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既然转债券转股是按发行价100转换股票。到期也是按发行价偿本付息。那么许多转债炒到三,四百图什么
到期转换股票,但股票可以升值啊
② 可转换公司的债券参与集合竞价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市首日参与集合竞价。但从上市第二个交易日起,只参与连续竞价。
③ 可转债是怎么回事它是怎样决定多少债券转换一股股票的如果到期了客户可不可以自由选择现金或股票呢
1、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2、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比如说某上市公司可转债每手的价格为1000元,转换价格确定为25元,则意味着这1000元1手的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成相应上市公司的股票40股。
3、这个转股价格对投资者来说一般是固定的,上市公司在募集债券说明书中就会确定下来。按照国际惯例一般是先计算这个上市公司募集债券说明书公布日之前20或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格,然后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这个上浮的幅度一般都在10%以内。
(3)债券换成股票是竞价换吗扩展阅读:
可转债如何转换成股票:
1、转债在发行满一段时间后(一般是半年),即进入转股期,可自由转换成股票。
沪市的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可直接从交易系统委托转。
方法如下:卖出对应的转股代码,价格100元,数量为要转成股票的可转债张数;深市的可转债需到柜台委托转股,比较麻烦。可转债买入当天即可转股,但转股后要第二个交易日才可以卖出。
2、举个例子说明一下可转债转股:以2007年1月9日收盘为例,桂冠转债(100236),转债收市价141.67,正股收市价8.72,转股价6.07。
如果你有200张桂冠转债,可在收市前输入委托:卖出181236,价格100,数量200,即可申报转股,当天收市交割后,你可得int(200*100/6.07)=3294股,剩下5.42元不足1股,直接返还现金。
3、要注意的是:除非你交易金额很大,债券市场成交金额不足以买入你的可转债,否则的话,只有在可转债折价的时候,才有必要转股。因为溢价或平价的时候,转股后卖出股票的收益不如直接卖出可转债的收益高,所以只需要直接卖出可转债即可。
④ 如何用债券转成股票
只有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成其他有价证券(以股票为主) 购买债券时就要选择可转换的 与其他债券不同 通常可转换债券都有一系列的规定协议 比如说转换条件 赎回条件 以及转换价格 赎回价格等 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在证券公司进行转换操作了 跟买卖股票差不多的流程 当然不同的可转债的操作细节(买卖方向 价格)不一样
⑤ 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对于是否换为股票,由债券持有人决定吗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
⑥ 债券转成股票是按照申购时的价格转股,还是根据现在股票价格转
能够转股的绩券叫可转债。可转绩转股的价格,既不是债券发行时的股价,也不是开始转股时的股价。而是可转债发行时,就规定了转股的价格。这个价格与当时的股价相差不大,略比当时的股价低几毛钱。
⑦ 把债券转换为股票有什么好处
你要明白债券和股票的区别就知道了
债券其实就是债务关系,债权人不能凭借债券来参与你企业的经营和决策的,不过它存在着到期还款付息的义务
股票是一种权利的代表,具有不可偿还性
债券转化成股票,就是将权利的变更,出让公司的一定的权益,但不用偿还了
⑧ 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集合竞价吗
您好,可转换公司债券像股票一样参与集合竞价。
⑨ 债券的交易规则
1.回售: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2.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国内市场,是指由公司发行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面额一般是100.
国债就是公债,既政府发行的债券,说白了就是政府向机构,银行和个人借款.现在国债是凭证式和记帐式,标有面额的那种无记名债券已经没发行.国债交易单位1手=1000元面值.
3.一。两市交易规则相同点 :
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成交顺序: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按委托顺序成交。
交易品种:A股、B股、国债现货、企业债券、国债回购、基金。
报价单位:A股、B股以股东为报价单位,基金以基金单位为报价单位,债券以“100元面额”为报价单位;国债回购以“资金年收益率”为报价单位。
价格变化档位: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深市B股为0.01港元,国债回购为0.01%;沪市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B股为0.002美元。
委托买卖单位与零股交易:A股、B股、基金的委托买单位为“股”(基金按“基金单位”),但为了提高交易系统的效率,必以100股(沪市B股为1000股)或基整数倍进行委托买卖。如有低于100股(或B股1000股)的零股需要交易,必须一次性委托卖出。同时,也不能委托买进零股,债券、可转换债券的委托单位为1000元面值(手)。
交易申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上交所:9:15-9:25(集合竞价,9:20-9:25不接受撤单申报)、9:30-11:30、13:00-15:00
深交所:9:15-9:25(集合竞价,9:20-9:25与14:57-15:00不接受撤单申报)、9:30-11:30、13:00-15:00
两所在9:25-9:30只接受申报,不做其它处理。
开市价:某只证券当日第一笔成交价(第一笔成交价有可能在连续竞价中产生);
收市价:深市为有成交的最后三分钟内所有成交价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沪市为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市价。
涨跌幅限制:证券交易所对交易的股票(含A股、B股)、基金类证券实行交易价格涨跌幅限制。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幅度不得超过10%,实施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票)涨跌幅度限制为5%,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二。不同点:
交易费用深市比沪市少两项1过户费2成交单费。
⑩ 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是全部的吗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十二条 “ 上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附认股权、可转换成相关股票等条款。……” 《关于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2013〕116号)“ 一、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主体应当为境内外上市公司……” 由此可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在我国目前为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国有金融企业需为上市公司。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一般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及《创业板证券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值应不低于担保金额。估值应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创业板证券办法》对于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未规定需要担保。
由此可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净资产等方面应当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且需要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及符合法律的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