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微企业上市融资路径在哪
国务院日前召开的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课题。会议明确提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这是继资本市场先后被用于政府帮助国企解困、帮助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帮助创业投资企业建立退出机制以后,决策层第一次就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制定的政策导向,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小微企业,是一个不同于中小企业的概念,目前对它的理解一般有两种:一是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合称;二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简称。但不管如何理解,小微企业指的一般就是企业规模很小的企业。就从业人员这个指标来说,很多行业对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都是20人或10人以下,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这样的微型企业都在政策支持的范围之内,都有了上市融资的可能性呢?
按照我国资本市场现存的格局,将这种小微企业推上沪深两家证交所上市是无法想象的。一方面,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交易所开再大的口子,也难以满足它们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小微企业虽然渴求融资支持,但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很大。如果按照目前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要求那样对它们实行相同的上市程序,动辄数亿的资金将是它们无法消化的,而如果按照它们的实际需要来融资,其为了少量的融资所付出的融资成本也是极不经济的,证券商仅仅是从收益角度考虑也是不可能承接这种业务的。很显然,支持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并不意味着利用现行沪深两家证交所这个格局,而是必须另辟蹊径。
就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说,它们的经营规模都比较小,并且一般都只是在一个小范围的区域里进行经营活动。因此,它们的融资规模通常很小,对有的企业来说,筹集100万元资金就能解决大问题,就没有必要硬塞给它1000万元。因此,小微企业的股票发行,没有必要像目前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那样在全国范围“撒网”,而是只要在其本地区范围发行即可。同时,它们发行的股票也没有必要进入证交所上市,而是应该在其本地区的证券公司或银行进行柜台交易。这样一说,支持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其实需要首先为小微企业搭建起“量身定做”的融资平台,用资本市场的术语来说,就是搭建一个店头交易的市场。
目前,我国所有的上市公司都集中于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这种单一化的市场格局方便了对市场的管理,但是却不能满足各种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事实上,不管什么类型企业都往两大交易所挤的现象,已经给市场带来了不少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是,企业向全国范围发行股票,发行成本过高,而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只能依凭企业的自我包装,使造假上市的事情经常发生,同时企业的筹资很容易超过对资金的实际需求,造成社会资金的闲置。但是,如果小微企业只限定在本地区发行,企业就置身于一个“熟人社会”,造假很难轻易成功,企业任意抬高发行价也难以得到当地投资者的认可。因此,这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选择。
实际上,股票市场的起源就是在“熟人社会”中进行的,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出现的股份合作制模式,也基本上是在“熟人社会”中展开。只是随着市场的扩大,股票发行渐渐成为一种面向全社会的活动,这种变化虽然催生了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资本市场,但同时也使股票发行渐渐脱离了实体经济的约束,产生了“以钱生钱”的问题。推动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必须注意克服这种倾向,让小微企业真正能够通过股票发行得到切实有效的资金支持,而不是像目前中小板、创业板已经泛滥成灾的那样,股票上市只是给那些企业高管搭建起了抛股套现的平台,与建立这两个市场的初衷完全是南辕北辙。
设立店头交易市场,方便小微企业上市融资,这并不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需要的只是管理层有勇气对现在的市场格局进行改革。这种改革首先表现在必须放弃目前实行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如果为了小微企业上市融资而专门建立一个发审委,要求它们上北京进行公关,这对那些实力薄弱的小微企业来说,实在是无能为力。目前,市场有一种呼吁改审核制为注册制的呼声,如果说这种呼吁在短期内还难以实现的话,那么,在小微企业上市融资上倒可以先走一步,这些企业只要在当地金融主管部门进行注册,即可在当地发行股票并且进入店头交易市场。 (商务网—风过了无痕)。
❷ 中小型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可以发行股票吗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向私人借款
❸ 公司是如何发行股票的能解释的详细一些么
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股票代理发行的方式按发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包销发行方式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代销发行方式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
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❹ 发行股票的企业有哪些
51资金项目专家为您解答:
1、为解决企业资金短缺而发行股票融资具体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为了筹集企业成立的原始资本;
二是为了
进行新的投资扩大企业的规模;
三是为了筹集周转资金;
四是为了归还债务
而进行的融资。
2.为吸引新股东而发行股票融资
为了谋求与某企业或个人合作,将其吸收成为股东而发行股票,比如企业为扩大产品销路,而让经销商成为股东,就采用发行新股票的方法,把新股票发放给经销商。
3.为防止企业被兼并发行股票融资
为了维护企业经营支配的权力.防止企业被其他企业兼并而发行股票
进行融资。采取这种做法的,一般都是资金较少、基础较薄弱的企业。
4.为了提高企业信用度、增加资本而发行股票融资股份公司的资本实力越强,这个企业的信用就越高。高信用有利于企业贷款和发行债券。
5.为了使本企业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而发行股票融
股票要在交易所上市,一个重要条件就是企业必须有一定的股本。在上市基准变更的时候,为创造上市的条件而增加资本,通常采取发行新股的力、法。
6.为了收购其他企业发行新股票融资。
❺ 小微企业股票有哪些
小微企业概念股:
1、中国平安601318
中国平安是以保险业务为核心,以统一品牌向客户提供包括保险、银行、证券、信托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综合金融集团。目前公司主要利润仍然来自保险业,但银行以及投资业务利润贡献能力正在逐步增强。
2、新希望000876
据统计,新希望间接持有民生银行10.01亿股、目前市值102.65亿元,公司目前市为241.06亿元。公司正在进行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六和集团主营利润约占公司的70%。在目前时点投资新希望,很大程度上就是投资六和集团未来的成长。而六和集团可以继续做大的山东市场和可以异地复制成功。
3、东方集团600811
公司是国内大型的投资控股集团,业务涉及金融、矿产、农业等六大产业,其中农业产业包括小包装大米、原粮贸易和军粮三大业务板块。公司未来几年将聚焦农业板块,致力于打造成为国内高端小包装大米的第一品牌和国内最大的原粮贸易商之一。
4、中信证券600030
公司第一大股东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是我国第一批综合类创新试点券商,本土最大的证券公司。主要开展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自营业务及资产管理等业务,股票基金交易市场份额排名第一。公司近年通过外延式并购和募集资金,业绩和规模发展迅速,资本实力、盈利规模均位于行业首位。不仅如此,公司还参股了部分银行,持有北京银行2.87亿股、市值29.59亿元。
5、民生银行600016
作为民营经济参与银行业的试验田,民生银行是唯一一家由非国有企业发起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特的股权性质和分散的结构赋予民生鲜明的市场经济色彩和锐意进取的经营风格,民生银行具有更市场化的业绩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和适应能力。
6、兴业银行601166
具备高成长性和很强盈利能力的中型银行。公司是我国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其具有经营业绩的高成长性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实行积极的业务转型和扩张,各项业务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❻ 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小微企业满足上市要求可以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❼ 一定要上市的公司才可以发行股票么中小企业可不可以`
上次公司的股票可以在市场上流通买卖。中小企业的股份却不可以在市场上流通,可以私下转让买卖股份(望采纳)
❽ 中小企业可否发行股票
发行股票即要上市。上市是有条件的。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❾ 为什么小公司不发行股票,它们想发行吗
我国的公司法对这点有明确的规定,你不妨看看。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5-10/28/content_854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