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买了只股票,要增发,会有什么影响
上市公司各家概不相同,有大项目急需资金用,增发股票以汇聚资金。这是利好,无可厚非。但也有的公司并没有投资渠道,只是盲目的圈钱,熟不知由于股本的扩大,净资产被严重稀释。有的股票从此一阙不振。
『贰』 非公开发行股票证监会通过了公司要在多少日内完成增发
非公开发行股票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当在六个月内发行股票。
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当在六个月内发行股票,并到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发行、登记、上市的相关手续。超过六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叁』 股票增发时增发的股票从哪来的
股票增发、配股导致的资本结构变化假设”是什么意思?
答:对于在股权分置存在的时候,由于增发、配股一般是针对流通股东的,尽管有卷商包销,但性质也是流通股,所以总股本增加的部分为流通股增加,非流通股不变,那么非流通股的持股比例就会下降,所以资本结构就发生了变化。
“股票增发、配股后由于股权融资使得公司债务风险变小,从而会把财富从股东手里转移到债权人手里”此话何解啊?
答:由于增发、配股所融的资金是不能够偿还的,自然就不存在债务问题,当然也就没有债务风险。
“把财富从股东手里转移到债权人手里”
这句话有点问题,如果上市公司只是将所融的资金用于还公司所欠的债,那么可以说“把财富从股东手里转移到债权人手里”
但这种提法仍有问题,作为公司的债主本来借钱给公司成为债权人,从法律的角度,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只有当债权人和公司狼狈为奸,故意掏空上市公司这样的提法才准确。
对于一家公司在自身发展中有产生、成长、发展、壮大、成熟等过程,由于公司的作风理念不尽一致,有稳扎稳打型、也有激进冒险型,发展过程中不免需要资金推动,即便是欠债也并非坏事,经验表明一家优秀的公司往往都有一定的负债率,有了负债才能够做现有存量资金做不了的事,对于发展速度是有一定的推进作用的,所以不应该对负债有偏见。
股市最大的功能和初衷就是募集闲散资金做一些小资金做不了的大事,增发、配股就是融资,从理论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由于以前股权分置存在,上市公司监管不规范,几年前上市公司恶意掏空上市公司资产的事件时有发生,所以才有上述提法的存在。
所幸的是,目前全流通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同股同权已成为事实,而且监管也越来越规范,我们应对这种再融资行为有新认识。
『肆』 一家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多少只股票
一家公司只能发行一只股票,不过可以在不同的市场进行多次发行,比如在国内的上海或者深圳的a股,或者是在香港h股,又或者是在美国道琼斯等等,结果都是一家公司的股票,只不过是在不同的地区的不同市场发行而已。
发行一只股票可以反复增发,配股,等,进行资金筹集,把一个公司做强做大就好了,发行那么多只股票无意义。想要发行的话就再注册公司,符合条件再发行。
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流通,只要是契约制的合法证明并带有资产权益性质的文书票据都可以流通,且流通自由,只不过不像上市公司那么体面和方便。
『伍』 增发股票是什么意思会不会影响原来股东的利益
股票增发是上市公司的一种再融资手段,也就是说上市公司缺钱了,就可以申请增发,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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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分为公开增发和定向增发,公开增发是面向市场的所有投资人发行新的股票,但是老股东有有限购买权,剩余的部分才向其他投资人发行;定向增发是指向特定的投资人(一般是机构投资人)发行新的股票,原股东和普通投资人不能参与.
如果增发价格低于市场价格,那么可以想到的是,增发之后股价会下降,那么流通股东的利益受损(如果他不买增发股的话),所以他一定会买增发股。对于非流通股东,只要增发价格高于每股净资产,他就无所谓了。但股改之后,变成了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所以也会参与增发。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期望一个高的增发价格来募集更多资金,但是承销商期望价格不要太高,否则会导致滞销,风险上升。
『陆』 为什么增发给我的股票卖不出去呢,我原有的股票就可以卖,,但是增发给我的就不可以卖!谢谢您了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共计300000000
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于2010年12月29日起上市. 上市首日公司股票不设涨
跌幅限制.
增发的股票29日才能上市交易,莫急
『柒』 请问什么条件下上市公司要增发股票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
(一)上市公司必须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已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订。
(三)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四)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以上。
(五)公司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上市不满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按上市后所经历的完整会计年度平均计算;属于农业、能源、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9%;上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
(六)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七)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应达到或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八)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九)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股份总数的30%,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捌』 增发股票是什么,能卖吗,如果可以,什么时候可以卖
T+2 天的时候可以卖 增发就是再发行 这个都很简单的啊
『玖』 定向增发股票获得证监会批准后,有多少时间去完成股票发行 或者说批准后的时间期限
一般批准后六个月(有效期就六个月)内就要实施,若不实施该批准就失效,若要继续定向增发就必须重新申请批准。一般来说定向增发申请批准后上市公司快则在一、两个星期内就会实施的。
『拾』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股价是上升还是下降
很长时间以来,股票增发问题一直是市场热点之一, 其利弊众说纷纭。本文就股票增发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股票增发对股价行为的影响和股票增发倾向性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实证 检验。 股票增发趋势分析 沪深证券市场从1998年6月开始正式试点实施增发新股融资方式 ,1998和1999年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增发。 在2000年4月30日证监会发布《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后,许多上市公司纷纷" 弃配改增",增发数量迅速增加。 从1998年至2002年6月30日, 共有203家公司提出并公告了拟增发预案。从2001年开始, 提出拟增发预案的公司在急剧增多, 特别是2001年达到了创纪录的127家。 上市公司提出的股票增发预案只有在得到证监会的批准之后才能实施 。因此,实施的增发数量要远远小于公布的增发预案。 从1998至2002年间,共有77家公司实施了股票增发, 其中13家系原有A股和B股公司增发A股, 55家系原有A股公司增发A股,8家系原有B股公司增发A股, 1家系原有B股公司增发B股。考虑到A、 B股市场之间股票价格的关系,本文只研究原有A股公司( 包括同时发行B股的A股)增发A股的情况, 这样共有68家A股公司增发了新股。 由根据发行日统计的股票增发数据看出,从1998年开始, 股票增发数量呈不断增长之趋势。 增发对股价的影响 从我国股票增发的市场实践来看, 增发一般对市场股价产生负面影响, 表现为增发意向书公告日股价有不同程度的下跌。 本文尝试采用事件研究方法, 用事件前后股价行为的变化来考察股票增发对股价的影响。 本文定义增发意向书公告日为基准日( 如果增发意向书公告日是非交易日, 则以公告日后一个交易日为基准日)。本文随后以公告日(基准日) 前40个交易日、后80个交易日为计算超额收益率的事件期。 考虑到我国股票市场的实际情况,本文采用市场调整超额收益率( 股票收益率与对应A股指数收益率的差额) 来表示股票在事件期的超额收益率( 这实际上意味着假设所有股票的β系数都等于1), 通过计算增发股票的平均超额收益率和累积超额收益率来考察增发对 股价行为的影响。 本文选取了基准日前40个、后20个共61个交易日的情况。 由结果可以看出,在股票增发意向书公告日或者是次日, 超额收益率显著小于零,平均达-3.52%, 显示在股票增发公告时,股价有迅速的反映。 在增发公告前后的61个交易日内, 只有一个交易日的平均超额收益率显著大于零, 而10个交易日的平均超额收益率是显著小于零, 其余交易日的平均超额收益率没有显著异于零, 显示在股票增发公告前后超额收益率并没有显著异于零。换句话说, 在公告日后并没有一致的超额收益率为负的情况出现。 对各年度基准日前后平均超额收益率的检验也说明, 绝大多数的超额收益率都没有显著小于零,因此,可以认为, 在股票增发意向书公告日或者次一交易日, 股价迅速反映了增发对股票价格的利空效应。 增发动机分析 实施增发公司的货币资金数量没有显著小于市场平均水平, 即实施增发公司的平均货币资金数量并没有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因此,很难认为上市公司因为缺乏货币资金才进行增发。 它从侧面说明了上市公司并非因为缺钱才进行增发, 而往往是因为它满足了增发的条件,所以不愿意放弃通过增发" 圈钱"的机会。 我们计算了在1999年至2001年实施增发的61家公司的流通 股股数占总股数的比重发现,在这61家公司中,比重超过50% 的公司只有两家,比例为3.23%+。 我们比较了各年度市场平均流通股比重, 发现实施增发公司的平均流通股比重要小于市场平均水平。 同时,我们发现, 信息技术业中的上市公司提出股票增发预案的概率相对来说比较高一 些; 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比率越高的公司越倾向于提出股票增发预案 。从这个角度看, 中国证监会提高股票增发的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要求是有道理 的。 另外,每股收益越高,股票增发预案获批准的概率越大。 这说明中国证监会在进行股票增发预案审批时对于拟增发新股的每股 收益指标比较重视, 每股收益高的公司所提出的股票增发预案较容易获批准。 从股票增发条件的变化历史看, 2000年之前对增发公司基本没有明确的财务指标要求, 2000年4月30日发布的《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 所提出的股票增发条件较低, 并且所有提出股票增发预案的公司基本都符合这一条件。因此, 实证结果表明, 每股收益对股票增发预案获批准的概率有一定的影响。 但是,从历史演变过程看, 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而不是每股收益更加重视。 在2002年7月24日发布的《 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中, 明确提高了净资产收益率的标准,但并没有涉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率而不是净资产收益率对股票增发预案获批准的概率有影响 的原因有待于做进一步的分析。 增发并未有效改善业绩 对股票增发的主要批评之一是, 股票增发并没有实质性地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 为了比较股票增发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我们考察了实施增发公司在实施增发前后五年财务数据的变化情况。 我们分别计算了1998年至2002年上半年实施增发的68家上 市公司在1997年至2001年的主要财务指标的加权平均值, 其中年度股票增发家数是根据新股发行日确定的。作为对照, 我们计算了1997至2001年主要财务指标市场平均值的变化情 况。 就1998年实施增发的7家上市公司而言, 由于在增发新股的同时进行了大规模注入优质资产等重组活动, 因此,这些公司在增发后实现了公司经营情况和业绩的大幅度改善。 在重组当年,净利润和主营业务收入两项指标的增长幅度非常高: 平均净利润从2192万元上升到13985万元,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从67965万元上升到225778万元。 此外,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也有非常大的改善, 每股净资产也呈显著上升。这说明, 增发所导致的摊薄作用在1998年实施增发的这7家公司中并不明 显。但是, 考虑到1998年实施增发的7家公司当年还实施了重大重组, 即在增发的同时往往伴随着大规模的重组活动, 因此业绩的大幅度改善可能是由于大规模重组所导致的。相应地, 下面进行的分析中我们基本上剔除了这7家公司。 就1999年实施增发的5家公司而言,在重组当年, 除净资产收益率外,各项指标都有了一定幅度的改善, 但改变的幅度并未远远大于市场平均指标的改善程度。 在实施增发后的两年之内,净利润、 主营业务收入都有了大幅度的下降,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都下降并且下降幅度远远大于市场所有上市公司 平均指标的下降程度。这说明, 1999年实施增发的公司的业绩在实施增发后非但没有提高, 反而有了急剧的下降。 2000年实施增发的19家公司的业绩变化情况要比1999年实 施增发的公司更差:公司业绩在增发当年就有非常明显的下降。 在2000年,除了主营业务收入有所增长外,净利润、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这三个指标的下降幅度更大。这说明, 2000年实施增发公司的业绩恶化程度要大于1999年实施增发 的公司。 对于2002年实施增发的18家公司, 我们只能比较它们在增发实施之前的平均业绩和市场平均业绩之间的 关系。比较结果显示, 2002年实施增发公司的平均业绩要大大优于市场平均水平, 即实行增发的上市公司是所有上市公司中优秀的群体, 其经营业绩在上市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 这是提高增发条件之后的必然结果。但是, 这些公司在增发新股当年及以后能否继续保持优良的业绩则更引人注 目。 综上所述,对于股票增发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的比较结果表明:( 1)股票增发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改善上市公司的业绩。 除1998年实施增发的公司因同时实施大规模重组而改善业绩之外 ,绝大部分的上市公司在实施增发之后业绩反而下降, 部分公司在实施增发当年业绩就有大幅度的下降。因此, 认为增发能够改善业绩的结论是得不到充分支持的。(2) 较低的上市公司增发条件一定程度上导致增发公司在实施增发后业绩 急剧变坏,即所谓的"变脸"。 2000年实施增发公司的业绩变化情况说明了这一点。(3) 在提高增发条件后,2001年、 2002年实施增发公司在增发前的平均业绩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并且2001年实施增发的公司在增发当年的业绩没有表现出明显的 下降。 结论 1、实施股票增发的公司在股票增发完成后并没有显著地改善业绩, 有些甚至在实施增发后业绩有很大的下降;由于股本扩大, 因此导致了每股收益的下降,损害了长期持股老股东的利益。 从1998年以后增发案例的结果来看, 增发这种再融资行为并非提高上市公司业绩的有效手段。 2、从增发对股价的影响来看,增发的确是对股票价格的"利空" 消息:在增发意向书公告日前的超额收益率显著为负, 显示市场提前就对这一利空消息作出反映, 投资者通过用脚投票来表示对增发行为的否定。 3、 增发价格折扣率对公告日前后11个交易日累积超额收益率有一定的 解释能力,并且不同年份对该累积超额收益率的影响也有差异。 这显示出市场对股票增发的看法将很大程度上影响价格的下降程度。 4、 1999年和2000年实施增发股票在增发新股上市后股价的累积 超额收益率曾经出现了上升的趋势, 所以参与增发的投资者在增发前后可以获得了较大的价格差, 存在着明显的套利机会。但是从2001年开始, 在增发后的超额收益率没有显著为正, 即这种套利机会开始逐步消失。 5、关于增发公司存量资金的分析表明, 增发公司拥有的平均货币资金没有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即上市公司并不是因为缺乏货币资金才要进行增发。 实际上由于增发条件的限制, 往往可以进行增发的公司其业绩和财务状况都比较好, 所以增发公司的平均闲置资金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也是必然的。 分析其增发动机,可能有两种情况: 一是为了公司业务和规模的扩张,通过增发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 二是由于增发融资的门槛越来越高,成功难度越来越大,为了不" 浪费"宝贵的增发机会而进行增发。 6、 有关实施股票增发和提出股票增发预案公司的流通股比例的分析表明 , 提出股票增发预案和实施增发公司的流通股比例要小于没有实施增发 或没有提出股票增发预案的公司, 说明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股权结构会影响到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增发的倾 向性。 虽然流通股比例较小的公司通过增发来改善股权结构无可厚非, 但要注意在这过程中, 应充分考虑流通股东的利益而不仅仅是大股东的利益, 增发应以提高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为主要目的。尤其在增发过程中, 股票价格的市场风险完全由流通股东承担, 因此流通股东应在增发决策中拥有较大的发言权。 7、有关提出股票增发预案倾向性的二元选择回归分析结果表明, 提出股票增发预案倾向性在不同行业有差异: 信息技术行业更倾向于提出股票增发预案;而且重要的三个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 资产负债率和流通股比例会影响上市公司提出股票增发预案的概率: 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越高、流通股比例越低, 上市公司越倾向于提出股票增发预案。 8、股票增发预案获批准情况的二元选择回归分析结果表明, 每股收益高的公司所提出的股票增发预案更容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 准。 这说明盈利能力较高公司的股票增发预案更能够得到发行审核部门的 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