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原始股权转让
您好,
原始股是可以转让的,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原始股没有公开交易的市场,只能私下交易。 要买卖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性质,那转让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需要公司开一个股东会,在公司章程里把你的名字改成对方;股份有限公司,那不需要他人同意。
一、原始股的定义: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二. 原始股的分类
原始股从总体上可划分为:国有股、法人股与自然人股。
(1)国有股是国家持有股份,目前中国的法律还没有允许上市流通
(2)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所持有的股份,不经过转让是不能直接上市流通的;
(3)自然人股是一般个人所持有的股票,一旦该股票上市就可以流通的股票。
三. 原始股的收益
原始股的收益有两种:
1、通过企业上市可获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回报;
2、另外也可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现金分红。
3、其投资特性包括,股票价值以净值计算,而非市价;获利空间远高于上市股;筹码较稳定;买卖管道特殊。
四、原始股的风险
任何投资都会有风险,而投资原始股的风险主要有两种:
1、一是信用风险,原因是投资原始股票因营运不良及其他因素而长期未上市或破产导致的风险;
2、二是流通性风险,即在公司未上市前原始股属于封闭市场,流通性不佳即变现性差。
五、原始股购买注意事项:
1、发售企业经营情况
(1)了解发售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
(2)了解考察企业的经营效益的好坏可从企业的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利润总额等项情况去看,这些数字都能在企业发售股票说明书中查到。
2、发行股票用途
发行股票用途主要分两种:
(1)发售股票的用途是用来扩大再生产的某些工程项目、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某些用项等,这些都是值得投资的。
(2)工业生产企业发售股票是用来补充流动资金私有制,那就要慎重考虑,是不是企业外欠资金太多,发售股票的目的是用来补窟窿还是偿还企业的亏损债务,购买这样的股票是不会创造新的再生价值的。
(3)后者不容易给购股者带来好的收益,而且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性。
3、发售企业负债情况:
购买某企业的股票时要特别注意该企业公布的一些会计资料报告,这些资料报告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值等。
4、溢价发售比例
现在的企业发售股票大多采取溢价发售的办法。溢价发售的比例越小,购股者的风险性越小,溢价发售的比例越大,给购股者造成的风险性就越大。
5、预测分红股利
(1)股利越高说明资金使用效果越好,这当然是投资者最为期望的
(2)在选择购买股票时,要看预测分红股利的高低,股利高的是优先选择的对象,低的应当慎重购买,买股票不宜集中投放。
(3)投资股票具有高利润、高风险两重性,因此在利益风险并存的形势下,要采取分散投资的方法减少投资的风险性,增强投资的效益性,要对发售企业作出长远正确的预测。
B. 原始股一般持有多久才能转卖
如果是在一板市场申购的原始股,上市交易的第一天即可卖出; 如果不是在一板市场申购,而是购买的即将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原始股,要看原始股的性质(如法人股、内部职工股)来定。比如:内部职工股一般在普通流通股上市交易半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原始股的收益: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回报,很多成功人士就是从中得到第一桶金的。
C. 股份制公司,公司的原始股东能把股权全部转让出去吗
股权转让
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D. 原始股能转让吗
可以转让,但原始股不代表以后肯定会赚钱的。风险收益是并存的
E. 持有一万原始股,上市后我怎么转让
持有原始股的公司上市以后,原始股东的股价有一定的锁定期一般是大股东锁定三年,中小股东锁定一年。经过一定的锁定期后就可以在二级市场出售了。
一万股只能算是小股东,所以你可以在公司上市后,持股权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件,选择一个证券公司开通你拥有股权的A股交易账户。然后等到你的股价锁定一年到期后就可以在二级市场售出。
另外,在锁定期内,如果有愿意购买的,也可以协议转让,不过得遵照相关规定,并且转让给别人也需要延续未到的锁定期限。
F. 原始股什麼时候可以买卖
原始股是可以转让的,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原始股没有公开交易的市场,只能私下交易。 要买卖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性质,那转让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需要公司开一个股东会,在公司章程里把你的名字改成对方;股份有限公司,那不需要他人同意。
一、原始股的定义: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二. 原始股的分类
原始股从总体上可划分为:国有股、法人股与自然人股。
(1)国有股是国家持有股份,目前中国的法律还没有允许上市流通
(2)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所持有的股份,不经过转让是不能直接上市流通的;
(3)自然人股是一般个人所持有的股票,一旦该股票上市就可以流通的股票。
三. 原始股的收益
原始股的收益有两种:
1、通过企业上市可获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回报;
2、另外也可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现金分红。
3、其投资特性包括,股票价值以净值计算,而非市价;获利空间远高于上市股;筹码较稳定;买卖管道特殊。
四、原始股的风险
任何投资都会有风险,而投资原始股的风险主要有两种:
1、一是信用风险,原因是投资原始股票因营运不良及其他因素而长期未上市或破产导致的风险;
2、二是流通性风险,即在公司未上市前原始股属于封闭市场,流通性不佳即变现性差。
五、原始股购买注意事项:
1、发售企业经营情况
(1)了解发售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
(2)了解考察企业的经营效益的好坏可从企业的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利润总额等项情况去看,这些数字都能在企业发售股票说明书中查到。
2、发行股票用途
发行股票用途主要分两种:
(1)发售股票的用途是用来扩大再生产的某些工程项目、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某些用项等,这些都是值得投资的。
(2)工业生产企业发售股票是用来补充流动资金私有制,那就要慎重考虑,是不是企业外欠资金太多,发售股票的目的是用来补窟窿还是偿还企业的亏损债务,购买这样的股票是不会创造新的再生价值的。
(3)后者不容易给购股者带来好的收益,而且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性。
3、发售企业负债情况:
购买某企业的股票时要特别注意该企业公布的一些会计资料报告,这些资料报告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值等。
4、溢价发售比例
现在的企业发售股票大多采取溢价发售的办法。溢价发售的比例越小,购股者的风险性越小,溢价发售的比例越大,给购股者造成的风险性就越大。
5、预测分红股利
(1)股利越高说明资金使用效果越好,这当然是投资者最为期望的
(2)在选择购买股票时,要看预测分红股利的高低,股利高的是优先选择的对象,低的应当慎重购买,买股票不宜集中投放。
(3)投资股票具有高利润、高风险两重性,因此在利益风险并存的形势下,要采取分散投资的方法减少投资的风险性,增强投资的效益性,要对发售企业作出长远正确的预测。
G. 原始小股东股票怎么交易
1、小股东原始股的股票要等公司上市后才能进行买卖交易,如果公司没上市,那一般是不能交易的,如果要转让股份要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允许。
2、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
H. 原始股权如何转让
原始股是可以转让的,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原始股没有公开交易的市场,只能私下交易。要买卖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性质,那转让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需要公司开一个股东会,在公司章程里把你的名字改成对方;股份有限公司,那不需要他人同意。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原始股权如何转让?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I. 新三版的原始股权怎么转让转让给谁呢
随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实践中,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限售股、员工股权激励和非上市公司股权或股份等情形下如何履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常常引起混淆,让人困扰。
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就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涉及到:股权转让范围、股权转让双方及被投资企业的权利义务、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的确认、纳税时点、征收管理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规定了下列7种情形属于股权转让的行为:出售股权;公司回购股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的行为。
67号公告第四条规定了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即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其中个人转让股权在原值扣除时,按照下列方法确认:
①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②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③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规定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④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⑤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⑥另外,对于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对于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1)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①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②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③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④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⑤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⑥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2)正当理由:
①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②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③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④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3)核定方法
①净资产核定法。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