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的涨跌停板制度
给你介绍一下我国股票交易规则中的涨跌停板制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上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交易。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当然,所说的10%是指10%附近.象G广刚上周五就是停在了9.89%.而今天就是停在了10%.
你说今天还是横线就超过了10%,是因为你没有明白,这里说的10%是每天的涨跌幅不能超过10%,并不是所上涨总量不能超过10%
股票交易是按价格优先来完成的,在买的时候是越高越能优先买到,卖的时候是越底越能优先卖出,所以你不应该提一分钱,而是应该降一分钱.
之所以你见大单能卖出,是因为,在价格优先的同时,还有时间优先和量大优先.因为当时的卖单很多而且都下的早,加上又是大单就可能造成你没有卖出,但只要你把价格降下来就能卖出了
2. 涨跌停板的涨跌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上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交易。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16日开始实施的。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股、B股)、基金、债券等各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而是在涨跌停价位或涨跌停价位之内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
以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例,涨跌停板制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期货交易所实行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
第二,当某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时,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但平当日新开仓位不适用平仓优先的原则。
第三,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连续的两个交易日出现同一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称为同方向单边市;在出现单边市之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出现反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则称为反方向单边市。
第四,当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l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D4、D5、D6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D1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按下述方法调整: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收取比例已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铝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收取比例已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收取比例已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收取比例已高于10%的按原比例收取。D2交易日,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5%,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7%。
第五,该期货合约若D2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即: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5%,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7%,则D3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
若D2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l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上述第四条规定执行。
若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按下述方法调整: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9%,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9%,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9%,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l5%,收取比例已高于15%的按原比例收取。D3交易日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10%。
第六,若D3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即: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l0%,则D4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
若D3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若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时,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铜期货合约按9%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该铝期货合约按9%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该天然橡胶期货合约按9%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该燃料油期货合约按20%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已高于20%的按原比例收取,并且交易所可以对部分或全部会员暂停出金。
当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时,若D3交易日是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该合约直接进入交割;若D4交易日是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D4交易日该合约按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和保证金水平继续交易;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D4交易日该合约暂停交易一天。交易所在D4交易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对该铜、铝、天然橡胶、燃料油期货合约实施下列两种措施中的任意一种:
措施一:D4交易日,交易所决定并公告在D5交易日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化解市场风险;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在交易所宣布调整保证金水平之后,保证金不足者须在D5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D6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比例均恢复正常水平;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同方向再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交易所宣布为异常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反方向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l交易日,下一交易日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措施二:在D4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D3交易日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位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价位,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或非经纪会员)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投资者持有双向头寸,则首先平自己的头寸,再按上述方法平仓。
3. 什么是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和涨跌停板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是交易过程中,作为信用担保预先交付的资金。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由交易所保存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
交易所对买卖双方同等收取,当一方出现保证金不足时,会实施强制性追加或强平的措施,用于保障兑付能力,交易过程公平公正。
交易所向期货公司(即会员)收取保证金。交易所根据期货品种来设定最低保证金标准,并且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对保证金水平进行调节。
交易所按期货合约所面临的风险水平设定收取标准,可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标准进行调整,一般不会高于15%。
投资者通过期货公司参与期货交易,因此向期货公司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是由期货公司确定的,期货公司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的规定、市场情况,或者是其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自行调节保证金比例,但绝不会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水平。
期货保证金机制是如何运作的?
TIP:
开仓:开立期货合约,即参与交易,账户内会有占用保证金
平仓:了结期货合约,即结束交易,占用保证金将被释放
可用资金:期货账户未被保证金占用的资金
二、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限制了投资者交易时,买价与卖价的范围。这个范围一般是前一交易日结算价与规则中规定的涨跌幅限制相乘得出,一般可以通过行情或交易软件得到具体的数值。
由于超出这个范围的报价视为废单,所以价格触及到涨跌停板时,往往很难继续达成交易,从而出现停板的状态。
涨跌停板的规则中,最复杂的部分是涨跌停板的调整规则。交易所实施涨跌停板制度从某种角度说是限制了交易的流动性。
流动性是期货的生命,过度的限制会带来更多的不利影响。所以交易所设定了涨跌停板的调整规则,当合约在收盘前5分钟持续处于涨跌停板状态时,次日会对涨跌停板限制幅度进行调整。
不同的品种调整规则不同,调整的核心思路是既要让价格波动范围不会影响到达成交易,又可以让单日最大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比如:上海期货交易所部分品种实施的三板制,对于连续涨跌停的品种,每连续触及次数+1,涨跌停板幅度增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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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交易。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旨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进一步推进市场的规范化。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涨跌停价位或之内价格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
5. 国内的期货市场有没有涨跌幅限制
期货有涨跌幅限制。
涨跌幅限制是指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规定当日的证券交易价格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上下波动的幅度。
股票价格上升到该限制幅度的最高限价为涨停板,而下跌至该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为跌停板。涨跌幅限制是稳定市场的一种措施。
海外金融市场还有市场断路措施与暂停交易、限速交易、特别报价制度、申报价与成交价档位限制、专家或市场中介人调节、调整交易保证金比率等措施。我国期货市场常用的是涨跌幅限制、暂停交易和调整交易保证金比率三种措施。
但是一般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股票不受涨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2、股改股票(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复牌首日;
3、增发股票上市当天;
4、股改后的股票,达不到预计指标,追送股票上市当天;
5、某些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比如合并之类的复牌当天;
6、退市股票恢复上市日。
6. 什么是股指期货交易的涨跌停板制度
如何理解期货涨跌停板制度:期货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丁以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某一涨跌幅度,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涨跌停板的确定:当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或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或买入的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时,即只有单边报价或是不足以打开单边报价的情况,称为涨跌停板,简称单边市。
在涨跌停板制度下,前交易日结算价加上允许的最大涨幅构成当日价格上涨的上限,称为涨停板;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减去允许的最大跌幅构成价格下跌的下限,称为跌停板。因此,涨跌停板又叫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涨跌停板的幅度有百分比和固定数量两种形式。
7. 股票的涨跌停制度是多少
这个涨跌幅限制标准就是股票上涨幅度和下跌幅度,只能是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10%。
比如说某一只股票,上一交易日收盘价格是10元,那么这个交易日的价格最多只能上涨到11元,最多下跌9元。
如果你报了一个高于11元的价格或者低于9元的价格,委托就是无效的。
涨跌幅限制还有一些例外情况:
比如,股票名称前带有“ST”、“*ST”、“SST”、“S*ST”、“NST”标识的,一定要注意提高警惕,它们的单日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
ST:特别处理,这是指证券交易所对连续两年都亏损的上市公司进行特别处理。
*ST:指证券交易所对连续三年都亏损的上市公司进行特别处理。
S*ST:指证券交易所对连续亏损三年的上市公司发出退出股票市场的信号。
NST:意思是这家公司之前ST过,现在经过特殊处理后重新进入股票市场。
新股上市第一天,对主板和中小板来说,股价涨幅不受10%的限制,但是最高涨幅不能超过发行价的44%。
跌幅也不受10%的限制,最多不能低于发行价的64%。
对于创业板和科创板的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日常涨跌幅限制是20%,幅度相对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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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涨跌停板在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的优劣区别
11、合约有涨跌停板吗?
沪深 300指数期货的涨跌停板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合约最后交易日不设涨跌停板。因为最后交易日不是以期货价格的平均价作为结算价,而是以现货指数的平均作为结算价。必须要保证指数期货的价格能够和指数现货趋同,因此不设涨跌停板。
12、什么是熔断机制?
熔断机制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当市场价格触及6%,并持续一分钟,熔断机制启动。在随后的十分钟内,卖买申报价格只能在6%之内,并继续成交。超过6%的申报会被拒绝。十分钟后,价格限制放大到10%。设置熔断机制的目的是让投资者在价格发生突然变化的时候有一个冷静期,防止作出过度反应。
9. 期货交易规则如何持仓有限制吗涨跌停板制度如何定
(一)、持仓限制:
1、 大连商品交易所禁止自然人客户的持仓保留至交割月,否则,交易所在进入交割月后,将对其持仓强行平仓。
2、 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在进入交割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后,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均可凭《标准仓单持有凭证》到交易所办理提前交割;凡持有多头合约的客户在进入交割月后,将随时面临强迫交割的风险。所以,买方客户,若不准备交割,在进入交割月前,应尽量平仓。
3、 上海期货交易所对进入交割月前的交割品种逐日提高交易保证金,其他两家期货交易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对相关合约也将逐级提高交易保证金。
(二)、涨跌停板制度:
1、上海交易所
铜、铝
交易日(D) D1 D2 D3 D3收市后
涨跌幅 3% 4% 5% 强制减仓
天胶
交易日(D) D1 D2 D3 D3收市后
涨跌幅 3% 6% 6% 强制减仓
2、 大连交易所
黄大豆
交易日(D) D1 D2 D3 D3收市后
涨跌幅 5% 4% 4% 强制减仓
豆粕
交易日(D) D1 D2 D3 D3收市后
涨跌幅 5% 4% 4% 强制减仓
3、 郑州交易所
小麦(普通小麦 和强筋小麦)
交易日(D) D1 D2 D3 D3收市后
涨跌幅 3% 4.5% 4.5% 强制减仓
注:其中D1、D2、D3分别指三个交易日连续停板。
10. 股票有涨跌停板限制,期货也有,不过与股票有差别,能就具体情况,解释下么
期货和股票的主要区别有:
1、股票必须全额买入,而期货是保证金制度,一般是10%;也就是说,你买1万元的合约可用1000元钱就行了。这样,如果合约翻了一倍,你就能赚了10倍。
2、股票是T+1制度,今天买明天才可以卖;而其实是T+0制度,一天可以买卖多次。
3、股票只有涨你才能赚钱,而期货可以卖空,所以,期货跌也可以赚钱。
4、股票如果你盈利了什么时候卖了股票,钱才到你手里;而期货是当天结算,你当天赚的钱当天就可以到你手里,明天你可以用赚的钱继续加仓。所以,期货就可以出现,用几万元1年赚上千万的事情(有人做豆油期货5万变成2000万的),而股票是绝对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