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以股票形式派发红利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Ⅱ 我公司向回购个人手中的股份,怎么办
股票退市后怎么办
随着2004年上市公司年报公布完毕,又有一批上市公司因三年连续亏损而暂停上市。不少投资者由于手中持有的股票暂停上市,往往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暂停上市公司2005年的中期报告盈利并符合相关要求,则由保荐机构推荐其恢复上市,交易所核准其恢复上市的申请后,股票即可在主板复牌。
如果暂停上市的公司没有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或其恢复上市申请没有被交易所核准,则该公司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所对暂停上市的公司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根据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在交易所对暂停上市的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退市公司及其主办券商将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上刊登《代办股份转让股份确权公告》,该公告中会告知退市公司股东办理股份确权手续的开始时间、办理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
由于退市公司不再具备上市公司资格,退市公司的股东也就不能再利用原来的交易所系统转让手中的股票。根据规定,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机构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退市公司股东可以在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下属任一营业部办理股份转让账户开立、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在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时应携带身份证及股份转让账户卡。机构股东在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卡。目前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包括: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国信、闽发、长江、银河、渤海等。
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
退市公司股东在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时,有可能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这些情况大多是历史遗留问题或各种技术性问题,给退市公司股东带来了不便。这些问题包括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姓名变更,机构名称、注册号码变更,机构注销、合并,或者上海股票账户卡、深圳股票账户卡信息错误等等,只要股东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各证券公司都能在规定的时间里为客户办理相关手续。
对上市公司进行清盘,是中国股市走向成熟的必然趋势,先用技术创新的办法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以后一律依据《破产保护法》进行清盘。
对资不抵债并已失去运作条件的上市公司在清盘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置换一家绩优公司上市。由注册地省级规范运作指导小组牵头对原上市公司进行清盘,案例:流通股5千万,停牌前市值0.4元,发出公告,在一个月之内原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以5股缩为1股(即2元1股)购买新公司的存量股票,也可以卖出旧股票兑现。从理论上讲全流通风险管理基金以2千万元回购原上市公司5千万股流通股和2千万元钱以净资产1元1股购买新上市公司存量股票,实际上原流通股股东持有新股1千万,全流通风险管理基金持有新股1千万,新公司以2千万元作为买壳代价。在解决流通股股东和职工安置两大难题后,旧公司的破产程序应该能圆满解决。新上市公司在三板市场运行一年后,在新、老上市公司的情况全部明朗后,由规范运作小组推荐,上报证监会,可以在证交所增发3千万股并上市。
Ⅲ 公司股票派发 需要什么条件
派发现金红利的前提是公司在偿付掉债务利息以及优先股股息之后的还有盈余,当然必须由董事会提案,由股东大会通过
派发股票则是将盈利留在公司内。相对现金而言束缚不那么多
Ⅳ 个人取得新三板上市公司给股东派发的红股需要交纳个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十一、关于派发红股的征税问题
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8号)第一条规定,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综上规定,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红股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红股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Ⅳ 公司向股东派发股票股利,它是从公司当年形成的净利润中扣除吗
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代理
(1)2008年度终了时,企业结转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借:本年利润 50 000 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 000 000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 000 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 500 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5 000 000
——任意盈余公积 2 500 000
(3)结转“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 500 0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 000 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 500 000
A公司2008年底“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为:
80 000 000+50 000 000-7 500 000=122 500 000(元)
即贷方余额122 500 000元,反映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2 500 000元。
(4)批准发放现金股利:
100 000 000×0.2=20 000 000(元)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20 000 000
贷:应付股利 20 000 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 000 000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20 000 000
2009年3月15日,实际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付股利 2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000
(5)2009年3月15日,发放股票股利:
100 000 000×1×30%=30 000 000(元)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30 000 000
贷:股本 30 000 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 000 000
贷: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30 000 000
A公司2009年3月15日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为:
122 500 000-20 000 000-30 000 000=72 500 000(元)
即贷方余额72 500 000元,反映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2 500 000元,比2008年年初的余额80 000 000元少7 500 000元,说明2009年3月分配的利润不仅仅是2008年的利润还多分配了2008年之前的750万利润。
Ⅵ 企业给股东派发红股,应该如何征税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我是某上市公司的股东,年终时公司给每个股东派发红股,请问派发红股是否也应该缴纳20%的税率呢?
专业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向股东派发红股应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Ⅶ 上市公司如何向股东发放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是上市公司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股东的股息红利,也是最普通最常见的股利形式,如每股派息多少元,就是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的形式向股东分派的股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送红股。
派发现金股利的账务处理:
现金股利是以现金方式向股东派发的股利,也是最常见的一种股利派发方式。投资者之所以投资于股票,主要是希望得到较一般投资者多的现金股利。发放现金股利,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 有足够的留存收益;2 有足够的现金;3 有董事会的决定。例1:A公司董事会于某年12月1日宣布发放股利,优先股1000股,每股2元,普通股10000股,每股1元。过户截止日为该年度12月20日,股利开始发放日期为次年1月5日。会计处理如下:
宣布发放股利时:
借:利润分配12000
贷:应付股利———应付优先股股利2000
———应付普通股股利10000
派发现金股利时:
借:应付股利———应付优先股股利2000
———应付普通股股利1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
股利处理
投资方持有股票期间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的处理
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时
成本法下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的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
贷:应付股利
Ⅷ 企业向股东发放股票股利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宣告向股东发放股票股利时,不做账务处理,待实际发放时,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
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Ⅸ 个人取得上市公司派发的红利,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股息红利,根据持有时间的不同,缴纳个人税的计算依据也不同。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9)企业向个人股东派发股票扩展阅读
股息红利的发放形式有:
1、股东发放股息
由于要在获得利润后才能向股东分派股息和红利,上市公司一般是在公司营业年度结算以后才从事这项工作。在实际中,有的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进行两次决算,一次在营业年度中期,另一次是营业年度终结。相应地向股东分派两次股利,以便及时回报股东,吸引投资者。
2、股东送派股利
采用送红股的形式发放股息红利实际上是将应分给股东的现金留在企业作为发展再生产之用,它与股份公司暂不分红派息没有太大的区别。股票红利使股东手中的股票在名义上增加,但与此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大了,股票的净资产含量减少了。但实际上股东手中股票的总资产含量没什么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