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现在创业板股票上市制度与之前的A股有没有关联
创业板是A股的一部分,就是3开头的股票,刚出的创业板上市制度主要是在退市制度方面有创新
『贰』 创业板原始股上市能翻多少倍
要看公司领域,体量 净利润,机构台盘。发行价 和你买入的价格。你要是10块买入,上天也就10倍,你要15买入。5倍都算多的呢。发行价很重要。万一发行价低于你买入价。可赚不到多少钱,低于10块才算有得赚
『叁』 创业板公司上市有什么要求原始股和内部认购股多场时间可以自由买卖
创业板上的 上市 比在国内上市 成本要低,是中小企业的 首选, 需要企业最低营业额度 也比较低, 是国内 小企业最好的选择
『肆』 创业板IPO上市前准备工作及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具体讲,创业板公司应是具备一定的盈利基础,拥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且需存续一定期限,具有较高的成长性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主要应符合如下条件。
(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三千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
『伍』 目前股票期权有多少种标的
目前中国的场内期权只有上交所的50ETF期权一种,它以510050ETF基金为标的,此基金是复制上证50指数的。50ETF期权2015年上市至今已有三年时间,发展良好,未来中国国内市场可能会推出更多的期权标的,如沪深300ETF,创业板ETF 等。 期权在美国等发达的金融市场标的很多,中国香港的港股市场上,期权标的也很多,感兴趣的投资者可以参与。 至于目前国内的场外期权嘛,龙鱼混杂,风险较大,只建议参与大型正规券商推出的场外期权产品,注意投资风险。
『陆』 创业板股票买卖时T+0还是T+1,涨跌幅有何限制!
创业板股票买卖是还是T+1,最大涨跌幅为上一交易日的10%
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但需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 原则上不鼓励这类投资者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如坚持要直接参与,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同时,还应就其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才能开通交易。
开通创业板的方法如下:
1.第一.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30至11点30分,下午的13:00点至15:00点(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一个时间点。券商主要在此时间段营业,办理相关业务肯定要在券商的营业时间里进行。
2.选择好时间点后,需要带上个人本人二代身份证,相关的沪深股东卡。该证件主要为了证明投资者本人的身份,缺一不可。如果股东卡不见,可以在券商营业部凭借二代身份证补出。
3.去开户券商的营业部大厅办理,一定要记住是本人开立沪深交易卡的券商营业部,大多数券商目前不支持同券商其他营业部办理该业务。
4.签订创业板风险警示书。主要是工整的抄写一段创业板交易风险警示的文字。然后本人签名,写上签订日期即可。
5.耐心等待几个交易日即可买卖创业板股票。具体几个交易日,需要根据不同券商的不同规定来定,去券商营业部时可以和工作人员确认清楚。
『柒』 请问创业板公司上市前会给员工分股票吗
在国内上市的公司,临上市前股份不能做变动了,上市前如果发生了股权变化,那就不能上了,重新排队等着。
所以,内部职工持股,都是提前分配了的,而不是等到临上市前。
上市没有规定必须给员工分配股票,而且没有员工持股的公司更容易上些,员工持股多的反而是上市的障碍。
『捌』 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是不是在上市的前一年内不可以进行股份转让
是的
股票发行上市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章、规则等有关规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取消了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这一环节。
(2)尽职调查与辅导: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目前已取消了为期一年的发行上市辅导的硬性规定,但保荐机构仍需对公司进行辅导。
(3)申请文件的申报: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4)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初审结束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进行申请文件预披露,最后提交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5)路演、询价与定价: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企业在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证券公司与发行人进行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和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与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
『玖』 创业板上市前,哪些股票会涨
创业板分流了主板资金,所以大部分股票会跌
『拾』 创业板上市要求
你好!富国环球为你解答: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申请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对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其对创业企业所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简称"申请人")应当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应当先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2年以上"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申请人在提出发行申请时,开业时间是否在24个月以上;?
②申请人是否符合管理层稳定的要求,即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发生重大变化。
③申请人是否符合主业突出和持续经营的要求,即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不间断地从事一种主营业务,该种主营业务是否有实质进展。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控股股东是指在行使表决权时,可以推荐半数以上的董事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股东;可以行使或者控制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东名册上所列的第一大股东在名义上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的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事实控制公司的股东。
(4)判断原企业(包括非公司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属于整体改制,是否可以持续计算营业记录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是否进行过经营性资产的剥离;
②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对营业纪录可比性的影响;
③是否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帐务调整,并按照高速后的资产值折股。
(5)判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可以连续计算营业记录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是否进行过资产剥离;
②是否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作为折股依据。
(6)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在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中是否有虚假记载。
(7)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规定的上市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股本总额是否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
②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股东是否达到200人;?
③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否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
④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是否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35%以上
(8)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①在申请股票发行时的审计基准日,其经审计的有形净资产是否达到人民币800万元;
②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合计是否达到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否达到人民币300万元;?
③在申请股票发行的审计基准日,资产负债率是否不高于70%;
④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⑤是否已聘请主承销商进行辅导;
⑥是否已聘请保荐人。这里的有形净资产是指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减去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后的净值。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
(9)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会关注下列因素:
①申请人产品的科技含量;?
②申请人的发展潜力和成长性;
③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是否为现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④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合并、分立、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⑤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增资产扩股;?
⑥主营业务收入是否主要来自关联交易;?
⑦是否与控股股东或并行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⑧是否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
⑨是否已按照《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的规定设立独立董事,强化法人治理结构;
⑩发起人的数量;
⑾认股权或股票期权的设置;
⑿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为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10)判断独立董事是否符合要求时,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①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是否达到2名;?
②独立董事是否具备相应的任职能力和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