
18
16
20×5
21
20
20×6
25
第一年有20名管理人员离开B公司,B公司估计三年中还将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二年又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公司估计还将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三年又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假定:第三年末有70人行使了股份增值权,第四年末有50人行使了股份增值权,第五年末剩余35人全部行使了股份增值权。
(1)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计算过程见下表:
单位:元
年 份
负债计算(1)
支付现金(2)
当期费用(3)
20×2
(200-35)×100×14×1/3=77000
77000
20×3
(200-40)×100×15×2/3=160000
83000
20×4
(200-45-70)× 100×18=153000
70×100×16=112000
105000
20×5
(200-45-70-50)×100 ×21=73500
50×100×20=100000
20500
20×6
73500-73500=0
35×100×25=87500
14000
总额
299500
299500
其中:本期(3)=本期(1)-上期(1)+本期(2)
(2)会计处理:
①20×2年1月1日
授予日不作处理。
②20×2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77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77000
③20×3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83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83000
④20×4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10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105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112000
贷:银行存款 112000
⑤20×5年12月31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205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⑥20×6年12月31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14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87500
贷:银行存款 87500
当期应计入损益的金额=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当期支付的现金-应付职工薪酬期初余额
⑤ 股票期权费用构成内容是什么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第四条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第五条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第六条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
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和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的权利的日期。
第七条 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第八条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二)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第九条 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
第三章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第十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第十一条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第十二条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⑥ 股权激励成本怎么来的
根据您的提问,华一中创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根据一项统计,在美国,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结构中,基本工资占38%,浮动薪酬(资金)占26%,股票认股权占36%。在我国缺乏长期激励是上市公司薪酬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据统计,2001年我国上市公司本持股的董事长占58.96%,本持股的总经理占65.68%,而且,目前经理人员持有的这些股票也主要是以内部员工股的形式存在,目的是融资,而不是激励。随着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实行员工股票期权形式的公司激励计划。
对股权激励是否要确认相关的费用,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反对确认为费用的观点有:(1)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质是现在的股东将他们的一部分所有者利益转移给员工,因此企业并没有参与这一交易。
(2)企业员工已经得到了企业以现金支付给他们的薪水、奖金和医疗保险等,他们是无偿得到这种股票期权的。
(3)企业在以股票或是期权支付员工的劳务时既不要支付现金,也不要耗用资产,因此企业没有负担任何成本,也就不应确认任何费用。
(4)这种由于特定的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同准则制定机构颁布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的定义是不同的。概念框架中将费用定义为在会计期间经济利益的降低,通常表现为资产的消耗、流出或是负债的增加而导致权益的降低,而不包括那些对股东的支付。这种特定的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既没有导致资产的流出,也没有导致负债的增加,而且,由于员工提供的劳务往往不满足资产的确认条件,因此劳务的消耗也不能视作资产的消耗。(5)由于股权激励所导致的成本已经包含在被稀释的每股收益中,如果再在利润表上确认由此导致的费用,将会导致每股收益被重复降低。
(6)如果要求对以股票或是期权支付员工劳务发生的费用进行确认,会导致更少的企业采取股权激励,这会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
⑦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职工股票期权时为什么以授予日公允价确认费用而不是企业应承担的费用
因为企业是以本企业自己的权益工具来支付的,一个企业发行权益工具,要用认购人付出的对价来确认入账的金额。只是因为在股份支付中,职工的劳务无法可靠计量,所以以授予日公允价值来确认,但不改变大的逻辑,用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来确定职工劳务的金额,再用职工劳务的价值来确定发行权益证券的入账金额。后续期间职工的劳务没有发生变化,自然权益工具的金额也不应该调整。除非重新协商签署新的协议,确定新的入股价格。如果是现金就很好理解,a以10元/股购买1股,10元借记银行存款,1元记股本,9元记资本公积。未来股价如何变化,这三个数是不会变的。企业个别报表上的所有者权益的数额,跟这个公司发行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没有关系,否则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每天频繁波动,难道还要每天调整自己的所有者权益表吗。而如果是用企业自己持有的别人的权益工具,那当然需要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来调整。集团股份支付当中,不以自身权益结算,拿子公司股票结算,子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就是影响费用的。
⑧ 期权的收益和成本
收益可以很大~
可能是现在最简单但回报最高的
。
有以下这些好处:
1、无需计算杠杆率或利润
2、与
不同,
对于每一次的交易都提供了一种更简单的并且提前确定了的损益计算。
3、多元市场中的盈利机会。
可以在多元市场中进行交易,包括
和
,像
这样的商品
以及指数市场。
者经常需要忍受长期的相对休止状态以及短期的交易爆发。
更加通才,因此更加令人激动。
4、
自动期满。期权在交易到期日时自动期满,因此无需等待最佳的交易或是不断地重复计算利润,风险以及损益。
5、更低的风险:与
相比,
具有更低的风险状况,因为任何期权的支出都是提前确定了的,价外期权最多付出最初交易额的10%。在任何情况下,
都不可能损失得比最初资本多。
在线期权交易是期权交易的最新形势,这方面以
为代表。
成本1.其股票来源一般来自
持有的股票分出一部分给
做激励。这要看公司对
是选择
还是使用原来存有的股票,针对
选择
的话就会发行
票。
2、这个公司的
成本可以通过发行
的
中获取,所以不一定有成本,就是说这个期权可能不是免费的。对当年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你所交的保证金,
还有一部分可能成为损失的就是在证券所的存款,(因为当你赔时自动扣除).
⑨ 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其费用支出如何计算确定,并在税前扣除
2006年财政部在其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对上市公司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是:
1、上市公司授予股权激励时,不做会计处理,但必须确定授予股票的公允价格(该价格是采取会计上规定的期权定价模型计算)。
2、等待期间,根据上述股票的公允价格及股票数量,计算出总额,作为上市公司换取激励对象服务的代价,并在等待期内平均分摊,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其对应科目为待结转的“其他资本公积”。如果授予时即可行权,可以当期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成本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职工实际行权时,不再调整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只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
4、如果股权激励计划到期限,职工没有按照规定行权,以前作为上市公司成本费用的,要进行调整,冲回成本和资本公积。
三、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上认可的费用,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实行的情况,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实质上是通过减少企业的资本公积,换取公司激励对象的服务;或者说,公司是通过资本公积的减少,支付给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报酬。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八条规定,此费用应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应当准予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所确认的支出,企业所得税确认为何性质的费用?
答:会计准则将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换取激励对象的支出,认定为企业的营业成本。我们考虑,由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是企业员工,其所发生的支出,应属于企业职工工资薪金范畴。
五、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所确认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在何时确认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
答: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一旦开始实施,其估计的金额将计入成本费用。会计准则之所以做出这一规定,主要是基本于受益原则和成本配比原则。即从授予开始,员工开始提供服务,该服务的成本就应记入企业成本费用。
而根据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企业工资薪金支出,必须是每年度“支付”的。而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是设定一定条件的,在实施过程中,有可能满足不了;况且股市发生变化,也可能影响行权(如授予价高于行权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现实中有许多公司出现这种情况),这种不确定性的成本费用,税法不允许当时就给予扣除。因此,根据税法的规定,这种费用,应在激励对象行权时给予扣除。
此外,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个人取得股权激励计划标的物,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也是依据个人实际行权时,确认为个人所得,且也是作为个人工资薪金项目征税。因此,个人确认收入,与企业确认成本费用,形成相互匹配。
六、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其费用支出如何计算确定,并在税前扣除?
答: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授予职工股权激励计划时,要在等待期内,按照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以及每年职工可能留用的比例及授予数量,计算作为企业当年度的成本费用,即在授予时点,按该股票的公允价格确定作为企业成本费用。而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又是根据授予时该股票的市场价格,同时考虑等待期内股票市场波动等因素确定。
在税务处理上,由于税法规定的企业工资福利费,是按实际支付日确定作为成本费用,同时不考虑市场波动等因素。因此,在确认企业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工资薪金扣除时,是按职工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职工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和行权数量确定。这种确认方式与个人所得税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