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期权计算,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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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股票期权所得如何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规定:(一)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二)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确定。(三)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股票(销售)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对于员工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应按现行税法和政策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四)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除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免税或减税的外,应全额按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股权买卖的手续费和股票不一样权证买卖不收印花税和过户费
Ⅲ 股票期权的时间价值是怎么计算的
CPA给的是两种解释:
1)假设股票价值不变,高利率会导致执行价格的现值降低,从而增加看涨期权的价值(价值=股价-执行价格)。
2)投资股票需要占用投资人一定的资金,投资于同样数量的该股票看涨期权需要较少的资金。在高利率的情况下,购买股票持有至到期的成本越大,购买期权的吸引力就越大。
因此,无风险利率越高,看涨期权价值越大,看跌期权反之亦然。
Ⅳ 股票期权的计算
股票期权
高管是公司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行权
一般员工:财税[2005]35号
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高管:国税函[2005]48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企业有股票认购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股票认购权时的实际购买价(行权价)低于购买日(行权日)公平市场价之间的数额,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所得,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国税发[1998]9号的规定,二、关于计税方法问题
上述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全部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在报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自其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当月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有区别,一般员工是单独计算,而高管,是与当月工资合并,有困难的,可以在6个月内平均计入当月工资。
行权:
对于员工:
例题:某公司于2004年1月1日授予某员工5万股股票期权,行使期限为10年,当年约定价格为1元/股。2007年1月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10元/股,该员工行使股票期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元。
解析: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内工作期间超过12个月,按照12个月计算。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10-1)×50000=450000(元)
应纳税额=(450000÷12×25%-1375)×12=96000(元)
对于高管:
高管股票期权行权的所得,不除以规定月份数,依据国税发[1998]9号,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全部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在报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自其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当月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某董事行权价12000元,股票市价20000元,当月工资1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
〔(20000-12000)/6+10000-2000〕×20%-375。税法二教材只是给出了国税发〔1998〕9号文,但没有引述原文的内容。对此有所了解即可。
Ⅳ 关于期权的计算题!
上行股价Su=股票现价S*上行乘数u=50*1.25=62.5
下行股价Sd=股票现价S*下行乘数d=50*0.8=40
股价上行时期权到期日价值Cu=62.5-50=12.5
股价下行时期权到期日价值Cd=0
套期保值比率H=(Cu-Cd)/(Su-Sd)=(12.5-0)/(62.5-40)=0.5556
期权价值C=HS-(HSd-Cd)/(1+r)=0.5556*50-(0.5556*40-0)/(1+7%)=7.01
Ⅵ 公司给的期权未到行权期,后来公司股票赠股,原来给的期权如何计算
不是很懂,我认为的话是公司股票的整体数量变多了,但是原先送你的一万股数量上是没有变化的,只是说相对于总体,所占比例变小了。
Ⅶ 股权激励等待期和行权期有什么区别
股权激励的等待期是指等待行使股东权利的这段时间,一般是行权的最前期;行权期就是行使股东权利的期间,一般是3~5年甚至更久,这个由公司跟进企业自身情况自己去设计。另外还有锁定期、禁售期、解锁期。
Ⅷ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每个等待期内确认成本费用的问题
ABC
对于A,权益结算的确认所有者权益,现金结算的确认负债
对于B,现金结算的在可行权日之后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即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C,同B相反,不做会计处理
对于D,授予日除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之外,无论是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Ⅸ 期权的结算公式
C: 期权合理价格;
S: 标的证券当前价格;
E: 期权的行权价格;
T:期权行权日日期;
t:使用公式当时的日期;
r:连续复利计的无风险利率 ;
标的证券连续复利回报率的年度波动率。
期权定价公式: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
参考:http://www.dongao.com/zckjs/cg/201501/2161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