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期权授予价格高于当前股价,离职该如何操作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权授予价格高于当前股价,离职的时候可以有三种操作方式:
1.不行权放弃认购。
2.把期权转让给其他人。
3.按照当时约定由原来公司回购。
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司竞争激烈,很多公司为了留住人才都实施了股权奖励计划,这样公司的员工就会努力工作,期望在股权方面获得资产收益。但是离职的时候,很多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会限制员工使用这项权利。因此离职之后对原公司的股权奖励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三、按照约定和原公司达成协议,由原公司回购期权。公司员工离职之后,员工之前在公司获得的股权奖励期权授予价格高于当前股价,员工可以和原公司协商,让原公司回购手里面的期权。这样员工可以得到之前的承诺的利益,公司也兑现了当时的承诺。
员工离职之后,手里面的期权只要没有限制条件,可以自行决定行权与否。大家对此有什么其他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Ⅱ 如果在公司买了期权后又离职怎么办
看合同约定,如果约定了未行权或者未满足条件前离职无效,那么你离职了期权肯定作废。如果没有这些条件规定或者限制,你离职后依旧拥有这份权利,这是对于你以前对公司的奖励或者激烈,跟你未来是否离职无关。但是很多公司给予期权肯定都是有限制个人主动离职这种情况的,给你就是想用这个激励把你绑在公司里,一般都有限制条款。具体看你们合同明文如何载入的
Ⅲ 辞职后期权怎么处理
期权指的是股票期权,是公司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的权利。上市公司可以给员工期权,非上市公司也同样可以给员工期权。公司会在员工满足一定的条件下给员工发放期权。
下面图写得很清楚,你们公司要按市价80%的价格跟你买回!
Ⅳ 创业公司:创业公司离职,期权怎么办
有的时候,公司会在入职前或者入职的时候就有一个股份数的承诺。
更多的时候,公司不会在入职时直接承诺股份数,但会承诺,在入职一段时间之后(比如半年),根据工作业绩和表现,来决定实际发放的股份数。
确定了发放的股份数之后,公司要和员工签订员工持股合同,或者员工期权合同。创业公司由于搭建团队的时间点常常会早于公司正式设立的时间点,这就是口头承诺的原因,因为只有到有了正式的公司法人资格后,公司才能和员工签订这些合同。
期权不是股票,期权是合同,是员工到了一定时候,有权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购买双方约定的股份数。
因此,公司可以随意制定这个价格,一般来说,A 轮之前给的价格都非常低非常低。但后面再发放,不管是给新员工,还是给老员工增加期权,价格都要和公司当时的每股价值有一个对应。
对于创业团队成员来说,如果期权的行权价极低,可以不用在乎期权和股票的区别。因为对公司来说,股票给出去比较麻烦,未来发展道路中会因此遇到很多不可预期的障碍,因此创业公司都会倾向于给期权,而非股票。而对成员来说,如果行权价几乎为零,那么我建议也要能理解公司的这个考虑。毕竟如果未来公司遇到了障碍,也是大家的障碍。
计算起始日:不管是一上来就给股份数的,还是过了半年才确定股份数的,对于创始团队成员来说,第一次给期权,计算的起始日期一般来说是公司和员工商定后双方都能接受的日期,有的公司是从入职日起算,有的公司是按照统一的起算日期,具体情况要看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如果是第二次发放期权,计算的起始日就由公司自己来决定了。
Cliff:由于员工进入公司后,有可能会发现彼此并不合适,但员工待了很短时间就离开公司却还能拿到期权,这对创业公司是不公平的,因此会设立一个底线,英文称为 cliff。如果是四年期的 vesting,那么 cliff 一般是一年,也就是说,员工入职一年之内不兑现,如果一年之内离开,没有期权。满一年后,一次性获得 1/4 的承诺期权数,之后每满一个月,就到手 1/48。
Vested:有同学在评论里问了,我补充一下。所谓“到手”,也就是兑现,英文称 vested,即是算到你头上的期权数。但这并不是直接打几张小条给你,而是说,根据员工持股合同,你有权去购买的股数。这个权利会一直有效,直到你不再为公司提供服务,比如离职。
行权期限:公司一般会规定,员工离职之后多长时间内,必须决定是否行使这个购买的权利,通常会设定为 180 天,也就是说,如果你 vested 1 万股,离职后 180 天内必须决定是否要行权,也就是根据合同规定的价格购买这部分 vested 的期权数(或者待了一年,vested 1/4 的期权数;或者待满了四年,全部 vested。)。不过在国内,目前的外汇管理相关规定是不接受返程投资公司的员工在上市前行权的。
实例——1 月 1 日,我加入一家公司,公司承诺有期权,过了半年再决定具体的股份数,计算起始日另行商定。
7 月 1 日,公司说,给我 48,000 股的期权。签订分期四年发放、一年 cliff、行权价 0.01 元的合同,起始日为当日。
次年7 月 1 日,我 vested 12,000 股。
次年8 月 1 日,我又多 vested 1,000 股,之后每月皆同。
第三年 1 月 1 日,我总共 vested 18,000 股。
第三年 1 月 2 日,我离职。180 天之内,我必须决定是否要花 180 元购买我 vested 的这 18,000 股。
Ⅳ 公司为员工提供间接持股机会同,购买后离职怎么办如果公司上市后现离职怎么处理股份
依据相关协议:相关协议劳动者拥有公司原始股,劳动者在该公司辞职,公司是否有权收回劳动者的原始股需要依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持股时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原始股股东如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丧失持股资格,所持股份应当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转让给公司;原始股股东拒绝按规定转让股权的,公司将强制要求股东转让,强制转让价格为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实践中,用人单位允许劳动者持原始规属于公司的福利性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会按照约定收回劳动者的持股,并按照约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持股折算的价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Ⅵ 如果离职了,手里的公司期权会受影响吗
大家好,我是老徐,一个在努力奋斗的金融民工,请大家关注我,共同探讨财经问题!
如果你从企业离职,那么你手里持有的公司期权是否会受到影响?这个具体要看企业对于期权的管理政策,大部分的企业期权管理对于员工离职后,会从员工手中收回公司的期权,但是也有一部分企业在员工离职后还是会给员工留着原先的股权。
当你从公司离职后,你手头持有的公司期权要如何处理,关键在于公司对于期权的相关约定,要按照公司的期权规定来执行,作为员工只能是接受期权的规则。
Ⅶ 购买公司内部股上市后离职股票如何处理
公司新三板上市后认购了股票,劳动者离职后,劳动者持有的股票应当按照劳动双方约定的方法执行,可以协商交易给用人单位或者相关的股东。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通讯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
这些费用主要用于通讯、设备、单证制作等方面的开支,其中委托费在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在上海、深圳本地买卖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1元委托费,异地缴纳5元委托费;
其他费用由券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只要其收费得到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即可,目前有相当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而减免部分或全部此类费用。
Ⅷ 期权离职后成本能要回来吗
离职后股票期权如何处理,主要看以下几点:
1、公司给予员工的股票期权是“劳动报酬”还是“股票期权合约”?
2、该股票期权行权是否有限制?员工离职是否导致股票期权失效?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作为激励经营者及员工为公司长期发展而努力工作的一种薪酬制度已逐渐在我国实践中受到重视和运用。因此,企业员工也应关注和了解关于激励性股票期权的性质、行权限制条件、行权过程中的风险和注意事项等以下注意事项,从而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1)被授予期权员工的分类
即该股票期权是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还是普通员工应予明确,因为此两类群体期权的前提与结论迥异;
(2)被授予期权的性质
授予期权单位的股票性质,是否为已发行上市公司;员工所持期权的来源、期权是否属于劳动报酬应予明确;
(3)被授予期权的附带条件
几乎所有单位授予员工的股票期权都是附带条件的,问题是这些附带条件应当以合同的形式由双方签署固定下来。这些附带条件包括授予条件、持有限制、是否与绩效考核相关联及其条件等;
(4)期权的行权限制
期权行权限制是整个期权限制的主要条款之一。离职与期权作废相挂钩也是常见的情况之一,但这其实应当区分情况加以对待的。即正常离职与员工本人过错离职的后果应区别对待。
Ⅸ 已经签了期权授予协议,离职后怎么办
公司给员工授予期权,员工离职后,期权的处理,一般是三种情况:
对于已经行权的期权,一般是约定在员工离职后,公司有权按照约定的价格,对员工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对于已成熟、但未行权的期权,一般给员工考虑决定,是否行权,如果员工选择行权,则按照协议的行权价格,继续购买;如不行权,就由公司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