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关于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首次取得的,规定月份是确定的单一的。但是当一个年度多次取得股票期权时,每一次月份数不同了,这个时候,要适用股票期权的计算公式,就涉及一个月份如何确定的问题,税法在这里引进了一个加权计算月份的公式,分子为各次所得乘以各次规定的月份数据进行加总;分母就是各次所得进行加总。这样,通过除法,体现出一个大致的月份数。
比如分两次行权,第一次行权所得的计算是很简单的您也理解,第二次行权,是计算累计应纳的个税,然后减去第一次行权的个税,就是第二次行权应纳的个税,两次行权的个税,就是总共应纳的个税。
假设2009年7月1日某内资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期权计划,A员工获得10000股(按价格1元购买)的配额,2009年8月1日,该企业实施第二次期权鼓励计划,A员工因为职位晋升,获得20000股(按照每股1元购买)的配额。2010年5月1日A某将第一次期权行权,当日市场价格每股6元。当年6月1日将第二次期权行权,当日市场价格每股8元。计算上述业务的个税。
『正确答案』
2010年5月1日:
应纳税所得额=10000×5=50000元,适用税率按照50000/10=5000选择,即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
应纳税额=(5000×15%-125)×10=6250元
2010年6月1日:则规定月份数=[(6 -1)×10000×10+(8-1)×20000×10]/ [(6-1)×10000+(8-1)×20000]=10
应纳税额={[(6-1)×10000+(8-1)×20000]/10×20%-375}×10-6250=28000元
② 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所得,在行权时是否与当月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本通知规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
因此,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当月月度工资薪金区分,各自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 公司可以把股票期权作为员工的工资吗
因此,
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主要也是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影响的公司雇员,如经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等,一般的员工不在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之列。
④ 面试一家公司谈薪资的时候说给我期权。求助!完全不懂期权!
1、最重要的是 期权的实际价值,一家价值1亿公司的1%股份远比一家价值100万公司的10%股份期权值钱,难点在于期权的难以预测性。
一方面从公司角度看,公司以未来可能失去若干公司股权的代价以降低前期的部分支出,并且给予高管层未来可能的股权激励以增强高管层的归属感、稳定性、工作积极性。这里你没有给出他的期权与工资比例的数据,所以不好评估。
另外一方面,从个人来说,以一段时间内较低的工资的代价换取未来可能获得的高额回报的可能。
说得直白点,类似于赌博、股票期权交易、风投等。不过相对于上述这些,期权激励更具有可预测性。
可得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多少,公司当前市值多少,对公司的前景、管理、战略方向等综合判断其发展潜力。
例如,原本月薪1W,以2年后1%期权(这里假设以0.0000001元/股的象征性价格购买)为薪资补偿,月薪5K。 那么久需要判断5K*12*2=12万,那么2年后1%股权价值差(即股权市场价格减去购买价格)是否至少价值12万,即公司市值至少应为1200万. 可以据此判断如何选择。
当然也不是以金钱的唯一评判标准,如公司市场地位、品牌,以及其他等等,简单的说,个人感觉吧,觉得值就值了。
2、如企业被收购,普通员工影响不大。高管人员就难说了,如组织架构、市场战略、发展方向等等都有可能发生重大变动。
⑤ 企业招聘薪资构成中有股票期权,可以选吗
企业招聘薪资构成中有股票期权可以选
只要公司承诺有期权
就可以选择是好事
⑥ 股票期权属于什么类型的薪酬
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一定期限内以一种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权利。
股票期权是一种不同于职工股的崭新激励机制,它能有效地把企业高级人才与其自身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
股票期权的行使会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是由持有者向公司购买未发行在外的流通股,即是直接从公司购买而非从二级市场购买。
⑦ 什么是期权的薪资模式
股票期权薪酬制(eso):企业的所有者(股东),激励经营管理者与员工共同努力,使其能够稳定地在企业中长期工作并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效益,以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通过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以约定的价格,购买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司股份(股票)的权利来约束和激励员工和高级人员的一项企业管理制度。
期权的薪资模式是发达国家激励经营者的一种重要手段。其理论基础主要是人力资本产权理论与代理理论。 企业里的人力资本保证了非人力资本的保值、增值和扩张。如何充分动员各种人力资本,即发展“激励性契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成为有效利用财务资本的前提。
企业必须调整激励制度。eso这种新型激励机制将经营者的薪酬与公司长期利益“捆绑”在一起,通过赋予经营者参与企业剩余受益的索取权,把对经营者的外部激励与约束变成经营者的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
期权激励的标的与获利机制是分离的。期权激励的标的是股票,而获利机制是股票在市场上的市值,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的成分。期权已经锁定了交易条件,从而减少了买方的交易风险。
通过eso所取得的利益源于证券资本市场,只有在较长时间内使公司股票价格在证券市场持续上扬,行权才会有可观收益。
薪资模式参与者在与所有者约定的期限(如三年以后至十年以内),事有以某一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企业股票的权利。这种期权往往是无偿赠与的,也通常是不可再转让的。
经营者可以决定行权或不行权。如果行权,股票解冻后,经营者可以将股票转让兑现,转让价与行权价之差,便构成经营者的长期收入。
买方可以决定买或不买,而卖方不能决定卖或不卖。因此期权激励对经营者来说是"负盈不负亏"。如果企业赢利增长,股票市值上涨,则经营者可以使用期权以获利;反之,经营者可以放弃行权以避险。
它是一种未来概念,不侵害所有者既有利益。期权激励不是对全部利益部分的分割,而是对新的利益增长部分的分割,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这也正是期权激励的魅力之所在。
⑧ 什么是员工股票期权对员工有什么好处
一、要知道股票期权是什么
股票期权是在未来一个时间节点以一个协议具体价格(与未来的某个日期的价格无关)购买一个具体数量的公司股票份额的权利。如果命运微笑着向你招手,协议具体价格远远低于未来某个日期(也称为行权日)的股票价格,这就意味着你的财富大幅度增加,成为了百万或千万富翁。
这是不是很刺激啊,这种游戏规则是不是也很吸引人呢?但这种游戏规则需要进行科学地设计、测算,要不然,员工又如何会暗送秋波呢,投资方也不会去轻易抛出橄榄枝的。
你也许听说过一个术语即员工股票期权(Employee Stock Option),比股票期权更具体,这在易得咨询向客户提供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实际案例里更明显、更具体,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后台留言或直接联系我们。
你可能会有一个问题:不是公司的员工可以按股票期权的方式吗?答案是可以的。当然,是指一群与公司有特殊关系的人,如你的客户、供应商等。
一个完整、科学的股权激励方案(Incentive Stock Options)包括着员工的薪酬和奖金数据测量、股权带来的收益、股权工具的最优组合、各类协议、绩效指标的设计等,要考虑到客户公司的行业环境、财务情况、客户分析、员工的能力分析,最终通过股权激励方案对少部分或全体员工进行激励,让公司产生最好的绩效。
⑨ 取得非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交纳个税的问题,求大神帮助!!
1、不公开交易的期权,一般是上市公司的期权,不能在正确交易所公开买卖,但可以协议转让。和非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不太一样
2、行权前转让股票期权的净收入计算方法为:
(1)先确定适用税率,按照转让净收入/工作期限且不得低于12,来确定适用税率档次
(2)【(转让净收入/工作期限且不低于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作期限
不能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
⑩ 行权前转让股票期权的净收入并入工薪所得吗
是的,教材中没有明确的表述。您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理解一下:
普通员工和高管在股票期权的个人所得税处理的差异。
一、在行权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普通员工按财税[2005]35号处理,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单独计税。高管按国税函[2005]482号处理,
个人在股票认购权行使前,将其股票认购权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并入其当月工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在行权时对于获得的股票期权所得:普通员工按财税[2005]35号处理, 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高管按国税函[2005]482号处理,也就是笔者上面谈的方法。
三、行权后转让获得的股票期权所得:普通员工按财税[2005]35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