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是否享受免税优惠
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如果要享受免税优惠,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必须与其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第二,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时间不足12个月所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1)非居民企业投资股票扩展阅读:
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不同地区税负存在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投资者在选择企业的注册地点的时候,可以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贫困地区、保税区、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节省大量的税金支出。如,中国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了分地区、有重点、多层次的做法,具体内容包括:
减按15%的税率征税,其范围包括:
①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
②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③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老市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项目,或者外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或者属于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
④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
⑤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
2. 为什么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所得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要征收所得税 这难道和居民企业的规
因为居民企业收到股息后,仍留在企业内,最终向个人再分配时会扣所得税,所以在第一次向非居民企业分配有这个规定!
3. 非居民企业能否用所持居民企业的股权直接抵销居民企业的债权
股权抵消债权,是企业正常的经济行为,是可以的。
但这个行为,会导致股权转让,非居民企业需就转让所得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例如,投资成本100万美元,拿出50%的股权抵消70万美元的债务,如不考虑其他因素,非居民企业需就20万美元的所得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4. 为什么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要交税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
5. 企业买卖股票是否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买卖股票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非居民企业投资股票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6.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率是多少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适用税率为20%。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则明确,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一般境外企业转让我国企业股权或者取得我国企业的股息分配,均需要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但如果该非居民企业是属于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或安排的国家或地区的居民企业,则可享受税收协定优惠规定。
如香港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内地居民企业的股权,按照内地与香港签订的税收安排,如果该香港居民企业所持的内地居民企业的股权比例低于25%的,在内地无需缴纳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如果想享受上述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需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协定待遇,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享受,否则必须严格按照国内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并于代扣之日起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将税款缴入国库。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如股权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内交易的,非居民企业直接在证券交易市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权等,由非居民企业自合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之日起7日内,到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是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之间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性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投资企业有未能分配的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计算股权转让价时,如被持股企业有术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自2008年1月1日起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综上所述,我国对非居民企业是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按照规定,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率为20%,但是加上优惠政策,实际税率仅仅是10%,这已经是很低的标准了。对于非居民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是按照股权转让价和成本价之间的差额确定的。
7.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8. 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予以免税,如何理解
解析: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拓展资料: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符合免征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对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符合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应按规定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适用个税的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即不包括对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进行短期炒作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就免税,因为股息,红利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再征税就是重复征税了,因此不征。
9. 非居民购买境内股票有什么政策要求吗
一、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账户有关事项
(一)在境内工作,且其归属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外籍人员,可以向我公司开户代理机构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
(二)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申请材料如下: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外国护照及复印件;
3、境内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见附件1)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境内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三)开户代理机构为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办理开户手续时,应登录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通过“首页-国际部-监管合作”栏目查看投资者归属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信息。对于投资者归属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未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二、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开立A股账户有关事项
(一)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可以委托上市公司向我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
(二)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申请材料如下: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外籍激励对象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上市公司公章);
3、上市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前述材料均需加盖上市公司公章),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证明该投资者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证明文件,如上市公司出具的激励计划批准文件及激励计划对象证明文件(加盖上市公司公章);
5、激励对象签署的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见附件2)。
三、外籍人员A股证券账户的管理要求
外籍人员开立和使用A股证券账户时,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我公司业务规则,如实填报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实名开立和使用证券账户。在账户开立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我公司将依法依规采取处置措施。
10. 如何计算非居民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来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什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