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各国的上市的要求的股东人数都有不少于多少人,那公司未上市又哪有股东持有股票啊,有些矛盾吧
额。这位朋友的问题不是很清晰。首先每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票,凡是只要超过了已发行5%的,那么这么一个股东 按照证券法 就必须书面通知到上市公司和一些相关部门。。所以呢,你说的不少于多少人,这个应该是根据发行股数 与持股人数比例判断吧。。至于公司未上市,股东持有股票,那那些股票只能是公司未发行的,属于该公司内部董事负责,而且这些也不可在二级市场进行抛售的。。所以呢,与其说那些是股票 不如说他们持有的是公司的“会员卡”吧,应该不矛盾。不知道这么回答,有没有解决你的疑问,我也不是很懂。呵呵。
㈡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条件
那么荷兰民众何以信任东印度公司而愿意把钱交给它呢?不仅仅是因为荷兰政府也是公司股东,更因为荷兰人有诚信的传统和文化。历史上就有荷兰船商宁可饿死病死、牺牲数人生命,而不动用客户的食物和药品的例子。
可以说,荷兰人是现代商品经济制度的创造者,他们将银行、证券交易所、信用以及有限责任公司有机地统一成一个相互贯通的金融和商业体系。
荷兰人很早就认识到股票市场的作用主要有:
(1)募集生产资金;
(2)优化资源配置;
(3)吸引公众参加民众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4)将长期风险短期化,集中风险分散化,有利于将全国人民分散的短期资金集合成集中的,长期巨额资金。
㈢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设限的是公司的发起人。
2、《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3)荷兰股票交易所股东人数限制扩展阅读: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 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㈣ 15万投资公司股东人数限制
15万的投资,公司股东人数没有明确的现在,但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不超过50人,人多了未必是好事
㈤ 个股的购买者人数是不是受股东人数的限止呢
在股票交易市场上,股东人数是不受限制的,它只是个统计数字。买的人多了,股东人数就多了,您要是买进去,也就成了股东之一了。
㈥ 我们公司在荷兰上市,现在为什么股票都三个月了还不能交易
你们公司的股票代码是多少?是否进行了托管,可以和我联系中澳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主要做境外辅导上市,发行人股票托管、协助股票账户开立,等。
㈦ 不懂,法规为什么要规定股东人数超过200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IPO
因为证券法规定向200多人发行股票构成公开发行行为。
和公开发行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因此在上市之前拥有200名以上股东的公司未经批准即属于非法公开发行。
当然,当违法情况继续存在时,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条件。
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公众持股量、股东数目及至少公布若干年的财务报表等,不同的证券交易所也有个别不同的要求。
(7)荷兰股票交易所股东人数限制扩展阅读:
深圳证券
深圳上市股票分别为第一类上市股票、第二类上市股票和第三类上市股票。
1.第一类上市股票的要求:
(1)营业记录:上市申请公司就整体而言其主体企业设立或从事主要业务的时间应在5年以上,并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2)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际发行的普通股面额应在5000万元;
(3)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的10%;
(4)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近1年度纳税后资产净值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应达25%以上,无累积亏损;
(5)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是税前利润与年度决算实发股本额的比率近3年年度均达到10%以上;
二是近3年年度的税前利润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股本利润率不低于5%;三是税前利润近3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两项标准之一;
(6)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的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确能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记名股东人数2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2000元至2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1500万元以上;
二是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2%以下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公司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
(7)股份流通: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近6个月的合计交易票面金额应在250万元以上或平均每日交易票面金额与上市股份面额的比率不低于万分之一。
㈧ 荷兰上市的股票怎么交易
需要找到荷兰本土的券商作为代理商才可以交易荷兰股票。
荷兰所有的股票交易都在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市,成立于十七世纪初,是世界上第一个以金融股票为主的证券交易所。
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诞生于1602年在荷兰成立的东印度公司。股份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态出现以后,很快为资本主义国家广泛利用,成为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伴随着股份公司的诞生和发展,以股票形式集资入股的方式也得到发展,并且产生了买卖交易转让股票的需求。
这样,就带动了股票市场的出现和形成,并促使股票市场完善和发展。1611年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就进行着股票交易,并且后来有了专门的经纪人撮合交易。
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形成了世界上第一个股票市场,现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为最基本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股票已经成为大企业筹资的重要渠道和方式,亦是投资者投资的基本选择方式;股票市场(包括股票的发行和交易)与债券市场成为证券市场的重要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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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买卖禁忌:
1、急于挽回损失
在暴跌市中投资者往往被套严重,账面损失巨大,有的投资者急于挽回损失,随意的增加操作频率,或投入更多的资金.这种做法不仅是徒劳无功的,还会加重亏损程度。在大势较弱的情况下,投资者应该少操作或不操作,耐心等待大势转暖,趋势明朗后再介入。
2、满利
满利是指投资者总想买在最低价和卖在最高价,一味地追求利润最大化。有的投资者喜欢追求暴利,总想把一只股票的所有利润全部拿下,结果是经常来来回回的做电梯。争取最有可能实现的利润,稳步增长,才是赚钱之正道。
3、急于抢反弹
特别是在跌势未尽的行情里,抢反弹如同是“火中取栗”,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火上身。在近期的市场环境下,不存在踏空的可能性,投资者千万不要因为贪图反弹的蝇头小利,而冒被深套的风险。
4、满仓
中国股市中的第一代大户中,其中大部分是因为过度满仓(透支)而被打穿的,最终落个被交易所强制平仓出局的下场。炒股和做人一样,凡事要留有回旋余地,方能进退自如。
对于散户而言,投入股市的钱,如果都是养家糊口的养命钱,一旦满仓被套,巨大的心理压力下造成的忧虑情绪,必将影响对后市行情的分析判断,最后结果不言而喻。
二、在不同阶段不同市场情况,应用股票卖出技巧不同:
1、跌市初期,如果个股股价下跌得不深、套牢尚不深的时候,应该立即斩仓卖出。这种时候考验投资者能否当机立断,是否具有果断的心理素质。只有及时果断地卖出,才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如果股价已经历了一轮快速下跌,这时再恐慌地杀跌止损,所起的作用就有限了。深幅快速下跌后的股市极易出现反弹行情,可以把握好股价运行的节奏,趁大盘反弹时卖出。
3、在大势持续疲软的市场上,见异常走势时坚决卖出。如果所持有的个股出现异常走势,意味着该股未来可能有较大的跌幅。例如在尾盘异常拉高的个股,要果断卖出。越是采用尾盘拉高的动作,越是说明主力资金已经到了无力护盘的地步。
4、内地股市还没有推出做空机制,因此投资者只能采用被动做空的方法,在跌市中,先将股票卖出,等跌到一定深度之后重新买回,通过这种方法来获取差价,降低成本。
5、当股市下跌到达某一阶段性底部时,可以采用补仓卖出法,因为这时股价离自己的买价相去甚远,如果强行卖出,损失往往会较大。可适当补仓以降低成本,等待行情回暖时再逢高卖出。这种卖出法适合于跌市已近尾声时。
㈨ IPO时,股东人数200人限制问题
问题一: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15%以上。”
关于这一条,是出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条来源于94年的老款公司法,公司法99年修订了一次,04年第二次修正,05年第三次修正,现在用的是第三次修正的,从06年1月1日实行的新版本。所以这一条已经不再适用。
现在修改为:发行前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防止变相公开发行,也就是禁止你没经过证监会同意,自己擅自发行)。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10%以上。” 注意 4亿元以上的 从15%变为10%。
第二个问题:你理解有一定偏差,pe,vc等把公司推出上市后,ipo后赚一笔前,这个赚钱,应该有2个价格,一个是他们多少钱买的,第二个是ipo发行价格。 而不是你所理解的ipo发行价格与锁定期到期后的股价。
风险投资者在公司还未上市的时候,低价购买公司股份,甚至按照注册资本的一元一股购买(很少)。因为这时候公司是否能上市,也是未知数,如果不能上市,则风投就是赔了,所以,他们购买的价格都很低,在ipo成功后,价格肯定远远高于这个价格,所以说他们大赚一笔。
专业搞上市的,为了你这个问题,还专门找到了94版的第一次公司法。
只为解疑答惑而已。
㈩ 荷兰加勒比证券交易所上市是骗局吗
荷兰加勒比证券交易所是荷兰一家国际性证券交易所,它提供在荷兰和国际证券上市和交易服务,总部位于库拉索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