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有什么影响
发行可转换债券对上市公司股票优有利影响:
有利于稳定股票市价,一定程度上减少发行普通股对控制权的稀释。
不利影响:
存在回购风险;股价大幅度上扬时,存在减少筹资数量的风险。
② 60002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股票有什么关系,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称为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首先,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与公司债券有共同之处: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之前,其特征和运作方式与公司债券相同,它实际上就是公司债券。如果是附息债券,则按期支付利息: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到期之前没有转换为股票,或者没有全部转换为股票,则这些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一样,必须还本付息。并且在还本付息以后,这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寿命就宣告结束。
其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有着明显的区别: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债券须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还本付息全部完成以后,公司债券的寿命即完全结束,而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旦转换为股票以后,其具有的公司债券特征全部丧失,而代之出现的是股票的特征。
第三,从理论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理论基础既有公司债券理论,也有股票理论。在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主要以公司债券理论为主,也要考虑股票理论: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在定价方面既适用公司债券定价理论,也需参考股票定价理论:在转换为股票以后,主要是股票理论。
③ 可转换债券与普通股股票的区别与联系
可转换债券与一般的公司债券的区别: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债券须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还本付息完成,公司债券结束;可转换公司债券若转换为股票,则其公司债券特征丧失,形成股票特征。
一般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投资者发行的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有价证券的行为。可转换公司债发行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投资者发行的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的行为。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
④ 可转换债券与普通股票和普通债券之间的关系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普通金融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普通金融债券类似于银行的定期存款。
金融债券按其发行条件的不同,可划分为以下几种:普通金融债券、累进利息金融债券、贴现金融债券以及浮动利息金融债券。
普通金融债券是定期存单式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普通金融债券类似于银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我国在过去所发行的普通金融债券期限分为1年、2年、3年三种,均以平价发行。
⑤ 可转换债券和股票的区别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
可转换债券就是一种债券,但它与一般债券不同的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股票
⑥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三、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⑦ 可转债和股票的关系
可转债是指由公司发行,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者价格转换成一定数量的普通股的公司债券,这种债券兼具债权和股权双重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