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根据贷款风险类型计提资本金
一、呆账准备金制度的改革是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结果,体现了谨慎性会计原则的充分运用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商业银行执行着不够谨慎的财务政策,使商业银行积累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其中呆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偏低和呆账核销的不及时就是主要的体现。回顾一下我国金融企业财务制度中对呆账准备金政策的历史,可以看出,从1988年以前的各银行都不计提呆账准备金逐步发展到1996年按年初贷款余额的1%差额提取,再到1998年的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 差额提取,直至本办法根据资产的风险大小确定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比例,足额提取。这个过程是个准备金提取比例不断提高的过程,反映出金融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识加强,说明我国金融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正逐步向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方向发展。但不可否认,虽然呆账准备金制度经过多次修订,但是仍然与国际惯例相距甚远,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称。这一点从2000年几家上市银行的境内外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就能充分体现出来: 如民生银行的境内审计结果呆账准备金余额为4.7亿元,境外审计结果为14亿元; 浦发银行境内审计结果呆账准备金余额为31.77亿元,境外审计结果为45.35亿元;深圳发展银行境内审计结果呆账准备金余额为15.09 亿元,境外审计结果为25.58亿元。由于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不足,商业银行呆账准备金长期计提不足,呆账贷款长期挂账,呆账损失核销不及时,银行损益核算严重不实。如果不尽快完善现行的呆账准备金计提与核销制度,必然会导致商业银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严重失真,使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不断积聚,从而无法面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对这种紧迫的现状,财政部最近先后出台了公开发行证券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呆账准备金提取及核销管理办法及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这些政策在很多方面充分结合了国际惯例来运用谨慎性会计原则,对于促进商业银行稳健经营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新的呆账准备金制度系统地规定了呆账的认定、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呆账的核销以及呆账核销的管理,使呆账从认定到核销管理都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规范,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从呆账准备金提取与核销管理办法的内容上看,本办法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作了重大改革: 1. 原来的呆账准备金制度规定呆账准备金的提取与核销只限于各种商业银行贷款资产,而本办法对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股权投资与债券投资、拆出资金等都作为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纳入提取呆账准备的范围。呆账准备金提取范围的扩大充分考虑了银行资产的风险,更加符合审慎管理的原则,使商业银行早已出现的各种垫款、不良拆借和不良投资有了相应的准备金对其进行备抵和冲减,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商业银行经营的风险。 2. 新的呆账准备金制度规定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提取呆账准备的资产的风险大小确定呆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这条规定是本办法改革的一个核心,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对于推动商业银行以五级分类为基础,建立科学的资产评估体系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办法还规定呆账准备必须根据资产的风险程度足额提取,呆账准备提取不足的,不得进行税后利润的分配。这样可以避免金融企业在呆账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利润的分配,挤干金融企业利润中的水分,减少虚增利润的情况。 3. 新的呆账准备金制度规定呆账准备以原币计提,即人民币资产以人民币计提,外币资产以外币计提,人民币和外币呆账准备分别核算和反映。这也是对原有规定的一个重要改革。在原来的规定中,商业银行在计提呆账准备金时,不分贷款币别,统一按人民币计算提取,使人民币业务和外币业务的盈利水平不能得到真实反映,同时外币贷款损失不能用外币收入弥补,使金融企业承担了外币汇率变动的风险。新办法改进了原有的不足,使人民币资产和外币资产分别有了相应的准备金。 4. 新的呆账准备金制度在呆账的认定和核销方面做了更为细致 和明确的规定,强调呆账的依法认定和依法核销,规定了呆账核销应上报的材料、核销的程序、参与核销各方的责任,增强了呆账核销的可操作性。同时还规定发生的呆账,能够提供确凿证据,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按随时上报、随时审核审批、及时转账的方式处理,不得隐瞒不报,长期挂账和掩盖不良资产,从中可以看出本办法简化了原来复杂的呆账核销手续。原来的呆账准备金核销受到诸多严格限制,从短期看能确保财政收入的实现,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容易使应该核销的坏账得不到及时处理,会导致银行账面利润的虚假繁荣, 有悖于会计谨慎性原则。本办法的执行将使金融企业的呆账能够及时核销,而且呆账核销只要求经财政专员办审核,审批权归金融企业总行,不再上报财政部批准或备案,取消了核销计划限制,下放了审批权限。这无疑将会改变金融企业呆账贷款长期挂账的局面,提高金融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商业银行执行新的呆账准备金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的呆账准备金制度在许多方面作了重大的改革与突破,将会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产生很大的影响,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遇到一些问题。 1. 呆账准备金提取方面的问题。 目前的呆账准备金提取制度虽然已经规定了应按统一的五级分类标准划分进行计提,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大多数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信贷资产风险分级体系,而且商业银行的具体操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会增加很多操作上的难度,也不利于各家商业银行经营指标上的比较,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存在着一定的利润压力,弹性较大的呆账准备金提取制度无疑将成为各家商业银行操纵利润的一个重要手段,这将有悖于呆账准备金制度制定的初衷。因此,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应该制定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参考标准,减少商业银行的主观判断成分,同时尽快建立信贷资产质量和准备金计提充足性检查为主的监管体制,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分类和准备金计提进行评价、分析和检查,防范商业银行审慎不足以及利润操纵行为的发生,保证商业银行足额及时地提取呆账准备金。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同时还发布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以之为各商业银行实行贷款风险分类的基准。各商业银行应该在五级分类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信贷管理体系,制定出电脑分级和手工分级相结合的信贷质量分级体系和呆账准备金计提标准。 2. 税务部门要从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对本办法还没有出台相应的税收管理办法,而传统的呆账准备金税收制度即按贷款余额1%的比例差额提取在税前列支显然已不适合目前的状况,缺乏合理的银行贷款损失税收待遇制度,起不到鼓励商业银行充足的提取呆账准备金的作用。因为按原有的制度规定,按期末贷款余额1%差额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可以享受税前列支的待遇,超过1%的部分,在计算所得税时要进行纳税调整。这样商业银行在没有合理的税收政策的情况下,迫于利润指标或股东盈利压力可能会出现尽量少提准备金的情况。所以,税务部门应根据我国商业银行呆账准备金严重不足的情况,给予商业银行呆账准备金提取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商业银行尽快提足呆账准备金。从国际上对呆账准备金的税收待遇政策成熟的做法来看,各国对呆账准备金的税收政策虽然有所不同,但都倾向于鼓励商业银行及时充足地提取呆账准备金和核销呆账。在我国目前呆账挂账现象非常严重,准备金计提不足的情况下,税收政策更应该体现鼓励商业银行提足呆账准备金和及时核销呆账的目的。建议税务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税收政策,便于商业银行更好地执行新的呆账准备金制度。 3. 呆账核销账务处理上的问题。 本办法规定金融企业收回已核销的呆账,未超过本金的部分,计入其他营业收入; 超过本金的部分,包括收回相应表内应收利息和表外的应收利息,计入利息收入。按照我国金融企业营业税税收政策,金融企业缴纳营业税的计算基数是营业收入(扣除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如果将收回已核销的呆账本金部分计入其他营业收入,就势必出现贷款本金也要计入营业税缴纳的计算基数。这和税法中对金融企业营业税以贷款利息作为计税依据的规定相矛盾,同时也会加重金融企业的营业税税负,不符合呆账准备金制度制定的初衷。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八条中对呆账核销是这样表述的,即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贷款损失冲减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已冲销的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其核销的贷款损失准备予以转回。可见两个制度中对呆账核销的账务处理方式有不同的规定,据笔者看来,《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账务处理规定更合理,更符合呆账准备金制度改革的初衷。
② 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比例如何计算
系统性风险可以用贝塔系数来衡量。
系统性风险即市场风险,即指由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所造成的影响。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汇率风险等。这种风险不能通过分散投资加以消除,因此又被称为不可分散风险。 系统性风险可以用贝塔系数来衡量。
β系数也称为贝塔系数(Beta coefficient),是一种风险指数,用来衡量个别股票或股票基金相对于整个股市的价格波动情况。β系数是一种评估证券系统性风险的工具,用以度量一种证券或一个投资证券组合相对总体市场的波动性,在股票、基金等投资术语中常见。
贝塔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ρam为证券a与市场的相关系数;σa为证券a的标准差;σm为市场的标准差。
③ 个人投资股票和基金的比例多少合适
个人喜好 目的 抗风险以及炒股能力程度不同 比例也不同
另外基金也分成很多类别 风险程度 投资方式 投资标的物等也不同
根据你的投资目标了 才可以定比例 品种
④ 风险资本准备基准是否与净资本指标独立
独立。净资本是根据净资产算的,是净资产扣减各种资产的风险调整(其实就是某资产x比例),这个比例是证监会《净资本计算表》里面的;风险资本准备是管理资产乘上不同比例,这个比例是证件会《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里面的。
⑤ 总资产中,股票投资占比多少才合理
现在很多年轻人的理财习惯,都是把所有钱存在余额宝里,资产以万份收益一块多的速度缓慢增长。
其实在两分钟金融看来,这种投资理财观念太保守了!就像已逝的谢百三教授曾经讲过的,炒股可能会亏损,但不炒股可能穷一辈子。
当然,这里不是鼓励大家炒股,毕竟两分钟金融自己都被套着!只是想说,在家庭总资产中,适当配置一些股票等高风险高收益的资产是有必要的。
至于具体配置的合理比例,也是今天要科普的一个实用定律——80定律。它是指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占家庭总资产的合理比重,不高于80减去你的年龄。
比如你今年30岁,股票可占总资产的50%,这个风险也是这个年纪能承受的,而到了50岁,则要降到30%。
当然,在实际运用80定律的时候,要活学活用,避免四个误区。
1、总资产中,如果房产占了比较高的比例,那么80定律就未必适合你;
2、不能把定律当真理,死板按照(80减去年龄)进行投资;
3、不顾家庭实际情况,明明可以多投资一些在股市,却放不开;
4、不要忽视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明明偏好低风险,却硬着投资要投资股市。
而在两分钟金融看来,80定律真正传达的是年龄与风险投资的关系,年轻时比较激进,要能承受较高风险,而随着年龄增大,则转向对本金保值的要求。
⑥ 计提的风险准备一般计提比例是多少
计提的风险准备一般计提比例是10%。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的通知(财金[2007]23号)
十一、关于金融企业利润分配的规定
《规则》第44条规定:“金融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关于一般准备金的提取。
……
主营担保业务的企业,应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亏损,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指导意见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反资管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给资管产品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6)股票风险的资本计提比率扩展阅读:
一般风险准备(General Risk Preparation),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二、企业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补亏”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一般风险准备。
⑦ 什么是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
风险准备金类似投资者保护基金,是为了解决一些突发状况造成的投资者的损失。资信越好的证券公司,风险准备金提取的比例会少一些。资信差的公司,或者小公司,会计提的高,以此激励券商做大做全。
投资者保护基金或称投资者赔偿基金或投资者补偿基金,是指一种在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出现支付危机、面临破产或倒闭清算时,由基金直接向危机或破产机构的相关投资者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的保障机制。
(7)股票风险的资本计提比率扩展阅读
制度基础
投资者保护基金,是证券客户资产风险应对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证券公司进行严格的净资本监管和客户资产分隔监管,并建立以投资者保护为重心的证券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之外,投资者保护基金以相当于客户资产保险的方式,为客户资产安全构建起最后一道屏障。
各国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制度基础不尽相同,大致可以分为法律规范和自律规则两种。
⑧ 如果利用股指期货对冲股票风险,那么投资在股指期货和股票的最佳资金比例是多少
简单明了的是空股指。
如果具体的细说的话,要根据自己的股票来决定股指的比例是多少。
个人理解的是股票是3.6 股指是1
因为股指的涨跌幅度大 资金的波动大
⑨ 风险计提什么意思
风险准备金提取方法
(一)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二)从高管工资和控股股东分配股利中提取
(三)从发行或配股所获资金中提取
(四)从风险准备金投资收益中提取
(五)从营业收入中提取
风险准备金的局限性
首先,计提比例有欠科学。职业风险基金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收入10%的比例提取且上不封顶,导致其账面滚存金额越来越高,既不利于事务所的资金运用,也严重影响了股东分红。
其次,由于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管手段难以顾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着职业风险基金虚提,漏提,不提或移作他用,转分利润的现象,基金的管理实际处于名存实亡状态。
此外,在是否将职业风险基金作为成本扣除的问题上,存在着地区性税收差异,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区间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在这些制度缺陷的限制下,职业风险基金实际上已难以构成会计师事务所风险防范的主干。
因而,实施职业风险基金应该和责任险的计提等其他筹资方式相结合。
风险准备金的规定
以交易所为例,其风险准备金制度的规定如下:
风险准备金的来源包括:①交易所按向会员收取交易手续费收入(含向会员优惠减收部分)20%的比例,从管理费用中提取;②符合国家财政政策规定的其他收入。
当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交易所注册资本10倍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不再提取。
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得挪作他用。
⑩ 巴塞尔协议要求商业银行的资本对风险资产之比的标准目标比例是多少
巴塞尔协议
定义:全球银行业监管的标杆,其出台必将引发国际金融监管准则的调整和重组,影响银行的经营模式和发展战略。在巴塞尔协议Ⅲ出台之际,中国银监会及时推出了四大监管工具,包括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要求四大方面,及时进行了跟进,构成了未来一段时期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新框架。这被业界称为中国版“巴塞尔Ⅲ”。
起源:在雷曼兄弟破产两周年之际,《巴塞尔协议Ⅲ》在瑞士巴塞尔出炉。最新通过的《巴塞尔协议Ⅲ》受到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直接催生,该协议的草案于2010年提出,并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就获得了最终通过,并将于此后的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G20峰会上获得正式批准实施。《巴塞尔协议Ⅲ》是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该协议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有效地扼制了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巴塞尔协议III》[1]几经波折,终于2013年1月6日发布其最新规定。新规定放宽了对高流动性资产的定义和实施时间。
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对风险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