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证券从业人员的家属买卖股票会有什么后果
没什么后果 除非你得罪人有人告发你 一般查到看资金大小来衡量罪刑,但是我知道的全过证卷公司员工或者家属全炒股票,领导家里同样是这样的.低头做事情就好,这个世界有怎么的规定,大家不还是都在每天做错事情而对自己有好处吗!
『贰』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买卖股票吗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可以买卖股票。
一、《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二、国家规定不能买卖股票的人群:
1、证券从业人员
2、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3、现役军人
以上人员不得参与股票交易,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和债券。
『叁』 在证券公司工作的员工,他或者她的家人可以买卖股票吗急!!!谢谢
证券从业人员是不能炒股的,这里的证券从业人员包括证券公司所有员工。
此外,包括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等涉及内部信息的人员及机构在信息披露前后的一段时间里,也是不能炒作涉及内部信息的股票的。
证券从业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股票不受限制。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买卖股票是在披露范围内的。
『肆』 请问证券业从业人员直系亲属可以买卖股票吗
新华社报道,《基金从业人员亲属股票投资报备管理的指导意见》官方政策尚在征求意见,其规定中有“交易时需申报”一项,即业内人士建议,在基金公司交易管理系统嵌入从业人员直系亲属账户监测系统,把违规或违规嫌疑的买单屏蔽。
另据财新网报道,《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基金从业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从事股票投资之前需要向基金公司上报,同时还需要在指定的证券公司开户。而此前的有关规定则只要求从业人员亲属应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况,并不得有利害冲突。
根据《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要求从业人员在其亲属买卖股票及衍生品前向公司申报,经过公司审查批准后可在批准日当天进行买卖。”
知情人士表示,“制定这条规则的就是为了防止从业人员自身向其亲属传递信息,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另据《证券时报》今日报道,尽管该意见还没有正式颁布,基金公司和员工亲属“对策”已有不少。为了避免麻烦,深圳一基金公司口头统一规定,员工直系亲属的账户“最好销掉”。
除了“公司行为”外,从业人员家属的“个体”对策还包括:只用账户打新来规避风险、退守“亲属账户”、用更隐秘的方式炒股等。
『伍』 证券从业人员的直系亲属可否买卖股票
当然可以的...证券的从业人员又不是操纵证券市场的人...电视上那么多证券分析师..他要是真的那么准..还坐在那拿工资干嘛...早发财了..
『陆』 证券从业人员的亲属能炒股吗
可以炒!没规定
证券法都给你般来了,自己看,最权威的
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七十三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七十四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柒』 证券从业人员亲属可以买卖股票吗
可以买股股票,只是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和其他从业人员在执行与证券交易有关的职务时,与其本人或者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拓展资料:
证券法,是指有关调整证券的发行、买卖和其他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有价证券的发行、交易、清理等各方面活动进行规范,提供法律保证和限制的行为规范,它以证券交易法为主,同时包括公司法、破产法等法规中有关证券的相关条款。
《证券法》是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的法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按国际惯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组织而非由政府某个部门组织起草的经济法。
『捌』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可以炒股票吗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不可以炒股票。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为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促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促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网络
『玖』 证劵从业人员能用父母的账户炒股吗
不可以。
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证券人员的父母属于“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同样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