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三农小微企业龙头股
一、三农指农村、农业和农民。
所谓“三农”问题,就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研究三农问题目的是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实际上,这是一个居住地域、从事行业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但三者侧重点不一,必须一体化地考虑以上三个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民族复兴。
二、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为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2011年11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小微企业行业划型: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软件信息技术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房产开发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租赁和商务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Ⅱ 强化对小微企业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对股市有多大的影响作用
a股节后在银行板块带领下高开
Ⅲ 小微企业炒股在经营范围算什么业务
如果不是投资类公司,那么属于非主营业务收入。
Ⅳ 从小微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可以免税么
股息红利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条件是什么?
投资分为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一个企业对另一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时,投资企业要从被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由于权益性投资股息、红利是从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的,如果将股息、红利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税收入中征收企业所得税,会出现对同一经济来源所得的重复征税,为此,税法对权益性投资的股息、红利所得给予了免税优惠。债权性投资利息收入被投资方在税前已经进行了扣除,不存在重复纳税问题,所以利息收入是不免税的,国债利息收入及其他规定免税的债券利息收入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股息、红利收入都免税?哪些股息、红利收入免税,哪些不免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是指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Ⅳ 小微企业上市融资路径在哪
国务院日前召开的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课题。会议明确提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这是继资本市场先后被用于政府帮助国企解困、帮助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帮助创业投资企业建立退出机制以后,决策层第一次就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制定的政策导向,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小微企业,是一个不同于中小企业的概念,目前对它的理解一般有两种:一是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合称;二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简称。但不管如何理解,小微企业指的一般就是企业规模很小的企业。就从业人员这个指标来说,很多行业对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都是20人或10人以下,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这样的微型企业都在政策支持的范围之内,都有了上市融资的可能性呢?
按照我国资本市场现存的格局,将这种小微企业推上沪深两家证交所上市是无法想象的。一方面,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交易所开再大的口子,也难以满足它们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小微企业虽然渴求融资支持,但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很大。如果按照目前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要求那样对它们实行相同的上市程序,动辄数亿的资金将是它们无法消化的,而如果按照它们的实际需要来融资,其为了少量的融资所付出的融资成本也是极不经济的,证券商仅仅是从收益角度考虑也是不可能承接这种业务的。很显然,支持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并不意味着利用现行沪深两家证交所这个格局,而是必须另辟蹊径。
就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说,它们的经营规模都比较小,并且一般都只是在一个小范围的区域里进行经营活动。因此,它们的融资规模通常很小,对有的企业来说,筹集100万元资金就能解决大问题,就没有必要硬塞给它1000万元。因此,小微企业的股票发行,没有必要像目前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那样在全国范围“撒网”,而是只要在其本地区范围发行即可。同时,它们发行的股票也没有必要进入证交所上市,而是应该在其本地区的证券公司或银行进行柜台交易。这样一说,支持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其实需要首先为小微企业搭建起“量身定做”的融资平台,用资本市场的术语来说,就是搭建一个店头交易的市场。
目前,我国所有的上市公司都集中于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这种单一化的市场格局方便了对市场的管理,但是却不能满足各种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事实上,不管什么类型企业都往两大交易所挤的现象,已经给市场带来了不少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是,企业向全国范围发行股票,发行成本过高,而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只能依凭企业的自我包装,使造假上市的事情经常发生,同时企业的筹资很容易超过对资金的实际需求,造成社会资金的闲置。但是,如果小微企业只限定在本地区发行,企业就置身于一个“熟人社会”,造假很难轻易成功,企业任意抬高发行价也难以得到当地投资者的认可。因此,这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选择。
实际上,股票市场的起源就是在“熟人社会”中进行的,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出现的股份合作制模式,也基本上是在“熟人社会”中展开。只是随着市场的扩大,股票发行渐渐成为一种面向全社会的活动,这种变化虽然催生了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资本市场,但同时也使股票发行渐渐脱离了实体经济的约束,产生了“以钱生钱”的问题。推动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必须注意克服这种倾向,让小微企业真正能够通过股票发行得到切实有效的资金支持,而不是像目前中小板、创业板已经泛滥成灾的那样,股票上市只是给那些企业高管搭建起了抛股套现的平台,与建立这两个市场的初衷完全是南辕北辙。
设立店头交易市场,方便小微企业上市融资,这并不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需要的只是管理层有勇气对现在的市场格局进行改革。这种改革首先表现在必须放弃目前实行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如果为了小微企业上市融资而专门建立一个发审委,要求它们上北京进行公关,这对那些实力薄弱的小微企业来说,实在是无能为力。目前,市场有一种呼吁改审核制为注册制的呼声,如果说这种呼吁在短期内还难以实现的话,那么,在小微企业上市融资上倒可以先走一步,这些企业只要在当地金融主管部门进行注册,即可在当地发行股票并且进入店头交易市场。 (商务网—风过了无痕)。
Ⅵ 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小微企业满足上市要求可以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Ⅶ 小微企业股票有哪些
小微企业概念股:
1、中国平安601318
中国平安是以保险业务为核心,以统一品牌向客户提供包括保险、银行、证券、信托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综合金融集团。目前公司主要利润仍然来自保险业,但银行以及投资业务利润贡献能力正在逐步增强。
2、新希望000876
据统计,新希望间接持有民生银行10.01亿股、目前市值102.65亿元,公司目前市为241.06亿元。公司正在进行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六和集团主营利润约占公司的70%。在目前时点投资新希望,很大程度上就是投资六和集团未来的成长。而六和集团可以继续做大的山东市场和可以异地复制成功。
3、东方集团600811
公司是国内大型的投资控股集团,业务涉及金融、矿产、农业等六大产业,其中农业产业包括小包装大米、原粮贸易和军粮三大业务板块。公司未来几年将聚焦农业板块,致力于打造成为国内高端小包装大米的第一品牌和国内最大的原粮贸易商之一。
4、中信证券600030
公司第一大股东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是我国第一批综合类创新试点券商,本土最大的证券公司。主要开展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自营业务及资产管理等业务,股票基金交易市场份额排名第一。公司近年通过外延式并购和募集资金,业绩和规模发展迅速,资本实力、盈利规模均位于行业首位。不仅如此,公司还参股了部分银行,持有北京银行2.87亿股、市值29.59亿元。
5、民生银行600016
作为民营经济参与银行业的试验田,民生银行是唯一一家由非国有企业发起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特的股权性质和分散的结构赋予民生鲜明的市场经济色彩和锐意进取的经营风格,民生银行具有更市场化的业绩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和适应能力。
6、兴业银行601166
具备高成长性和很强盈利能力的中型银行。公司是我国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其具有经营业绩的高成长性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实行积极的业务转型和扩张,各项业务取得了快速的发展。