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申购新股对账户有什么要求么
1、申购规则
投资者首先要了解上市新股要求的最低申购股数;其次应注意,就一只新股而言,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而且,账户不能重复申购,不可以撤单,申购前要记住申购代码。如果在下单时出现错误或者违反上述规则,则会视为无效申购。
2、申购时段
投资者在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下单申购的时候要注意时间段,因为一只股票只能下单一次,需要避开下单的高峰时间段,提高中签的概率。申购时间段选在上午10:30-11:30和下午1:00-2:00时,中签概率相对较大。
3、定位研究
投资者需要对拟发行的新股进行大致定位研究。新股发行上市前,研读招股说明书应该是申购前必做的“功课”。
投资前需要对公司的所属行业、利润来源、未来成长、募集资金投向、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产品竞争力、技术优势、公司治理及其不利因素等进行详细了解,并通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特别是具有相类似股本结构的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并结合大盘当时状况,估算出大概的二级市场定位。这样当有多只新股同时发行时,投资者可以选择最适宜的申购对象。
备注:
新股申购是为获取股票一级市场、二级市场间风险极低的差价收益,不参与二级市场炒作,不仅本金非常安全,收益也相对稳定,是稳健投资者理想投资选择。
新股申购是股市中风险最低而收益稳定的投资方式。
新股申购业务适合于对资金流动性有一定要求以及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如二级市场投资者、银行理财类投资者以及有闲置资金的大企业、大公司。
❷ 同一人在不同的证券公司有股票账户,可以同时几个账户都申购新股吗
在A股市场,同一投资者在不同的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的申购,则按该投资者的第1笔申购为有效申购,除了第1个申购的账户之外,其他的均为无效申购,如果说投资者只在一个证券账户参与了该新股的申购,那么就按此次申购为有效申购。
因此同一人在不同的证券公司有股票账户,可以同时用几个账户申购新股,但是只有第1个申购新股的账户是有效委托,是有可能会中签的,其他的都没有中签的可能。
❸ 我有股票账户怎么申购新股详细一点有什么限制吗比如资金……
如何申购新股,操作如下所示:
上海市场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深圳市场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除法规规定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资金账户。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按《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股票资金申购流程是:
1、投资者申购
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2、资金冻结
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确因银行汇划原因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应在T+1日提供划款银行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账,同时缴纳一天申购资金应冻结利息。
3、验资及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证所指定的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有效申购确认完毕后,上证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① 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② 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承销协议办理。
③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则上证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系统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并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率。
4、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于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股新股。证券营业部应于抽签次日在显著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5、中签处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于T+3日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证券公司发送中签数据。
6、资金解冻
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新股认购款集中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划付给主承销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申购期内集中冻结所有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利息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专用账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划转事宜。
7、发行结束
申购日的第四天后(T+4日后),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深交所与上证所的新股网上申购资金申购程序大同小异。
❹ 同一人,在不同的证券公司有股票账户,可以几个账户都申购新股吗,都都是有效申购吗
可以的。
依据《证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证券法
第九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第十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❺ 股票账户里怎么申购新股的啊
新股申购是为获取股票一级市场、二级市场间风险极低的差价收益,不参与二级市场炒作,不仅本金非常安全,收益也相对稳定,是稳健投资者理想投资选择。
申购新股流程:
一、四日申购流程:(与港股共同发行时使用)
(1)申购当日(T+0),投资者申购。
(2)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证交所将申购资金冻结在 申购专户中。
(3)(T+2),证交所配合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验资,根据到位资金进行连续配号,并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率。
(4)(T+3),主承销商摇号,公布中签结果。
(5)(T+4),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解冻。
二、三日申购流程:
(1)申购当日(T+0),投资者申购。
(2)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交易所验资。
(3)(T+2)摇号并公布中签结果。
(4)(T+3)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解冻。
❻ 打新股是不是账户里必须要有资金才可以
打新股市要求账户里必须有市值才可以。
也就是说一定要买入了股票同时持有一定额度的股票,达到了一定市值才可以打新。
我们以深市为例。需要持有1万以上的市值达到20天以上。可以进行打新,不是账户里有资金,比如说账户的资金在余额里面,而没有买入股票过程市值,那么也是不能打新的。
一定要买入的股票有一定的市值才可以打新。
❼ 一个人在不同的证券公司开股票账户,可以用这些账户打同一个新股吗
《证券法》明文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开立一个股票账户;同时规定,一个人操纵几个股票账户属于违法的行为。不过你只是打新股的话,可以通过亲戚朋友的身份证多开几个股票账户,因为新股申购不涉及二级市场操纵股价的问题。
❽ 新开的股票账户可以申购新股吗
只要是满足申购条件就可以申购的。、
新股申购额度要求: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股市值1万元(含)以上才分配新股可申购额度,沪深市值分别计算。沪市普通A股每1万元日均持股市值分配1000股额度,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额度,沪市科创板每5000元日均持股市值分配500额度,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额度;深市每5000元日均持股市值分配500股额度,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额度。
要申购创业板或者科创板的股票,账户除了有满足条件的股票市值额度,同时还要有相应的权限。
❾ 一个人在不同的证券公司开股票账户,可以用这些账户打同一个新股吗
可以的。
依据《证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证券法
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依照本法规定实行承销的,还应当报送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