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限责任公司的挂名股东有什么风险
公司出事挂名股东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在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范围内承担责任。
如果挂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
(1)股票挂靠风险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 股票经纪人让我把帐号挂靠在他名下是什么意思
不能不要把他的账号挂在那个下面,否则的话一旦出了事情谁负责呀?
C. 有房地产评估公司想让我挂靠他们公司的股东,请问有什么风险
是公司制还是合伙人制的评估企业。风险有很多,特别是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最为常见。你如果不在该机构实际工作或是成为表见层面的股东,如果是普通合伙制的评估企业,最大的风险就是你可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莫名其妙的为该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且是无限连带,责任无止境。自打去年底资产评估法落地,对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做了立法层面的认定,所以建议你慎重考虑。(纯手打建议,望采纳)
D. 挂靠别人名下的股份,被卖了有什么要求
现在股市购买股票一般都采用是实名制挂靠,别人名下的股份,别人有权进行处置。
E. 股票软件数据挂靠违法吗
当然违法了~~!现在证监会正在查股票软件数据挂靠了,数据正规的渠道是要自己购买数据,其他的方法都是违法的,像有些公司卖数据的都是违法的,我建议你要选择正当途径,自行购买数据~~!
F. 股份挂靠协议是否具有完全的法律效益
你这种情况不叫股份挂靠,实际上是委托持股。
一、你应该和对方当事人签订《委托持股协议》,而不是什么股份挂靠协议。
二、委托持股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委托持股是有风险的。由于在委托持股关系中,委托持股协议是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故对于委托持股的权益保护,一般通过在委托持股协议中对于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利益的转移、股权确认权、监督权及其违约责任等内容的明确予以有效防范,具体如下:
(1)明确受托人在行使公司重大决策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及其相应的后果。
(2)明确受托人因代持股权而可能获得的任何利益,如股利、分红、转让款、清算收入等向委托人转移的方式、期限及其责任。
(3)明确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一定程序将相关股权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4)明确委托人有权对受托人持股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要求其承担损失。
(5)明确受托人重大事项的报告义务及相关违约责任等。
三、明确、具体、合法的委托持股协议不仅使受托人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维护委托人和公司的利益,也将使受托人得到相应的回报。
G. 公司将准备分配给员工的股份,挂靠到公司某员工名下该员工承担哪些风险
该名员工的风险比较小。
因为是公司分配的股份,不存在需要出资的情况,没有资金上的顾虑;
因为股份是挂在该名员工名下的,其他人没有权利处置,也不必担心股份的安全问题;
如果是正常的股份代持,代持人占有完全的主动权。
无须担心!
H. 股票开户挂靠在其他地方营业部有什么风险,帐号安全吗,会不会被乱搞
没有影响,股票帐户全国通用,以后办理业务还可以在广州的营业部。安全问题更不用担心,所有股票帐户的安全系数都一样,没任何区别。
I. 如何理解股份代持的问题
所谓股权代持,也被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持股、股权挂靠,是指实际出资人(即被代持人)与名义出资人(即代持人)以协议或其它形式约定,由名义股东以其自己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由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投资权益的一种权利义务安排。
虽然股权代持带有隐藏真实股东身份的因素,但其在法律层面上是受到认可和保护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证监会要求企业在IPO前要进行股权代持关系的清理。具体来说,我们从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看出,证监会的审核关注点在于股权代持的历史真实原因及关系真实性、股权代持过程是否合法有效、股权代持的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股权权属清晰的要求。
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
第一,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二,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那么我们该如何判断股权代持关系的真实性性呢?一方面可以通过查阅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委托持股协议并向双方确认,另一方面通过查明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出资以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享有股东权益来判断代持关系的真实性。
股权代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如下:
1、《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上限是50人,员工持股人数过多就可能选择股份代持。
2、除了股东上限,还对股东人数的下限有要求(2人),创始人会选择另一个人代持股份,两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人员是不能出资合法地成为股东的:
1 在政府部门或其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担任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的人员(含高等学校党政领导干部)
2 军人
3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4 违背竞业禁止规定的人员
5 外籍人士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