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实施股票期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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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02.113.23.180:9020/article/024.doc
利用信托制度实施股票期权计划
股权激励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含括学界及实践中使用的股票期权、认股权证、经营者持股、职工持股及虚拟股票等概念。其中股票期权制度是最受关注的问题。目前,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业界正在积极探讨,在当前社会经济法律体制环境下,如何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特别是如何解决存在的法律障碍和相关配套制度条件。
股票期权实施法律障碍
股票期权计划虽然在欧美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被普遍采用且效果良好,但是,在我国,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却面临着相应的法律制度障碍和市场条件的欠缺。总括一下,基本的法律障碍主要有如下几点:公司不得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问题。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首先要解决行权时即实际购买股票时的股票来源问题。从规范的制度设计看,该股票(或股票额度)应来自公司,即期权权利人以事先确定的价格从公司实际购得股票。而根据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无法拥有本公司股票。首先,我国《公司法》采行实收资本制而不是授权资本制,即公司章程载明的注册资本必须于公司设立登记时全部由股东认缴,也即对上市公司而言,其股票必须全部发行在外,公司不能库存自己的股票,也不拥有待发行的股票额度。其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除非是为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之目的,这等于又堵死了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并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另一途径。尽管有的人士提出,可以采用让公司大股东出售或转赠股份包括国有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方式来解决股票来源问题,且在实践中,确有此类事情发生。但是,笔者认为,这并不是一个规范做法,规范的股票期权计划是由公司以自己名义并为公司整体发展利益而实施的,而不是由公司的某一股东实施的。那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其操作完全取决于大股东的单方意愿,不但每个公司的情况特别是股东持股结构并不相似,而且其中仍有许多法律问题(如计价、流通等),因而不能作制度性的推广。
股票流通的法律限制。完整的股票期权计划应包括行权后的股票流通。只有允许流通,才能使股票期权的激励成分真正实现。否则,若不允许流通,持股人只能实现纸上富贵。这显然使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无法正常发挥作用。而我国《公司法》第147条正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流通作了限制,该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在任职期内不得转让。
内幕交易的问题。内幕交易是为任何国家的证券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我国《证券法》(第67条、第70条)及其他证券法规均规定,禁止内幕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38条还规定,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经理人员和……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也就是说,即使上述两个法律障碍得以通过修改法律加以解决,在实施股票期权计划过程中,内幕交易又必将成为另一个法律问题。要想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出了立法限制外,内幕人员严守诚信原则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中,期望作为股票期权计划受益人的公司高管人员都能在卖出股票时不利用所掌握的内幕消息,无疑过于天真。因而,在允许期权权利人通过择机卖出股票以实现最大激励利益和禁止内幕交易之间,就构成了一对十分现实的矛盾。
这些法律障碍问题不解决,规范的股票期权计划就无法实施。但由于市场对股票期权计划的需求已变得十分急迫,且股票期权计划确实具有巨大的经济意义,因此在现实中先行修改法律,再实施股票期权是一个并不可行的方案选择。为此,必须寻求其他解决途径。
利用信托机制实施股票期权
在未修改法律的情况下,能否在我国现行的
法律框架内找到合法有效的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其他途径呢?笔者认为可以,并建议借用信托机制,通过一定的创新设计,实施股票期权计划。
我国《信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第7条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持有的财产。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据此,股票期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其行使和处分,即作为一项资产进行管理,自然可以通过信托方式委托他人办理。也就是说,股票期权计划,完全可以通过信托契约的方式安排实施。具体讲,可分如下几个步骤:(一)公司在拟订股票期权计划时,在计划中明确指定某一信托机构,并通过协议(该协议并非信托协议)约定,由该信托机构在股票期权开始实施的一段时间内,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从证券二级市场上以自己名义购买并持有约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同时就实际购买价和事先确定的期权行权价之差价的承担和支付等问题加以约定;(二)在公司授予特定人员股票期权后,股票期权权利所有人立即按公司要
求,与公司指定的信托机构签署统一格式的信托协议,载明其可行权的股票数额,将其期权的行使(权)委托给该信托机构,由该信托机构在规定的行权期间内按事先确定的行权价格自行决定行权,同时,指明信托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委托人指定的第三人);(三)信托机构在以自己名义行权后,可按协议双方的约定,以自己名义持有或售出股票;(四)信托机构将最终处分股票所得收益扣除相应费税后支付给信托受益人,信托关系终止。通过信托机制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和市场环境下,有如下几点好处和意义:可以有效解决在《公司法》中有关实收资本
制和股票回购限制规定未作修改的情况下的公司股票来源问题。信托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人,以自己名义购买、持有并处分股票并不违反任何现行法律规定。股票有了合法来源,就为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可以解决《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票的问题。信托机构可以自己名义卖出股票,从而让股票期权计划项下的股票具有可流通性,使得公司高管人员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中应实现的收益可以及时得到兑现,从而真正使得股票期权制度能够充分发挥其激励机制作用,达现制度的效率和目的。
可以避免或减少内幕交易情况的发生。信托机构在以自己名义行权和处分股票时,可凭借其专业经验和技能,根据市场具体情况,遵循行业规则和自律规章,独立、诚信、谨慎、合法地行使股票期权,购买(行权)、管理(持有)和处分(出售)股票,而不必听从作为信托委托人的公司高管人员难免是基于内情的指令,且可在统一格式的信托协议中明确禁止属内幕交易性质的任何交易指令,从而避免或至少可以减少内幕交易情况的发生。
当然,我们必须认识到,虽然通过信托方式,可以在不修改现行法律的情况下,成功地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但是,为了规范有序地推行股票期权计划,还是有必要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对利用信托制度实施股票期权进行必要的规制,特别应规定如下几方面问题:(一)明确允许公司可通过信托方式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即确认此等信托的目的合法性;(二)规定可办理此等信托的机构类别(应仅限于信托公司),(三)明确此等信托是否需要登记;(四)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四)规定信托机构在此等信托业务中的融资问题;(五)其他重要事项。相对于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而言,制定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是较为容易实现的。因此,借用信托机制,实施股票期权计划,是十分可行的。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陶修明
❷ 个股期权的涨停幅度是百分之三十吗个股期权有涨跌停限制吗
上交所目前只有50ETF期权,
认购期权涨跌停幅度=max{行权价*0.2%,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认沽期权涨跌停幅度 =max{行权价*0.2%,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❸ 50etf期权涨跌幅代表什么
当日期权合约的最大涨跌停限制
超出该限制的报价为无效申报
❹ 股票期权交易100问 期权涨跌幅怎样规定
(1)合约涨跌停价格
合约涨跌停价格=合约前结算价格±最大涨跌幅。
(2)合约最大涨幅
期权最大涨幅的计算公式看上去好像很复杂。
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其实认购期权的最大涨幅只有三种可能:(1)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2)(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10%;(3)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10%。最后的结果要视期权的价值状态而定。
10%>市价,最大涨幅小于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10%,介于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和(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10%之间,当认购期权为深度虚值期权时,最大涨幅最小,很可能就只有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
由于认沽期权的内在价值计算公式与认购期权相反,对应的最大涨幅也要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综上所述,假定标的前收盘价接近于市价,不同价值状态期权的最大涨幅X如下:
(3)合约最大跌幅
期权合约的最大跌幅要简单很多,即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10%,而且认购期权与认沽期权计算方法相同,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总体来看,期权的最大涨幅≤合约标的最大涨幅,其中虚值期权最大涨幅最小,最低可低至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而期权的最大跌幅则完全等于合约标的最大跌幅。
此外,根据市场需要,上交所[微博]可以调整期权合约涨跌停价格的计算参数。
❺ 请问期权的涨跌停价与涨跌幅度有什么不同
个股期权是比较复杂的,首先要了解一些概念才能理解清楚。个股期权的标的证券,个股期权合约,认购期权,认沽期权,实值期权,平值期权,虚值期权等。
个股期权的标的证券就是普通的股票或ETF基金,日涨跌幅都是10%,而期权合约有认购期权合约和认沽期权合约,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又分别有实值期权,平值期权和虚值期权。
个股期权的涨跌幅有大有小,根据期权产品的特点,上交所对期权交易设定了非线性涨跌停价格,平值与实值期权的涨跌幅度为合约标的的前收盘价的10%,而虚值则涨幅较小,严重虚值的期权涨幅非常有限。具体计算又分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共六个公式。
个股期权是以标的证券的涨跌幅来确定合约的涨跌幅,因为它有杠杆作用,所以涨跌幅度是比较大,大的时候甚至可以超过100%。如果想详细了解,请参考上交所期权交易规则,里面有详细规定,如果要参与个股期权的交易,还要通过上交所规定的期权知识考试和具有其它条件(俗称五有一无)。
祝投资顺利!
❻ 股票期权交易100问(五) 期权涨跌幅怎样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目前在上海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期权合约品种只有“上证50ETF期权合约”。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标的为“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为“50ETF”,证券代码为510050。合约类型包括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根据上海交易所的规定,对上证50ETF期权的涨跌幅限制如下:
(1)认购期权涨跌幅限制
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认购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2)认沽期权涨跌幅限制
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举例说明:认沽期权的最大涨幅。以50ETF4月沽2700合约为例,2018年4月3日该合约的涨停价为0.3397,行权价:2.7,合约标的前收盘价(4月2日):2.702
公式:
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 max{2.7*0.005,min[(2*2.7-2.7022),2.702]*10%}
= max{0.0135,min[2.698,2.702]*10%}
= max{0.0135,2.698*10%}
= max{0.0135,0.2698}
= 0.2698
50ETF4月沽2700合约的涨停价=前一交易日合约结算价+当日认沽期权最大涨幅
= 0.0699+0.2698=0.3397
参考:上海交易所-股票期权合约规格,《关于上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❼ 期权的委托价格涨跌幅制度
期权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停制度,申报价格超过涨跌停价格的申报无效。涨跌停价格=合约前结算价格±最大涨跌幅,其中: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认购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注:最后交易日不设跌幅限制
❽ 期权交易价格的涨跌幅是怎样规定的
如果是二元期权的话是简单预测涨跌,比如货币对,金银等,在规定的交易到期前,你判断结束后的交易价格比你当时购买的价格是上涨还是下跌,当交易结束后是判定期,如果最终价格和你预测的涨或跌一致那就是预测成功,可以获得60%左右的利润。可以网络搜索二元排行,排名第一的红色主题网站介绍了详细的交易方法,还有中华区的交易平台。
❾ 上证50etf期权有没有涨跌幅限制
上证50etf期权有没有涨跌幅限制?
期权买方没有涨幅限制,当日跌幅最多不超过100%,极端情况也只有60%-80%
期权卖方涨幅有限制,最多赚买方权利金,但是有爆仓强平风险。
50ETF期权交易特点和规则:
合约类型是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合约单位是10000份/张
到期月份:合约到期的月份是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一共四个月。如当前是10月,目前交易合约到期的月份就是10月、11月、12月和次年3月。
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合约到期该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法定节假日顺延)
行权方式:到期日行权(欧式)。
交易模式:T+0,可以随时交易买卖。
交易时间:每个交易日的9:15到9:25;9:30到11:30;13:00到15:00;其中9:15到9:25是开盘集合竞价的时间,14:57到15:00为收盘即可竞价的时间,其他的时间段是连续竞价时间。
最小报价单位:0.0001元。
上证50ETF期权主要有以下四大优势:
交易方式比较简单灵活,单笔交易的金额非常小,可以全天进行交易,变现速度快。
可以买张买跌双向交易,不管是市场是涨还是跌都能够获得收益。
T+0的交易模式,可以随时随地的交易,操作起来更加灵活。
自带杠杆,买方不爆仓不强平,最大的风险可以规避,追求更大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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