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对于是否换为股票,由债券持有人决定吗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
Ⅱ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后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答案】D
【答案解析】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Ⅲ 什么时候可以将可转债转换成股票
以下三种时机可以将可转债转换成股票:
时机一:股市行情运营不佳,交易下降,指数一路下跌的时候,不适合出售可转换债券或转债转换为股票,在这个时候最好保留转债,用来获取固定的利息。
时机二:股市行情由弱转强,交易渐渐上涨,指数上升的时候,可以将债券按照对应价格转换为股票,可以获得公司业绩分红等其他利益。
时机三:股市行情很好,交易很好,指数一路飙升的时候,可转换债券超出成本价格时候,可以直接卖出债券,直接获利。
可转换债券既有股票增长潜力优势,又有债券的安全收入优势,对于可转换债券投资者,解决好何时即将可转债转换成股票的问题,才能将利润最大化限度。
扩展内容
当债券持有人将转换成股票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账面价值法和市价法。
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因为发行证券而产生损益,即使有也应作为(或冲抵)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
再者,发行可转换债券旨在把债券换成股票,发行股票与转换债券两种为完整的一笔交易,而非两笔分别独立的交易,转换时不应确认损益。
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采用市价法的理由是,债券转换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动,且市价相当可靠,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质量要求,应单独确认转换损益。再者,采用市价法,股东权益的确认也符合历史成本原则。
参考资料:网络词条可转换债权
Ⅳ 可转换债券怎么转成股票啊
和正常的买卖股票操作一样,转换比例不固定,在可转债发行时有说明,可查阅相关资料。
如果在到期时不进行赎回,则可将债券回售给发行的公司。本金不受损失,同时会有一些盈利。可以说基本上不会有损失,可能的损失是“时间成本”与“机会成本” 。如果属于保守型的投资者,这两项成本可以忽略不计
Ⅳ 什么时候适合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Ⅵ 可转换债券几日后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可转换债券一般在相关债券发行多久后能转股视乎相关发行条款而定,一般的条款设计是在相关可转换债券发行后的一年以后就可以选择将这些债券的票面面值按一定的转换价格转换成公司的股票。
Ⅶ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股数的计算
支持上面的 就是这样 当然没有说手续费的问题 基本上对不了那么多股票的 个人意见
Ⅷ 12.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时,
D. 资本公积
Ⅸ 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是全部的吗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十二条 “ 上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附认股权、可转换成相关股票等条款。……” 《关于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2013〕116号)“ 一、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主体应当为境内外上市公司……” 由此可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在我国目前为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国有金融企业需为上市公司。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一般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及《创业板证券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值应不低于担保金额。估值应经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创业板证券办法》对于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未规定需要担保。
由此可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净资产等方面应当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且需要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及符合法律的担保方式。
Ⅹ 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时不转换为股票的话,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入何处
原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应该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可转换债转股时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是用可转债债权部分的摊余成本和股权部分(初始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部分)之和减去转换成股权的面值。
公司增加的资本公司股本溢价也是这部分啊,不过公司增加的资本公积应该是转股时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去初始计入权益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