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上市后原始股东该怎么分配股份呢跪求大侠解答!。。。。。
上市之后会吸纳公开投资者,原有的股权比例当然会变动。
B. 员工购买原始股,若上市不成功,即成为股东了,,股份可以怎么处理,每年会分红吗
购买原始股后,上不上市都成为股东了。上市的话,股份可以按市场卖出或持有。不上市的话,一般只能持有了,能否分红由公司是否盈利赚钱及公司的分红政策而定。
C. 融资后原始股如何被稀释
1、融资时,投资者会对公司进行估值。然后出多少钱,占多少股份。结果就是,原有股东所占的股份比例下降了,但公司的资产增加了。
2、以楼主说的为例:A公司成立,公司价值10W,共10W股,李某占有1W股,10%。
一段时间之后,拿到融资10W,那要看融资时候公司的作价。假设,融资的时候,公司是估值的50W。那么,投资方的10W,就占公司股票的20%。原来的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就被稀释掉20%。
这时,李某所占公司股份的比例变为8%。至于股数,意义不大,看融资后确定的股本数,反正占8%就行了。
3、结果就是,公司变大了,资本增加了10W。李某的所占的股份比例变小了,从10%变成了8%。
D. 原始股上市后怎么退
现在的规定是一般小股东的原始股在新股发行上市的一年后解禁可以流通,如果西安商业银行能上市的话,你的原始股应该是在一年后解禁,解禁后就可以卖出变成现钱.
很遗憾,《证券法》、《公司法》对退股的规定比较严格,因为退股相当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这个法律上规定很严格的。要退股,就要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才行,而且要2/3以上通过,这个难度很大哦。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股票卖给别人,这个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
E. 上市公司股东离职后的原始股怎么处理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对员工持有的股份,没有锁定期的规定。
F. 美国上市公司原始股东如何交易股票
依据SEC144条的规定,锁股的时间期限是二年,但自1990年开始,市场上普遍认为大股东两年时间的限制太过冗长;1997年SEC从善如流,于同年4月29日公布144A条款,大股东持有股票只要上市满一年,就可以真具F-144表据向SEC申请,三个月后就可在公开市场卖出,但卖出的股数仅为全年买卖总股数的1%.
G.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原来公司的原始股票怎么处理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公司原股份怎么处理由收购协议而定,如果是全资收购的一般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支付资金,收购股东的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应当提交以下备查文件:
(一)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或者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二)基于收购人的实力和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的说明,收购人拟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董事会、改变或者调整公司主营业务的,还应当补充其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说明;
(三)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应提供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被收购公司经营独立性的说明;
(四)收购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变更的说明;
(五)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收购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提供其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六)财务顾问关于收购人最近3年的诚信记录、收购资金来源合法性、收购人具备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核查意见;收购人成立未满3年的,财务顾问还应当提供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诚信记录的核查意见。
境外法人或者境外其他组织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除应当提交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财务顾问出具的收购人符合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条件、具有收购上市公司的能力的核查意见;
(二)收购人接受中国司法、仲裁管辖的声明。
(7)股东原始股票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原始股的认购
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