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样的股权激励退出机制靠谱
新商业新股权,和你一起开拓新时代,这里是名庭股权内参。 今天的话题是,企业设置股权激励,员工怎么退出? 为什么要有退出机制? 有退出机制员工才更有安全
『贰』 期权和股权的区别,主要在于概念、行使方式、退出机制三个方面
1、概念上的区别
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某些人(一般为公司高管、核心员工等)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
2、行使方式不同
股权:协议约定的是股权,则享有股东应有的各项权益。
期权:行使期权,需要先用现金购买股权,然后才能享受股权所具有的各项权益。
3、退出机制不同
股权:退出机制上就是是否赎回,是否保留的选择。
期权:退出机制上就是是否赎回,是否行权,是否保留。比股权多了一项是否行权。
期权的一些特点:
1、股份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免费赠予,而不附带任何条件,但期权需要附带一些条件,如业绩条件,入职时间条件等等,而且期权需要4年时间分批成熟,成熟也就是归属的意思,
归属后可以行权,也可以不行权,行权就需要有一定的价格,即使这个价格远远低于公司估值每股的价格,员工象征意义上出一些费用把一定份额的股票归属于自己所有。
2、对员工来说,自己成为了拥有公司股份的一员,当公司发展不错,估值很高,并购或者上市后,可以获取到远远高于工资的收入,实现财富自由的梦想。
3、留住核心员工,大家齐心协力、风雨同舟把公司做好,形成一个具有自动生命力的公司,竞争力增强,更容易在商战中获胜。
4、 期权的发放:聘请专业律师规划期权激励方案,起草并与员工签订期权授予协议。
5、员工行权:每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有可能是入职的时间条件,也可能是业绩条件及其他条件),即可归属一部分期权,期权也就是一定数额的有价值的股票,
员工此时就可以以比较低的价格支付给公司,获取到这部分股票自由买卖的权利,当公司估值比较高或者上市时就可以以较高的价格出售这批股票,获取高额收益。
6、离职员工的期权处理:没有满足条件的期权,也就是没有成熟的期权在员工离职时失效,成熟后并行权的期权在期权授予协议里面,一般会给公司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回购,一种是放弃回购。成熟的期权员工不行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期权,期权归公司所有。
7、期权未上市前行权后的期权可以在员工之间自由买卖,一般不允许向公司 之外的人与机构出售,公司上市后可以公开发行出售。
『叁』 股权激励,员工怎么退出
新商业新股权,和你一起开拓新时代,这里是名庭股权内参。
今天的话题是,企业设置股权激励,员工怎么退出?
那么到底该怎么制定退出机制呢?
根据我们合一团队(微信:名庭聊股权)的经验,名庭可以给你一些参考方案:
已成熟的股权可以由公司回购。
如果是正常离职的话,价格可以这样定:员工购买股权的原价+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利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上浮)。如果员工是因为违纪、泄露机密、失职渎职等原因过错离职的,价格可以这样规定:以员工购买股权的原价,或者“本金+期间损益”,二者按照低价收购。
没有成熟的股权,直接原价回购。
当然了,退出机制的设计还有很多种,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股权激励也不可能有一个医治百病的模板。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真要操刀股权激励,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更靠谱。
ok。今天的内容就是这样,我是合一股权的股权架构师房名庭。咱们下期内容再见。
『肆』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
我们就为您提供股权激励这个方面的案例分析,供您参考之用!
“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的本质差异是看它是否持有公司股权。有股权就是资本。那么,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企业又如何设计自己的股权激励方案呢?
股票期权——高科技公司
背景特点:
某公司是一家在境外注册的从事网络通信产品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科技企业,在注册时就预留了一定数量的股票计划用于股票期权激励。公司预计2006年在境外上市。目前公司处于发展时期,但面临着现金比较紧张的问题,公司能拿出的现金奖励很少,连续几个月没有发放奖金,公司面临人才流失的危机。在这样的背景下, 设计了一套面向公司所有员工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
主要内容:
1)授予对象:这次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权的对象为2003年6月30日前入职满一年的员工。
2)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0.01,被激励员工在行权时只是象征性出资。以后每年授予的价格根据参照每股资产净值确定。
3)授予数量: 拟定股票期权发行最大限额为1460500股,首次发行730250股。期权的授予数额根据公司相关分配方案进行,每年可授予一次。首次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50%;第二年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30%;第三年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20%。
4)行权条件:员工获授期权满一年进入行权期,每年的行权许可比例是:第一年可行权授予总额的25%,以后每年最多可行权授予总额的25%。公司在上市前,暂不能变现出售股票,但员工可在公司股票拟上市而未上市期间内保留或积累期权的行权额度,待公司股票上市之后,即可以变现出售。如果公司3年之后不上市,则要求变现的股票由公司按照行权时的出资额加上以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
案例分析:
1) 激励模式:这是一家典型的高科技企业,公司的成长性较好。最适合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激励模式就是股票期权。由于该公司是境外注册准备境外上市,没有国内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存在的障碍,因此选择采用股票期权计划是很合适的。
2) 激励对象:对高科技企业而言,人才是根本,在其它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企业如果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就无法吸引和稳定高素质的人才,也就无法取得竞争优势,实现长期发展的目的。该公司员工90%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3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因此该方案以全体员工为激励对象是一个明智之举,它将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员工的长远利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助于公司凝聚和吸引优秀的人才,建立公司长期发展的核心动力。
3) 激励作用:该方案的激励作用来自于公司境外上市后的股价升值和行权后在不兑现的情况下持有公司股票享有的所有权利,激励力度比较大,但由于周期较长,对于更需要现金收入的员工来说这种方式就较难起到激励效果。
员工持股——院所下属企业
背景特点:
某科研院所下属企业于 2000年由研究所出资成立,是一个以冶金及重型机械行业非标设备设计成套及技术贸易为主业的科技型企业,目前在编人员80%以上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公司成立以来,国家没有实质性投入,只是投入品牌和少量资金;通过管理层与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资产飞速增值。为了解决公司员工的创业贡献与公司目前股权结构不相符合的问题,该公司决定进行股份制改造。该公司先请某机构设计了一份股份制改造方案。该方案依据资本存量改造的思路设计。由于该方案未能解决无形资产估价问题,被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否决。该公司再邀请经邦重新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经邦力求多赢,依据存量不动,增量改制的思路重新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在新方案中,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拟由原来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万元;在增资扩股中引入员工持股计划,即其中40%的股份将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由高管层和员工持有,另60%的股份仍由研究所持有。该方案已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目前激励效果初步显现。
主要内容:
1) 授予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在内的所有在职员工。
2)持股形式:员工持股计划拟在3年内完成,由公司担保从银行贷款给员工持股会,员工持股会用于购买本公司40%的股份后再分配给员工,其中的10%由员工直接出资购买,另外30%由日后每年公司分红归还本息。然后根据当年归还本息的数额按照员工的持股比例将股份再转给员工。
3)授予数量:员工持股会的股份分配在全员范围内分3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为核心层(董事、总经理),占员工持股会持股总数的50%,其中最高20.44万,最低13.26万;第二层次为技术骨干层,占员工持股会持股总数30%,主要为工龄较长的且具有高级职称者,包括重要部门的部门经理,其中最高9.75万,最低7.42万;第三层次为员工层,占员工持股会持股总数的20%,包括工龄较短或具有中级职称的部门经理、各部门业务员,其中最高4.48万,最低0.63万。
案例分析:
1)激励模式:公司原先规模较小,且属国有研究所下属的科技型全资子公司,职工人数只有30人左右,且多数为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因此在增资扩股中引入员工持股计划比较适合。一方面可以解决增资扩股的部分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可以让员工分享公司的成长价值,以未来公司的利润转化为员工的股份,有利于形成长期激励机制。
2)激励作用:公司在职员工通过拥有公司股权参与企业利润的分享,有助于增强企业对员工的凝聚力,利于形成一种以”利益共享”为基础的企业文化,还有一定的福利作用,体现了国有资产控股公司的特征。
干股+实股+期权——民营科技企业
背景特点:
这是一家由三个自然人出资成立的网络信息技术公司,是华东地区著名的Internet应用平台提供商和基础网络应用服务商。公司发展迅速,年销售额增长率达到500%,公司在几年高速发展过程中,引进了大量的管理、技术优秀人才,也建立了一套工资、奖金收入分配体系。经邦咨询认为:为了适应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构建和巩固企业的核心团队,需要重新界定和确认企业的产权关系,本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不是单纯为分配企业目前的财富,而是为了使公司创业者和核心骨干人员共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增强公司股权结构的包容性,使企业的核心团队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出力,更具凝集力和效率。因此,经邦咨询为其设计了一套干股+实股+股份期权的多层次长期激励计划。
主要内容:
1)授予对象:高管层和管理、技术骨干共20位。
2)持股形式:
第一部分,持股计划:在增资扩股中由高管层和管理、技术骨干自愿现金出资持股。
第二部分,岗位干股计划:
A、岗位干股设置目的 岗位干股的设置着重考虑被激励对象的历史贡献和现实业绩表现,只要在本计划所规定的岗位就有资格获得岗位干股。
B、岗位干股落实办法 岗位干股的分配依据所激励岗位的重要性和本人的业绩表现,岗位干股于每年年底公司业绩评定之后都进行重新调整和授予,作为名义上的股份记在各经理人员名上,目的是为了获得其分红收益。岗位干股的授予总额为当期资产净值的10%。
第三部分,股份期权计划:
A 、股份期权设置目的 股份期权设置着重于公司的未来战略发展,实现关键人员的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
B、股份期权的授予 从原股东目前资产净值中分出10%转让给被激励对象。依据每位经理人员的人力资本量化比例确定获受的股份期权数。如本计划开始实施时一次性授予,可假定为2004年1月1日。以一元一股将公司当期资产净值划分为若干股份,授予价格即为每股一元。行权时经理人员以每股一元的价格购买当时已增值的公司股份。
案例分析:
1)激励模式:这是一个处于高速成长期的民营企业,构建一个稳定的核心团队和留住员工最关键。通过多层次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一方面通过自愿原则实现员工主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分享公司的成长价值;另一方面通过岗位干股设置体现员工对公司的现实贡献;再通过股份期权设计反映公司的战略规划,构建长期稳定的核心团队,获受股份期权的人数最少,只是少数有发展潜力的公司核心人员。这种模式是一种开放的、动态的、既民主又体现公司意愿的设计。
2)激励作用:这个方案既通过干股设置实现了短期激励,又通过现金购股和股份期权实现了长期激励,体现了公司原股东的股权包容性和一种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有较好的激励效果。
业绩股票——上市公司
背景特点:
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其业绩较为平稳,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正值公司对内部管理机制和行业及产品业务结构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和重组创新,企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为了保持业绩稳定和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经邦咨询考虑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实行业绩股票计划,既是对管理层为公司的贡献做出补偿,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有利于公司管理制度的整体设计及与其它管理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融合,降低制度安排和运行的成本。
计划内容:
1)授予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2)授予条件: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实施奖罚。考核合格,公司将提取年度净利润的2%作为对公司高管的激励基金,购买本公司的流通股票并锁定;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受罚人员以现金在6个月之内清偿处罚资金。
案例分析:
1)激励模式:这是一家综合类的上市公司,其业绩较为平稳,现金流量也较为充裕,因此比较适合实行业绩股票计划。
2)激励对象:该方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既是对管理层历史贡献的补偿,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及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业务骨干,保持公司在核心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另外,这样的激励范围因为涉及人数不多,使公司的激励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激励范围比较合适。
3)激励作用:该公司激励方案确定的激励力度为不大于当年净利润的2%,虽然公司的净利润基数较大,但分摊到每一个被激励对象后与实施业绩股票激励制度的上市公司总体比较是偏低的。如:公司某年度的净利润为1.334亿元,按规定可提取266.8万元的激励基金,激励对象如果按15人计算,平均每人所获长期激励仅为17.8万元。在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以传统产品为主的时候,由于传统行业的企业对人才的竞争不像高科技企业那么激烈,因此,激励力度偏小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不会太明显。但近年来,该公司已逐步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转移,并在原有产业中重点投资发展一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潜力较大的高科技产品,实现产品的结构调整和高科技创新,而高科技企业对人才的争夺将会比传统企业激烈得多,此时的激励力度应随之调整。
另外,在该方案中,所有的激励基金都被要求转化为流通股,这可以强化长期激励效果,但同时短期激励就无法强化了。因此可以考虑将激励基金部分转化为股票,而部分作为现金奖励留给个人,这样就可以比较方便地调节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的力度,使综合的激励力度最大化。
希望上述回答您能满意!
『伍』 一个靠谱的股权激励退出机制如何设计
第一是公司原因导致激励方案变动;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合并分立;公司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于公司原因重大调整等。
第二是员工原因导致的变动。员工原因导致的变动分主客观原因,主观原因有: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主动提出离职(含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愿意续签,激励对象不愿续签的情形)等。客观原因有:激励对象因病、伤残、死亡等不能继续为公司工作的。
根据上述不同的原因,有不同的退出回购机制。如根据激励对象实际出资额;实际出资额加固定年息;回购时对应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回购时公司上一轮估值等进行回购。
同时结合时间线,从签订 股权激励协议及缴款时开始,经过一定期限的服务期,再到服务期届满,有些公司有上市规划还要区分是否成功上市的情形等。最后结合股权激励模式是限制性股份还是期权或是其他模式,并根据公司的规划,是否分红等情形综合考虑制定个性化、制度化的退出机制。
通常情况下,服务期内激励对象因主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服务的,将会认定激励对象未能履行义务,没有达到股权激励的目的,一般以激励对象实际出资额进行回购即退回本金。考虑的更深远一些,若公司出现亏损,激励对象又触犯公司红线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大股东还按照实际出资额回购则对公司及大股东不利,笔者建议以实际出资价格或对应的公司审计净资产的较低者进行回购,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并在回购价款中予以扣除。
服务期内 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服务的,通常以实际出资价格或给予部分的利息补偿。
服务期届满后,激励对象的服务义务已履行完毕,此时退出回购机制应相应宽松,实际出资额加固定年息作为最低保障相对合理,届时还应当结合公司未来规划,若实现上市目标后,是否增加服务期等仍需要考虑完善。
有些老板可能会想,若几个激励对象同时要求回购,会对自己产生较大资金压力。笔者建议,若激励对象行权时为分期出资,故大股东回购也可以分期回购,通常会约定大股东可选择一次性回购或分几年回购,给予大股东充分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