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购买股票记入什么科目
先要把他个人股票账户里赚的钱转到公司的银行账户上: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老板名称
再将公司银行账户上的钱转到公司的股票账户上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买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你们老板这样做是划不来的,因为公司的账户要是赚钱的话则需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而个人账户赚钱则不一定要交税,所以你该建议你们老板借公司的钱到个人账户上去炒股。
Ⅱ 如果想投资某上市公司,购买它的股票算是投资该公司吗还有没有别的方式
是的,你购买他的股票,就是股东了,只是在股权少于5%以前,是作为小股东的,不参加公司的决策和管理而已,但是有权参加公式的分红配股等。
Ⅲ 以公司名义购买股票如何缴税
属于机构交易,和一般投资者交易的费用一样,只是在盈利后如果纳入公司盈利,公司应缴纳所得税,这点是和普通投资者是不同的。
Ⅳ 我有一个企业对外投资,当时5元买的股票,现在3元,设计企业所得税问题吗
股票产生的浮盈浮亏,在未出售时不影响当期损益和企业所得税,需纳税调整
Ⅳ 对外投资属于什么类型的会计科目
对外投资不是会计科目。属于对外投资的会计科目有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都属于资产类的科目如果你看好某支企业的股票,并购买,就记入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外投资是相对于对内投资而言。所谓企业对外投资就是企业在其本身经营的主要业务以外,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方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
对外投资是相对于对内投资而言的,企业对外投资收益是企业总收益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特别是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条件下,企业对外投资已成为企业财务活动的重要内容。
(5)企业对外投资购买股票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小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的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Ⅵ 公司开股票投资户,买卖股票,怎么做账高手请进,谢谢!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
1.银行转帐至证券户不用做分录,因为资金与银行存款无差别。
2.购入股票,要根据您公司的投资性质选择会计科目,如果是短期以获得资本利得的,进和科目应该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是长期持有的股票进长期股权投资。
3.借:长期股权投资(或)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4.印花税是在卖出时,证券帐户扣除掉了,证券公司代缴,企业不用做帐。
5.如果是短线交易,属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以按月计
6.可以根据证券公司打印的交割单或资金流水做帐。里面能看出盈亏金额。
7.看你是长期还是短期投资了,短期的一般是要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话按月也要调整损益的。
希望我们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
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客户经理朱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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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外资企业购买股票
北京消息 (记者 周翀)国外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和股改后新上市公司两类对象进行战略投资,可以采取有条件的定向发行和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这是商务部、证监会、国税总局、工商总局、外管局近日联合发布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作出的规定。
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配套政策,2005年11月商务部与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境外战略投资者可购买已股改公司A股股份。新颁布的办法进一步对外资战略投资的方式进行了界定。
《办法》规定,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禁入和投资比例限制。
《办法》同时明确,符合下列五种情形的国外投资者可以出售A股: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后可以出售;投资者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须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在要约期间可以收购上市公司A股股东出售的股份;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且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投资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投资者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前,因其破产、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转让其股份的,经商务部批准可以转让。
而对境外战略投资者在二级市场对A股只能卖不能买的限制,西南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周到认为,既明晰了外国战略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与QFII之间的边界,也为监管部门规避了风险。“如果所有外国投资者都通过战略投资者名义对A股股票进行买卖活动,将给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巨大挑战,QFII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
《办法》将于2006年1月30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